44萬元
」 大陸 詐騙 判決 賠償 法院
不敢住了!裝潢工人觸電身亡「婚房慘變凶宅」 屋主怒求償220萬
大陸湖北黃石一名王姓男子在2023年購屋當婚房,找人裝潢,期間竟發生工人觸電死在屋內的憾事,即便有順利交屋,但王男覺得婚房已經變「凶宅」遲遲不敢入住,並提告裝潢業者賠償近人民幣50萬元(約新台幣220萬元)。近日當地人民法院審結這起糾紛,業者被判賠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萬元)。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湖北黃石市黃石港區人民法院日前審結一起特殊財產糾紛案。事件發生於2023年5月,王男與某裝潢公司簽訂裝修合約,計畫將其在黃石購置的新房裝修成婚房。依合約規定,施工方須嚴格遵守安全規範,確保施工安全;然而該公司分包防水工程給一家公司,由該公司指派范姓工人等3人進行施工。為了趕工,范男獨自在浴室進行防水作業時,意外觸電身亡。突如其來的死亡事故,讓王男無法接受,他認為房屋結構與功能未受損害,但想到屋內曾發生命案,心理上產生極大陰影,也擔心未來若要出租或出售,恐被視為「凶宅」導致房價下跌。多次協商無果後,王先生憤而提告,要求裝潢公司賠償人民幣44萬元(約新台幣194萬元),並追加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萬元)精神損害賠償。經法院審理指出,房屋價值不僅取決於使用功能,也受居住環境及社會觀感影響;依照一般社會認知,若屋內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確實符合「凶宅」定義,可能造成心理壓力與市場價值下降。儘管該婚房尚未進行轉售,但據生活經驗法則,可推定確有一定貶值損失。不過針對屋主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法院認為王男的人身權益並未直接受到侵害,且房屋雖具個人情感意義,但尚未達到法律上「具有人身意義之特定物」的標準,因此不予支持。最終考量王男房屋總價、當地行情,判業者須賠償王男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萬元),全案宣告終結。
找表弟裝修新房「出1狀況」 他怒發影片曝光自家兄弟:大義滅親
大陸浙江省寧波市一對表兄弟因房屋裝修糾紛引發爭議。蘇男承接表哥房屋裝修工程,被對方反映櫃子甲醛超標、地板異響等問題,並在網上持續發布影片。蘇男表示,多次檢測顯示甲醛符合國家標準,自己未收取回扣,指控表哥污蔑誹謗,導致公司倒閉。目前雙方均不願道歉,當事人考慮透過法律途徑解決。綜合陸媒報導,蘇男原本在余姚開設裝修工作室,承接了表哥的房屋裝修工程。表哥購買了一套約115平方公尺的房子,委託表弟以半包價格人民幣10萬3,800元(約新台幣44萬元)進行裝修。蘇男表示,包括施工圖、效果圖等,自己均免費提供,並基於親情提供多項附加服務,市場價格已屬低價。裝修完成後,表哥反映新家櫃子有異味,經檢測顯示甲醛超標。蘇男指出,首次檢測時家具已入場,結果不可靠,家具搬走後第二次檢測則顯示甲醛達標,符合國家標準。然而表哥仍將相關影片上傳網路,甚至聲稱「大義滅親」,雙方矛盾加劇。表哥反映屋內的櫃子甲醛超標、地板異響等問題,並在網上持續發布影片。(圖/翻攝自微博)據了解,櫃子商家最終退回人民幣7萬塊(約新台幣29.7萬元)貨款(除電視櫃外),地板商家經協商退回人民幣7,500元(約新台幣3.1萬元)。表哥表示,發影片目的並非索賠,而是希望對方處理售後,並獲得道歉。蘇男則指控表哥在網上污蔑其收取回扣,導致公司倒閉、生意受損。對此,櫃子與地板商家均否認蘇男有回扣行為。由於雙方均不願向對方道歉,蘇男未來可能採取法律途徑解決,並無奈透露表哥今年已發布29個相關影片,去年也發布10餘個,已嚴重影響公司經營,他不得不關閉原公司並另與他人合作開設新公司表哥則強調,裝修過程中確實出現問題,但蘇男未出面解決,自己只是希望透過網路曝光促使售後處理,並強調不要求賠償,只希望得到一聲道歉。
只因說「沒良心」?山東農婦被罰10萬人民幣 法院終承認違法撤回
大陸山東省臨沂市一名55歲農婦楊寶花,因不滿丈夫涉及傷害糾紛案件的判決內容,今年6月前往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與法官理論時情緒激動,當場說出「誰這麼判決,誰就沒有良心」等語句。隨後,她遭數名法警帶離現場,法院當日便對她做出罰款人民幣10萬元(約合新台幣44萬元)及拘留15日的決定。此事曝光後,引發社會強烈關注與輿論質疑,普遍認為法院對楊寶花的處罰金額過重,且處分依據存在法律爭議。法院事後承認適用法律錯誤,撤銷罰款並道歉,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萬元)罰金已退還。(圖/翻攝自微博)根據《新浪新聞》、《中國新聞周刊》等媒體報導,9月19日,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發布通報指出,針對網傳「對民眾處以10萬元罰款」的指控,已啟動核查。經查,法院在對楊姓女子作出拘留處罰的同時,又追加罰款決定,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屬適用法律錯誤。法院承認在處罰楊寶花過程中出現錯誤,決定撤銷對其罰款處分,並退還人民幣10萬元(約合新台幣44萬元)罰金及利息,向當事人表達誠懇歉意。此外,法院表示將進一步調查此事,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據了解,涉案起因於楊寶花的丈夫王永來與同村村民發生衝突,被對方以羊角鎚擊傷。法院後來判處對方拘役三個月並賠償2萬餘元(約合新台幣8.5萬元)。楊寶花對判決結果不滿,到法院理論時語氣激烈。她事後接受採訪時承認當時情緒激動,聲音較大,影響現場秩序,但否認有辱罵或侮辱法官之行為。此次事件引發輿論對法院自由裁量權與執法尺度的廣泛討論,也促使當地司法機關迅速做出回應與修正,被認為是一起具有代表性的司法問責案例。
誤信詐騙!20多歲男寫10頁悔過書還籌198萬 遭警勸逾1小時才知上當
南韓大田廣域市警方日前接獲報案,循線從一處汽車旅館救出一名20多歲男子。該男子誤信冒充檢察官的詐騙集團指示,將自己關在汽車旅館4天,撰寫達10頁的悔過書以求減輕莫須有的罪刑,甚至還籌到約9000萬韓元(約新台幣198萬元)準備交給詐團成員,經警方逾1個小時的勸說後,才終於得知自己上當。國民日報報導,大田廣域市東部警察署指出,這名20多歲的男子原先住在大邱廣域市。他在8月25日接到詐騙集團電話,對方假冒檢察官,聲稱他的銀行帳戶涉及詐欺案件,要求他須配合調查。詐騙集團更要求他到大田廣域市的旅館投宿,並每天在電話指示下撰寫長達10頁的悔過書。警方調查發現,男子在悔過書中寫下「因為個資管理不善導致捲入犯罪」等內容,但這些罪行實際上並非他所犯。此外,詐騙集團同時要求他準備資金以進行資產檢查,於是他先向父母拿到2000萬韓元(約新台幣44萬元),再以緊急貸款籌到2000萬韓元,合計共準備約9000萬韓元(約新台幣198萬元)。警方8月28日因接獲男子家人稱「兒子疑似遭遇詐騙」的報案,隨即趕到大田廣域市東區的旅館將他救出。起初男子還堅稱「自己沒有受害」,並對警方表示不滿,直到警方花了一個多小時,耐心解釋這是一種新型態的詐騙手法後,才讓他終於醒悟。警方及相關人士表示,該國近年來詐騙手法不再只限於直接勒索金錢,還會透過反省文等方式操控被害者心理,讓人逐步陷入絕境。警方也呼籲,民眾若接到可疑電話,應立即撥打緊急救難專線112,或直接前往警局報案,避免受騙。
17歲少女將男友賣至緬甸電詐園區僅被控詐欺 律師揭法律漏洞關鍵
大陸廣東一名年僅17歲的少女小周,涉嫌以10萬元人民幣(約合新臺幣44萬元)的價格,將19歲男友小黃誘騙並「轉賣」至緬甸的電信詐騙園區。小黃在當地遭非法囚禁與毆打,最終由家屬支付35萬元人民幣(約新臺幣154萬元)將其救回。然而,令人關注的是,小周所面臨的起訴罪名並非「拐賣人口罪」,而是「詐欺罪」,引發輿論熱議。根據《瀟湘晨報》8月19日報導,這起發生於今年2月的跨境詐騙案件近日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小周在將小黃賣至緬甸後,獨自在泰國遊玩十日,回國後即被警方逮捕。小黃家屬則透露,小黃在園區內被迫從事電信詐騙,每天工作超過16小時,稍有不從即遭鐵棍毆打,耳朵受損至幾乎失聰,身形暴瘦。事後,其家人透過多方斡旋,最終支付35萬元人民幣(約新臺幣154萬元)將小黃從園區帶回國內。小黃的姐姐表示,弟弟原本對小周深信不疑,卻沒想到竟遭其出賣。小周包裝成富家女的形象,穿著名牌、談吐矯飾,成功博取小黃信任,最終將其一步步送入陷阱。據了解,小周以虛構身份(自稱「富家女」)取得小黃信任,再誘導其前往緬甸實施販賣行為,檢方以「拐賣人口罪」起訴,與大陸現行《刑法》條文的適用限制有密切關聯。根據大陸《刑法》第240條,僅針對「婦女」及「未滿14歲的兒童」設有「拐賣罪」,而成年男性並不包含在此罪名保護範圍內。因此,即使小黃遭剝奪人身自由、被強迫勞動,當地司法機關仍無法適用該條文追究小周刑責。報導也引述國家「雙千計畫」法學專家、芙蓉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平凡說法,小周的行為構成《刑法》第266條所規定的詐欺罪,透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詐取財物。相較之下,若欲適用非法拘禁罪或故意傷害罪,則需證明小周與園區之間有明確共謀關係,然而由於涉及跨境犯罪,蒐集相關證據的難度極高。從當地司法實務角度出發,檢方傾向選擇證據鏈完整、較易定罪的詐欺罪提起公訴。儘管如此,陳平凡指出,本案亦反映出當前大陸刑法在性別與年齡保護上的不平等。詐欺罪最高刑期雖可至無期徒刑,但與拐賣婦女罪可能面臨死刑的懲處相比,刑責落差明顯,無法全面呈現案件的實質危害,造成所謂的「罪責刑失衡」。
用父敬老卡搭地鐵470次 韓30多歲女挨罰54萬創歷史新高
南韓首爾市一名30多歲女子,自2018年1月起連續6個月,在搭乘地鐵通勤時使用67歲父親的敬老卡達470次,被站務人員揭發後遭相關單位依法提告。法院最終判決她須支付2500萬韓元(約新台幣54萬元),創下該國不當乘車事件中,歷年來最高的違規罰款紀錄。綜合《中央日報》等韓媒報導,首爾交通公社(서울교통공사)表示,女子平日從新道林站(신도림역)搭乘地鐵前往合井站(합정역)上班,卻連續6個月冒用67歲父親的敬老卡達470次,此事是經站務人員調閱車站監視器畫面時才揭發,她已無票乘車(부정승차)數月。對此,交通公社調查後對女子追討附加票價1900萬韓元(約新台幣44萬元),但因她拒絕繳款,而被依《刑法》第347條之2「電腦等使用詐欺罪」與第348條之2「便利設施不正當使用罪」向檢方提告,不僅如此,交通公社同時訴請民事賠償。法院最終判決女子須支付包含利息在內的2500萬韓元(約新台幣58萬元),目前她已繳納1686萬韓元,剩餘金額將分期至隔年年底前還清,每月約繳60萬韓元(約新台幣1.4萬元)。交通公社指出,這起案件是迄今附加票價相關訴訟中金額最高的一例。此外,首爾交通公社為了打擊不當搭乘情形,近4年共提起130多件訴訟,去年一年就進行22件民事判決與40多件強制執行,今年截至7月底則有12件訴訟判決確定、20件執行程序正在進行。交通公社目前除了透過現場稽查,也積極運用大數據分析與智慧車站監視系統進行非接觸式取締。今年截至7月底為止,已查獲5萬6000件不當搭乘事件,追討金額約達26億韓元(約新台幣6億多元)。其中光是「氣候同行卡」(類似通勤月票)被濫用的案件就有5033件,違規金額超過2億4700萬韓元。首爾交通公社營業本部長馬海根(마해근,音譯)強調,逃票是明顯犯罪的行為,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律途徑,強化責任追究。
67歲男相親結婚遭詐騙310萬元 女方判刑10年4個月仍拒還款
大陸陝西西安,一名67歲的田先生透過相親平台結識自稱62歲的女子楊某,兩人於2023年底領證結婚,豈料婚後田先生的70.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10萬元)積蓄全數被騙。近日,河北承德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10年4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萬元),責令退還被害人61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70萬元),但女方卻拒絕還款。田先生透過相親平台認識楊某,婚後慘遭詐騙約310萬元新台幣。(圖/翻攝自微博)《極目新聞》報導,田先生表示,楊某在平台上主動示好,並邀請他到承德生活。相處近一年後,兩人於2023年底領證結婚,但隔天楊某便威脅田先生交出銀行帳號與密碼,甚至恐嚇:「不給錢,你腦梗發作我也不會打120!」法院判決書顯示,楊某因詐騙罪被判刑10年4個月,並處罰金約新台幣44萬元。(圖/翻攝自微博)田先生的存款、社保卡資金,以及為楊某購買金飾的費用,共計70.5萬元人民幣,最終落入楊某之手。事後,楊某將田先生電話封鎖,田先生不得不報警求助,不過楊某否認詐騙,聲稱田先生是「自願將存款交給她管理」,並辯解部分金錢已歸還。然而,法院查明,楊某虛構年齡、職業、婚姻狀況,並在取得錢款後用於個人消費與償還債務,且在被要求歸還時隱匿現金,謊稱已交還。法院認定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並指出楊某未認罪悔罪,不具自首情節。法院最終判決楊某有期徒刑10年4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萬元),並責令退還61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70萬元)。然而,田先生透露:「一分錢都沒拿回來,她寧願坐牢也不還錢。」他考慮申請強制執行,但楊某名下無財產,帳戶資金早已轉移,追回難度極高。田先生無奈表示,這筆錢是他2022年賣房所得的養老金,如今血本無歸,「我只是想給自己一個公道。」
38歲男「車裡住快3年」!上班族省房租有撇步 曝唯一困擾:洗澡靠水箱
中國一名38歲男子尹先生,長期在北京打拚,為了節省通勤與住宿費用,選擇在車上生活,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將近3年。他坦言,除了上廁所稍嫌不便,其他生活起居都能一手包辦,「不輸飯店,還更自由。」尹先生平日習慣在車上看電視、寫程式,生活節奏規律不紊。(圖/翻攝自瀟湘晨報)根據《瀟湘晨報》報導,尹先生原籍河北,現定居天津,北漂生活已有10年。早年曾遇好心房東讓他低價租屋,還可轉租其他房間抵租金,但2018年起開始自駕通勤京津之間,2022年購入新車後,便乾脆選擇在車上過夜。他每天早上6點半起床,有時會在公園散步、做飯。晚上則在車內看電視、寫程式、和家人聊天,甚至唱唱歌當娛樂。他強調,車上安裝有水箱,夏天洗澡沒問題,冬天則簡單應對,加上每週會回家1至2次,不太成問題。被問到是否是為了省錢,他坦言並非全然如此,「我本來就喜歡露營,這樣的生活對我來說很自在。」但實際換算下來,房租每月可省人民幣2500元(約新台幣1.1萬元),三年下來等同多存了近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萬元)。儘管生活空間不大,但尹先生認為這種「車居」生活更貼近他的理想模式。網友們則對此看法兩極,有人佩服他的自律與節省精神,也有人認為這樣生活辛苦,「想上廁所、洗澡不方便」,但他始終堅持:「自己過得舒服最重要。」
人夫出軌兒媳被離婚!怒嗆前妻「妳舌頭我要剪掉」挨告 下場出爐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強(以下皆為化名)出軌前兒媳,因此與前妻小芬離婚,雙方仍爭吵不斷,他曾透過LINE語音通話多次恫稱「我改天要殺死妳」、「妳會死妳知道嗎」、「妳舌頭我要剪掉」等語,遭刑事判決有罪確定。事後,小芬提出民事訴訟,向前夫求償30萬元。一審判處阿強應賠償5萬元,案經上訴維持原判。根據判決書,阿強與小芬原為夫妻,男方於110年初與前兒媳發生不倫關係,兩造於110年5月27日離婚,嗣後阿強以撥打LINE通訊軟體語音通話方式,對小芬恫稱「我改天要殺死妳、妳不要在那邊大小聲」、「妳會死妳知道嗎」、「妳舌頭我要剪掉」等語,遭刑事判決判處恐嚇危害安全罪有罪確定。小芬事後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前夫賠償精神撫慰金30萬元。阿強辯稱,小芬過去也曾出軌,不料子女竟力挺母親,不僅在法庭作出不實陳述,還稱呼女方外遇對象「爸爸」,一想到自己早年做粗工賺錢養育子女及妻子,卻換來一家三口背叛,當下情緒激動,才會口出惡言。案經審理,一審判處阿強應賠償5萬元為適當。案經上訴,二審審酌阿強國中畢業,現為公車駕駛,每月收入約4萬元;小芬則在工地工作,每月收入約5萬元,男女雙方年收入分別約44萬元、28萬元,並考量阿強言語恐嚇之行為動機,以及小芬因相關言語所造成生命、身體之危害,因而遭受之精神上痛苦程度等一切情狀,認為原審判決無不妥,全案確定。
港女來台讀書產死胎「嬰屍丟冰櫃」跑了 被起訴辯稱沒錢!判決出爐
一名26歲香港籍黃姓女子於2022年11月在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產下約21周的死胎,與禮儀公司約好處理嬰屍,但礙於她沒有付醫療費就消失因此無法取得死胎證明,嬰屍就被丟在往生室冰櫃長達886天、積欠44萬元。黃女依法被起訴,法院審理時她哭喊沒錢,最終依遺棄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判決書指出,港籍26歲黃女在2022年11月5日深夜11時57分許,在台中市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產下一具21周死胎,死胎已可見面容、身形。而黃女與醫院特約的禮儀公司在同年同月6日凌晨12時45分許,把嬰屍寄放在醫院往生安息室的冰櫃,相約同年12月10日結清寄放費用,再由黃女領回遺體辦理後事。怎料,黃女沒有依約出現,且她沒有支付醫院759元醫療費就消失,直接與外界失聯,而沒有死胎證明的情況下,禮儀公司也無法出面幫忙,黃女誕下的死胎就被放在往生室冰櫃長達886天,積欠費用達44萬元。全案經台中警方偵辦,檢方調查後依遺棄屍體罪嫌起訴黃女。開庭後黃女本人到場,她堅稱沒有遺棄屍體,還說不曉得自己懷孕,到醫院才知道,而醫院告知她小孩失去呼吸心跳,她說雖然與禮儀公司約定領回胎兒遺體並結清費用,卻打出悲情牌「身上沒有錢,連吃飯都有困難」,只說禮儀公司叫她簽一堆文件,「不知道簽了什麽文件,也不知要怎麽解決」才沒有聯絡院方。黃女的辯護律師表示,黃女懷孕胚胎未滿24周,應視為醫療廢棄物等語;經法院調查,據證人即告發人於警詢時證述,並有醫院往生安息室死胎領據、禮儀公司提出的雙方LINE對話紀錄及屍體照片、病歷等資料,檢方認為,黃女產下的死胎已具備人類身體型態,依一般社會觀念自應視為屍體無訛,被告與其辯護人所辯之詞,尚不足採。而台中地院審理,黃女產後精神及身體虛弱不堪,在異鄉面對子女突如其來的死亡,加上經濟狀況及環境等因素未能尋求協助辦理後事,一時失慮,因而為本案遺棄屍體犯行,但黃女犯後有悔意且無前科,也與禮儀公司調解並全數履行完畢,最終依遺棄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港女在台產死胎後消失 遺體放冰櫃886天欠44萬遭起訴!拒認罪理由超傻眼
一名26歲香港籍黃姓女子於2022年11月在中國附醫產下約21周的死胎,當時她有找禮儀公司協助處理,但礙於沒有付759元醫療費就消失,因此無法取得死胎證明,遺體只能放在往生室冰櫃。遺體一放就是886天、積欠44萬元,而黃女也被依遺棄屍體罪起訴,台中地院今(9)日開庭,黃女拒絕認罪更辯稱當初自己沒錢吃飯,也忘記哪間禮儀公司,不知道怎麽解決,讓審判長都傻眼,全案預計明(10)日再開庭。據起訴書指出,港籍26歲黃女在2022年11月6日在中國附醫產下一具21周死胎,當時她找到禮儀公司處理,表示先將死胎冰存,待她領到死胎證明書就能處理胎兒的後事。不過黃女沒支付醫院759元醫療費就消失,沒有死胎證明的情形下,禮儀公司也無法出面幫忙,黃女誕下的死胎就被放在往生室冰櫃長達886天,積欠費用已達44萬元。事後黃女依遺棄屍體罪遭起訴,台中地方法院今日開庭,黃女本人到場,卻堅稱自己沒有遺棄屍體,還表示不曉得自己懷孕,再打出悲情牌「我當時連吃飯的錢都沒有,且忘記是哪間禮儀公司,不知道簽了什麽文件,也不知要怎麽解決。」而黃女如今請到律師,辯護律師主張黃女懷孕胚胎未滿24周,院方應將其視為醫療廢棄物,但法官則認為,黃女的死胎已具備人類身體型態、容貌,按照一班社會觀念,應視為屍體。合議庭法官也對於黃女答辯十分傻眼,「就是因為不簽名,禮儀公司才沒辦法進行下一步,若需要幫忙都可以提出,而非逃避」,同時已安排黃女跟禮儀公司調解,全案預計明日下午再開庭,將會決定是否限制黃女出境。
攀岩摔落十字韌帶斷裂 求償館方44萬遭法官駁回
高雄蔡姓男子前往攀岩館運動,結果不慎從高空墜落摔在軟墊上,而他的右腳瞬間插入軟墊交界處,導致右膝前十字韌帶斷裂併半月軟骨損傷,事後花了14萬元治療;蔡男質疑攀岩館未在軟墊交界處鋪墊子,才導致他摔落受傷,向攀岩館提告求償44萬元,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該攀岩館軟墊符合教育部體育署規範,判蔡男訴求駁回。可上訴。判決指出,蔡姓男子2023年6月份前往高雄市區某攀岩館進行抱石運動,過程中不慎從高空墜落,整個人降落在軟墊上,右腳則是在摔落瞬間插入軟墊交界處,造成右膝前十字韌帶斷裂併半月軟骨損傷,總共花了14萬元治療。蔡男主張攀岩館有過失,質疑館方未在軟墊交界處鋪上墊子,才會有縫隙,而縫隙處僅用魔鬼氈固定「一踩就開脫」,無法承受強大墜落張力;另蔡男也指出現場未設有標示警語、載明緊急處理措施,入場前店員在危險說明上也快速將手持IPAD滑至最後一頁要他簽名即可;蔡男向攀岩館提告求償醫藥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共44萬元。攀岩館方則向法官指出,抱石路線的高度為3公尺,安全護墊厚達30公分,且軟墊交接處以魔鬼氈黏貼皆符合教育部體育署規範,無設備不足或缺失之處,蔡男會受傷是因為「降落姿勢錯誤」導致;另蔡男至館內消費當天,有告知店員「之前有玩過」,對於該場域危險性有足夠認知,才簽下同意書。法官則認為,攀岩館安全軟墊從規範來看符合標準,蔡男是未依照正確姿勢落地才導致受傷;另蔡男自行簽下安全需知同意書,內有明載安全落地方式,消費者可自行決定是否觀看;而蔡男運動開始前,攀岩館教練也有提供基礎教學指導,已告知危險義務;因此判蔡男求償無理由,訴求駁回。可上訴。
搶灘機器人3/這家中企或是未來機器人的「大疆」! 業者:台灣吃零組件商機
今年開春後,「人形機器人」一舉躍上世界舞台。先是中國的「春晚」大秀,「宇樹科技」的Unitree H1通用人形機器人跳秧歌舞一炮而紅,以6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96萬元)售價在電商平台京東開售,陸港股相關概念股迎來狂歡;接著特斯拉宣布,2025年量產Optimus人形機器人1萬台,蘋果、Meta也相繼跟進。大咖連串動作,釋出一個訊號:2025年,人形機器人真的要落地了!對此,台灣機械工業同業公會秘書長許文通對CTWANT記者直言,「機器人是未來的趨勢,中、美已在人形機器人形成兩強競爭,但台灣市場規模有限,做整機難度太高,最大的機會還是在零部件。」先來看全球範圍內各大企業立下的量產宣言:特斯拉預計在2025年生產1萬台Optimus,美國Figure AI未來4年將量產10萬台人形機器人,挪威初創公司1X Technologies預計今年量產數千台NEO雙足機器人,2026年規模化量產,2028年達到數百萬台量產目標。中國更是熱鬧不已,包括智元、樂聚等四家企業宣布,2025年合計出貨量有望達到2000台;優必選工業人形機器人Walker S有超過500台的意向訂單。在這場競爭中,台商點名「這家最有可能成為機器人界的『大疆』!」台商口中的「這家」,指的就是春晚的宇樹科技(Unitree),由王興興於2016年創立, 4人團隊在短短一年內就推出全球首款消費級四足機器人Laikago(又稱「機器狗」),2023年推出中國首款可奔跑的人形機器人H1,去年再推G1,以驚人的穩定性與9.9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萬元)親民價,震撼市場。上銀作為全球製造設備傳動控制產品關鍵供應商,積極強攻機器人領域。(圖/報系資料照)許文通對CTWANT記者分析,宇樹與知名機器狗美商「波士頓動力」技術路線截然不同,「波士頓動力為求高負重,採用油壓系統,機身結構厚重且成本高昂,「沒有辦法便宜,就無法普及」;宇樹則選擇全電動設計,使用鋰電池,強調輕量化,成本低,速度也快」,更重要的是,宇樹「幾乎所有零件都自己做」,成本才能大幅降低。台灣一間機器人製造公司高層曾參觀宇樹,他驚呼地說,「宇樹的自動化程度極高,從馬達線圈繞線到馬達生產、組裝,幾乎都由自家完成,外購零件極少,這樣才能壓低價格。」據中國高工機器人產業研究所數據顯示,宇樹科技在2023年全球四足機器人銷量市占率約69.75%,市場規模份額為(指一個企業的銷售量和市場上最大的3 個競爭者的銷售總量之比)40.65%。宇樹低價策略能否奏效?一位業內人士認為仍需觀察,「宇樹機器人現在很會跑,但沒人知道能跑多久,搞不好跑一趟就得大修,目前關鍵瓶頸在於電力與關節技術(諧波減速機)。」再者,「宇樹硬體技術處於領先水平,但AI軟體不算強。」這塊即將從概念化進入量產的機器人市場有多大?美國市場研究公司BCC估計,全球機器人市場預計到2029年底將達到1650億美元。麥肯錫去年3月的報告指出,雖然人形機器人於整個機器人市場規模雖只占1.4%,但年成長率超過20%,是傳統工業機器人的3倍。TrendForce(集邦科技)則預估,2027年全球人形機器人市場產值有望超20億美元。宇隆董事長劉俊昌和TUF ONE行星減速機合影。(圖/報系資料照)面對美、中整機製造競爭力,台灣機器人產業雖難以挑戰,但在零組件領域仍有機會,「台灣的優勢在零組件,很多業者雖然沒有自有品牌,但卻是隱形冠軍。」許文通指出。例如,在3月3日登場的台北國際工具機展(TIMTOS)參展廠商上,傳動元件大廠上銀(2049)以AI機器人精密關鍵零組件為展出重點之一,其滾珠螺桿、諧波減速機、軸承、無框力矩馬達等零件,已廣泛應用於AI機器人傳動系統,涵蓋救援機器狗、農場機器人、醫療機器人及物流自動化領域。另一家精密零件機械加工廠宇隆(2233)則展示自有品牌 TUF ONE行星減速機,並透露已成功切入人形機器人關鍵零件、諧波式減速機領域。全球傳動(4540)也計劃於今年下半年推出針對人形機器人的傳動元件新品。外貿協會董事長黃志芳認為,「AI驅動的精密加工、機器人技術,不再只是概念,而是正在發生的變革。」在這場全球機器人競賽中,台灣或許難以與美中競爭整機製造,但憑藉強大的零組件產業,仍能在這波變革中占據關鍵位置。
為免費機票被騙到柬埔寨!馬國男受困半年「靠吃老鼠肉」度日
馬來西亞一名男子去年7月因誤信友人,被騙到柬埔寨詐騙園區,靠著吃老鼠肉、違背其宗教教義吃豬肉度日,經歷約半年的地獄般生活,7日終於獲救,回國與家人團聚。據《中國報》報導,31歲受害者吉米去年7月認識一名新朋友,對方聲稱可以帶吉米到當地工作,並提供免費的機票。吉米答應後,最後卻被騙去詐騙園區。吉米進入詐騙園區之後,被要求達到每個月6萬令吉(約新台幣44萬元)的業績,才可以使用手機。但他不願成為詐騙集團的一員,慘遭虐打及禁食,甚至被迫吃豬肉和老鼠肉度日。最後,吉米假意妥協進行詐騙一名女性目標人物,並暗中向對方求助,申訴自己被迫進行詐騙的遭遇,請求她幫忙聯繫其母親,以尋求大馬國際人道主義組織(MHO)的幫助。最終,MHO與當地政府和警方接洽後救出吉米,耗時1個月半的文件審查和錄口供手續後,7日上午順利回國。吉米指出,目前仍有40多名馬來西亞受害者,被困在當地園區等待獲救,他感嘆這次的恐怖經歷讓他獲得教訓,已成長不少。
黃麟凱今槍決伏法!他性侵殺害前任再勒斃她媽 死者父曾說:希望判100個死刑
法務部長鄭銘謙16日簽下上任後第一道死刑執行令,死囚黃麟凱因為情殺女友母女,晚間執行槍決,被宣判死刑定讞的黃麟凱,雖然最後下跪請求原諒,但當年他到底有多狠,他因不滿王姓前女友分手並追討19萬元欠款,趁著當兵放假時闖進王家,先用童軍繩絞死女友母親,等到王女回到家後,先逼女友性交,然後用同樣手法絞死前女友,先前他聲請釋憲時,死者家屬痛批被告就是想躲過死刑,希望社會大眾幫幫忙,能還他們一個公道。死者父親王先生。(圖/報系資料照)2013年,來自新北市的黃麟凱殺害前女友母女,他跟王姓前女友是就讀三重商工時期的班對,兩人從高二開始交往,交往期間,經常都是王女打工賺錢供兩人花用,黃男甚至有王女的提款卡。當年兩人感情生變,但黃麟凱仍常和王女碰面,後來王女拿回提款卡,發現帳戶裡的44萬元被花掉,黃接著在9月入伍,王女跟黃母說想拿回至少19萬元,而黃母也先還她9萬元。9月底黃麟凱休假又跟黃女碰面,女方再次提到欠款,黃男認為王女不念舊情還斤斤計較,越想越氣的黃男於是買了棉被套跟童軍繩,先在9月12日闖入王女房間,但因為當時王父在家,黃男10月1日二度闖入王家,他蒙著面拿鑰匙進門後,剛好碰到在房間休息的王母,於是先掐住對方頸部,接著以童軍繩將她勒斃。黃男接著等到王女回來並偷襲,同樣以童軍繩把王女綁起來,並拿褲子罩住王女頭部,對方掙扎時認出黃男,眼見事跡敗露,他於是把王女鬆綁後性侵,同時把她脖子勒到鼻孔出血致死才鬆手。黃麟凱在2013年犯案後,經過4年審理,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但過了3年,死刑都未沒執行,而黃麟凱似乎想躲死刑,以最高法院更審後,參與前次審判的法官沒有迴避,聲請大法官釋憲,對於黃麟凱的作法,死者家屬也難以接受。王父在檢警相驗屍體時,曾希望能判黃麟凱「一百個死刑」,而案件從2013年纏訟,開了上百次庭,王父每次都出庭,就是希望聽到黃嫌被判死刑,根據《TVBS新聞網》當時引述王爸爸的說法,「什麼死刑犯,死刑犯還能聲請釋憲,那我們呢,我們的人權在哪裡」。王爸爸表示,「這七年過得很難過啦,想到就難過啊,要怎麼想,越想越難過啊,一次一次又一次難過,不知道怎麼說,難過在心裡」,而聲請釋憲期間,死刑就只能暫緩,不能執行,也讓家屬痛批,根本是想逃死,2017年請求蔡英文特赦以避免死刑執行,未獲得蔡英文回應,而13人在2022年更打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判准總統批准特赦。死囚的律師團起訴指出,從2017年間分別以死囚名義向蔡英文總統提出請求,希望總統給予特赦,不要執行死刑;但總統府並未應允,也未給予回應。故律師團認為死囚應有請求總統給予特赦的權利,要求法院判決總統執行特赦;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特赦乃總統特權,具高度政治性,不應為司法審查標的,因此裁定駁回13死囚的請求。如今法務部長簽下死刑執行令,算是為遭情殺的王女和王母討回公道。 CTWANT提醒您: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拍賣會上宰肥羊?女被誘花50萬拍得彩鑽 珠寶店告知「超大落差」讓她怒了
北市一名40歲林姓女子,11月參加國內一家珠寶公司舉辦的珠寶拍買會。林女在2名業務員左右夾攻慫恿下,以50.6萬元買得一只「黃綠螢火蟲彩鑽鑽石戒」。但林女事後向其他珠寶店及當舖求證,竟得知這顆鑽戒是市價最多僅10萬元的「次級品」。林女回想後認為當時拍賣過程並未依正常程序,懷疑對方是故意設下陷阱,立即到警局怒告負責人及業務員詐欺。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林女表示自己對珠寶沒有研究,也沒有參加過拍賣會,11月她接獲珠寶公司汪姓女業務員邀約,到台北市松智路上的華南銀行大樓參加秋季珠寶拍賣會。入場前,工作人員告訴她需繳交10萬元「入場費」,會後退還。林女表示由於拍賣會的地點在銀行大樓內,讓她以為銀行是協辦單位、應具有一定公信力,於是繳錢入場。在拍賣會上,林女並未競標任何標的,珠寶公司也沒有讓林女先簽標單,但李姓負責人及汪姓、李姓女業務員多次向她表示「珠寶可作為投資的工具」、「可以用低於市場價格買到稀有珠寶」、「拍到後,下次可以再拿出來拍賣獲利」等話術不斷慫恿她,但林女仍表示無意購買。後來,在拍賣「黃綠螢火蟲彩鑽鑽石戒」時,2名女業務員一左一右不斷建議林女,表示該鑽戒「市價近百萬元」、「保證在5年內會增值10萬元」等,讓林女在沒有看到鑽戒實體及證書下就參與競標。林女表示,該彩鑽以3萬元起標,約有6、7組客人投標,最後她以44萬元拍得,加上15%的手續費,總價為50.6萬元。業務員看林女買下彩鑽,又遊說她購買在會中已流標、開價510萬元的41顆裸鑽,經還價後對方同意可以380萬元成交,並要林女假裝舉標、補拍照證明是她拍得。但林女發現41顆裸鑽中,有12顆鑽石沒有檢附GIA證書,因此決定拒絕購買,。此時,珠寶公司會計直指她「違約」,要她賠償違約金3成共90萬元,雙方經協調後,李姓負責人同意林女不用賠,但必須刷卡結完彩鑽50.6萬元,並以「質押彩鑽」為由,不讓林女將彩鑽帶回。林女表示,當晚收到彩鑽的保證書傳真,越想越不對,於是找上7家當鋪及數家珠寶店詢問,得到的答案卻是彩鑽的淨度僅有I2、並有肉眼可見明顯的瑕疵,「沒有當鋪會收,估計市價僅6至10萬元」,讓她驚覺被騙,趕緊向警方報案,並向信用卡公司要求止付。拍賣會目錄中,林女買下的彩鑽戒沒有底標價,但上頭標示「市價68萬到100萬」,實際卻僅有最多10萬價值。(圖/翻攝畫面)另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林女還指出,在她向信用卡公司申請止付後,對方反要求信用卡公司「停止止付」,使用的理由是林女「確實有參與競標」,且有「押標金10萬元證明單」,反指是林小姐自己要取消交易,不肯帶走彩鑽,且此筆交易並非「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不適用7天鑑賞期。對此,律師馬在勤表示,拍賣會場可能有所謂「情境人員」,以話術、刻意製造出來的氛圍使民眾誤以為交易熱絡,最終得以將哄抬過價格的標的賣給「自以為賺到好康」的民眾。馬在勤指出,這種行為有觸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的疑慮。而民眾要避免落入這類陷阱,最好的方式就是不熟悉的拍賣會千萬不要去,不熟悉的拍賣標的也千萬別涉入。
女退婚不還171萬聘金!男方媽帶人「舉牌討錢」 慘遭警抓去關7天
大陸一名女子近日透過網路平台投訴,自稱是山東梁山人,為其子娶妻,給女方人民幣38萬元(約新台幣171萬元)彩禮,並按要求購買四金、蘋果手機、改口費等,先後花費人民幣44萬元(約新台幣198萬元)。後雙方退婚,女方未如約返還彩禮,她前往對方經營的火鍋店,在店門前大喊「還我彩禮錢」,引發熱議。《華商報》報導,該名女子22日起陸續通過網路平台投訴,自稱是山東省梁山人,為了替兒子娶妻,給了女方38萬元彩禮,並按對方要求購買了四金、蘋果手機、改口費等,先後共花費44萬元。後來雙方退婚,法院《民事調解書》顯示,女方當庭返還2萬元(約新台幣9萬元),後約定分3期向男方退還32萬元(約新台幣144萬元)彩禮。男方家屬稱,因女方未如約返還彩禮,母親近日和多人前往女方經營的火鍋店,在店門前大喊「還我彩禮錢」。事後,女方通過警方退回了人民幣31萬元(約新台幣139萬元)彩禮,加上此前退還的2萬元,共退還33萬元(約新台幣148萬元)。不過,男方母親公開討要彩禮,涉嫌尋釁滋事,被警方行政拘留7日。根據視頻號「「xx火鍋店」,女方公開發布了警方案件辦理的結果,「梁公(鳳)行罰決字20241222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決定給予男方母親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處罰。」案由為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對此,男方家屬說,母親29日被拘留,他們計劃向公安局申請行政覆議。
2歲女童家門口離奇走失16天! 網友突要求44萬酬金「不要問孩子哪裡找到」
中國山西省運城市芮城縣於8月12日中午發生一起兒童失蹤案。有位2歲女童董苡柔於自家院子門口失蹤,事發時奶奶短暫外出,女童獨自外出後卻不見蹤影,前後僅約15分鐘,且未發出任何聲響。消息一出,迅速引發關注,19日曾有一位網友問,「如果把孩子送到村口,你不要問我孩子是哪裡找到的,可以給我10萬元(約新台幣44萬元)嗎?」對此,家屬則稱願意支付人民幣20萬元(約新台幣89萬元)作為酬謝。據陸媒報導,此事發生在山西省運城市芮城縣西陌鎮馬夭村董家莊自然村,8月12日2歲女童董苡柔於自家院子門口失蹤。對此,女童的姑姑張女表示,事發時並沒有看到陌生人,且女童在短時間內失蹤,又未發出任何聲響,因此認為熟人犯案的可能性較大。消息一出,警方及當地村民迅速行動,並動用警犬、無人機進行大規模搜尋,但截至8月27日,女童已失蹤半個月,仍未有發現。而芮城縣公安局也隨即發布尋人啟事,詳細描述了女童的穿著「粉紅色上衣、白色心形圖案褲子、綠色拖鞋、綁長辮子」,並懸賞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萬元)徵集有效線索,且若線索直接幫助找到女童,獎勵會提升至人民幣10萬元。在8月19日,曾有位IP地址為山東的網友在評論區留言,「如果我把孩子送到村口橋頭,你不要問我孩子是哪裡找到的,可以給我10萬元嗎?」家屬在看到留言後將此回報給警方,並私訊該網友,「當時就有看到留言,我們也去私訊對方,但對方並沒有回覆,但是有網友評論留言他會回覆,我們也已經將此事反饋給了警方,警方聯繫完之後還沒有跟我們說結果。」對此,8月20日姑姑張女稱,對於提供線索直接找到孩子的人,願意支付人民幣20萬元作為酬謝,並表示這份酬金將由他們家來承擔,與警方開出的10萬元懸賞並不衝突。
砸6千萬買別墅…閒置6年遭清潔員占用變「垃圾房」 屋主開門傻了
大陸陝西省西安市某社區近日發生了一起令人震驚的事件。一名白姓男子先前花費人民幣1400餘萬元(約新台幣6273萬元)購買別墅,原本打算作為婚房,不料竟被社區清潔員私自占用,變成了臨時的垃圾房。法律專家指出,如果物業確實未經允許占用業主房產,將構成侵權,應承擔相應責任。綜合陸媒報導,白男在2018年間購入一套375平方公尺的房產,儘管一直閒置未裝修,他仍每年繳納人民幣1.7萬餘元(約新台幣7.6萬元)的空置物業費。今年5月,白男意外發現別墅內有人居住,房內堆放著廢紙箱、拖把、垃圾箱等清潔工具,地下室門鎖更有被強行撬開的痕跡,表明可能存在非法入侵行為。多次協商後,物業公司一名楊姓負責人最初答應賠償人民幣10萬元(約新台幣44萬元)現金,並贈送一個車位。白男僅收到一半現金,剩餘的賠償和車位遲遲沒有下文。物業表示,10萬元現金及車位的賠償是楊姓負責人的個人承諾,公司並不知情,因此拒絕賠償。白男目前已向兩家公司發送律師函,準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問題。此外,物業方聲稱,保潔服務已外包給第三方公司,保潔員因見別墅空置且門未關緊,便私自將垃圾桶等物暫時存放並在此休息。物業否認撬鎖及將別墅用作垃圾房的說法,並提出修復損壞設施、空氣質量檢測及定期消毒等補償方案,但雙方在賠償金額上存在分歧,未能達成一致。法律專家指出,如果物業確實未經允許占用業主房產,將構成侵權,應承擔相應責任。物業有義務保護業主的財產權益,未盡到此職責可能違反《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在處理此類事件時,業主可以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通過法律途徑追究物業公司的責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網戀3年付出44萬 女友竟是「自家店裡打工大媽」!小老闆當場破防
當場破防!大陸湖南省婁底市1名男子和女友網戀3年驚覺被騙,報警後才發現女友竟然是在自己店裡打工的40歲阿姨。當犯嫌當著員警面前跪下來乞求原諒時,男子感覺整個天都塌了,愣了好幾秒才回神,忍不住崩潰直呼「她跪在我面前,我真的是不敢相信這一切。」綜合陸媒報導,男子3年前透過網路結識了1名女子,雙方一拍即合,從一開始只用文字交流,進展到互傳語音訊息訴說心情,後來終於確定為戀愛關係,2人不僅大聊感情、理想、未來,甚至還聊到雙方結婚後的打算,雖然沒有見過面,但女友就是他心中的白月光。當事人透露,他在聊天中得知,女友有房有車,結婚也不要彩禮,更重要的是個性溫柔,每天不厭其煩地對他噓寒問暖,得知自己開了1家店,還特地介紹1位阿姨來工作,美其名曰來幫忙,實則是順便監督,讓他感覺心中暖呼呼的。隨著感情加深,女子開始編造各種藉口向男方索要錢財,3年內陸續跟男友及其家人討要財物人民幣10多萬(約新台幣44萬元)。因為見不到面,男友也有過懷疑,但總感覺付出了那麽多,實在不甘心,所以一直在投入。終於,在多次要求見面被拒絕後,男子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選擇報警處理。經過調查,警方發現跟被害人相戀3年的女友,其實就是在他店裡打工的阿姨。眼見身份曝光,阿姨直接跪在派出所地上,拉著男子的衣角祈求原諒。從男方表現來看,顯然第一時間還處在震驚中,有些不知所措,過了約5秒鐘,他立即掙脫阿姨的拉扯,罵罵咧咧地離開。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