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萬元手機被寄丟…快遞公司「僅賠4千」 她氣炸轟:帳號都被開通使用了
大陸廣東一名女子3月份花了人民幣11000元(約新台幣4萬8千元)在網路上買了一支全新未開封的iPhone 13Pro Max要送給家人,但對方卻遲遲沒有收到包裹,打電話給快遞公司順豐詢問,才被告知包裹被弄丟了,只能走理賠程序,但保價賠償僅人民幣1000元(約新台幣4436元),讓女子相當不滿,不接受此賠償。綜合陸媒報導,近日,廣東深圳的夏女士稱自己3月份花費11000元買了一支全新未拆封的iPhone 13 Pro Max,從深圳寄給江蘇的家人,但家人遲遲未收到貨,向順豐詢問,才被告知包裹被寄丟了,只能走理賠,根據保價僅賠償1000元。對此,夏女士表示,期間連絡順豐公司多次,對方說詞反覆,且她發現她所買的手機帳號已經被開通使用,懷疑是遭快遞人員盜走,而下單時未注意到保價金額,不接受對方此賠償;順豐回應稱事情還在核查處理中,責任人員還沒核查到,隨後又將賠付方案金額提升至2500元,仍未能獲得夏女士的接受。消息曝光後,不少人認為若只賠償1000元人民幣,若是快遞員看到商品價值大於1000元的物品,難保不會自己藏起,反正只須賠償1000元,「順風的買賣做的挺划算,我也去做快遞員,看見好東西我就自己藏起來,然後順便賠點錢就行了,幹幾年就發家致富了」、「內部作案,專挑貨值高保價低的」、「那以後超過1000的東西就都丟了,反正只賠1000,賺發了」;但也有人認為「這個不能憑一面之詞,你說價值一萬多就值一萬多?保額是幹嘛的呢?假如你只寄了個模型呢?」
又慘了! 新光人壽遭金管會重罰750萬元 淪年度最大苦主
2020年最大「苦主」出爐。金管會22日宣布,新光人壽在一般金檢及保戶申訴時被發現七大缺失,開罰720萬元罰鍰及5項糾正,這次是新壽當年第三度被罰鍰,三次共達3,880萬元,還掉了一位董事長及投資長,國外投資又被迫降到39%,堪稱今年保險業最慘。金管會指出,新壽在招攬、核保、保全等作業未落實控管,出現保戶申訴,查證後發現有業務員挪用客戶保費、業務員親屬與保戶有相同通訊地址、申訴案未立案等,這部分罰300萬元。 第二是業務員有用誇大不實話術,對要保人作保單內容不當承諾或保證,且以「退佣」為招攬行為,罰120萬元,且要依比例原則議處招攬管理及保全作業的失職人員及應負責主管。第三是業務員與貸款介紹人為同一人,且在保戶貸款相近時間投保,新壽未進行評估,開罰120萬元。第四是業務員不實招攬、挪用保費,新壽卻沒有即時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開罰60萬元;第五是辦理保險經代通路考核,沒有將應遵循義務、通路法令遵循、防洗錢等重要合約納入考核,未明訂績效考核標準,這部分也罰60萬元。第六是新壽辦理法人投保業務時,有企業以保障員工為投保目的,投保高保價金的保單,投保目的與保單不符,即所謂的協助企業假投保真理財,被罰60萬元。第七是資安、對保戶及業務員聯絡資料控管作業、投資型保單銷售及風控等,共五項糾正。
懶人包在這裡!「12大新制」上路 三倍券、安心旅遊補助上路
7月開始有多項民生新制上路,包括民眾期待已久的振興三倍券、安心旅遊國旅補助計畫,以及各類保單調漲、實價登錄新制和食品新制,共有12項新制即將上路,以下是《CTWANT》的統整。振興三倍券為了疫情過後振興台灣各地經濟,行政院發放振興三倍券,每人支付1000元可換3000元的三倍券,民眾自7月1日起可開始預購,規劃自7月15日起開放使用至12月底。民眾可依自己的使用習慣,選擇紙本、行動支付、電子票證或信用卡,到全國店家使用。針對弱勢族群,直接匯1000元到中低收入戶者的帳戶,用來買三倍券,不過振興三倍券無法在電商消費,也不能拿來囤積民生物資。安心旅遊國旅補助計畫因應國內新冠肺炎疫情趨緩,交通部推出安心旅遊方案,時間自7月1日至10月31日,平假日均可使用,補助包括,自由行住宿每房折抵1000元,離島住宿加碼多折抵1次;團體行每人每日補助700元,離島加碼1200元;以及高中以下國民暑假觀光遊樂園入園免費、台灣觀光巴士優惠。安心國旅補助上路,自由行不分平假日每房補助1000元。(圖/開達休閒開發提供)保險新制保險新制與調降責任準備金利率將在7月1日上路,漲最多的是終身醫療險漲幅5%到10%,尤其是長照險、失能扶助險、實支實付險等,漲幅最多20%到25%不等。另外,壽險新制有一、死亡門檻法則,依不同年齡必須買足一定的壽險保障,即保額必須是保價金至少100%以上,最高則有190%,會拉低保單儲蓄功能;二是宣告利率平穩機制,即宣告利率要考量區隔帳戶內的債券收益率,且要扣必要費用及利潤,年終帳戶內若利潤大於準備金,要提20%特別盈餘公積;三是合約服務邊際(CSM)不得為負。新實價登錄新制實價登錄相較以往地政士、仲介業等角色吃重,修改後責任不僅回到「買賣雙方」身上,也讓申報時「逾期」和「資訊不實」罰則更明確,意即當交易申報的成交價格有誤時,便是直接向雙方開罰3萬到15萬元不等,如果有隱匿頂樓加蓋或是增建等以外資訊,也同樣開罰6千到3萬元不等。未來食品過敏資訊也必須完整揭露。(圖/報系資料照)食品新制食藥署四大食品新制,除了擴增「應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的食品製造業別、並要求「資本額少於3000萬元的食品工廠」設置衛生管理人員,俗稱笑氣的「一氧化二氮」嚴加管理,另外食品常見的6項過敏原擴增至11項,包含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或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之穀物、大豆、魚類及其製品以及使用亞硫酸鹽,7月起凡是未標示者開罰最高300萬元
別再瘋搶兒童保單! 特赦條款一張圖搞懂
兒童保單出現搶購潮,保險局緊急「特赦」。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9日親自主持會議,拍板三大結論,一是所有現售退還保費的兒童保單可銷售到6月底,不必停售。二是7月1日之後,兒童健康險若是「退還保費給要保人」,可不計入61.5萬元的限額。三是過去(含2010年2月之前的保單)已投保兒童保單且額度已逾61.5萬元者,家長若堅持要投保第二張保單,要簽同意「聲明書」,同意未滿15歲若不幸身故,超出61.5萬元的部分,就是退還保費,則壽險公司即可承保超額的部分。保險法107條修正案,總統預計10日公告,將在12日生效,未滿15歲被保險人身故只能給付喪葬費用,依所得及遺贈稅法規定,現行標準就是61.5萬元。保險局原本要求若總統公告法令後,現行所有身故「退還保費」的兒童保單要立即停售或不得受理,以免違法,同時所有兒童保單的身保理賠金要合計,只要超過61.5萬元,壽險公司就不得再受理第二張保單。壽險業本周掀起兒童保單搶購潮,業務員忙翻天,家長擔心未來只能買「不保本」保單,也就是15歲之前若沒有用到的醫療、失能保單,也不能退還保費,會「人財兩失」。施瓊華為解決此問題,9日特別主持會議,拍板三大結論,即所有現售保單可以賣到6月底,先不用停售,不會有兒童買不到保障的問題。但7月1日之後,兒童壽險保單亦要符合死亡保障門檻法則,16歲以下保額必須是保價金的190%,所以保單勢必要改款。二是只要保單是15歲之前身故「退還保費給要保人」者,可不計入61.5萬元的限額,但若是退保費給「受益人」,就要算入額度;同時壽險保單必須對未滿15歲的被保險人,設計有喪葬費用,因此不能只退還保費。三是過去已有投保兒童保單,含2010年2月之前是給付喪葬費用不得逾200萬元的舊保單,都要算入,若還要再加買保障,合計已逾61.5萬者,只要家長簽聲明書,表達知道若15歲之前身故是退還保費,壽險公司即可受理核保。保險局強調,如學生保險、年金險等也都不算入61.5萬元,加上健康險等可以允許退還保費,所以兒童還是可以有充足的保障。
漏忘指定受益人、付款方式 最糟就是遇到2種下場
全球人壽商品部副總經理鄭中安表示,台灣社會這幾年仍是偏好資產累積型商品,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定額給付型)」商品,也就是在商品繳費6年期間之內,可以提高壽險保障,而繳費期滿後則是回歸成為資產累積型商品,可申請轉入投保年金險。目前許多保戶會選擇將保險金以分期定額給付的方式,按年或按月以指定金額給付給選定的受益人,避免有心人士不當挪用或家人不善管理。舉例來說,被保險人45歲女性,投保金額為600萬元,首期應繳年保費為121萬4,714元,在50歲以前的家庭責任重大期,6年期繳費的同時,享有高額保障。在屆臨退休前,保單價值則是年年增值,在50歲、繳費期滿時,保價金約為所繳保費的1.01倍。如果是在第20年,也就是64歲時,保價金為所繳保費的1.41倍,到了74歲,來到1.78倍。繳費期滿後如果有退休金流的需求,可將累積的資產申請轉入投保利率變動型的即期年金保險,保證領回的年金總額不低於轉入投保時的保費,且透過宣告利率的機制讓每年領取的年金金額不低於前一年領取的金額外,最高可領到110歲。
「保單借款」應急發紅包繳學費 繳不出本息會保障停效
面臨年貨採買、發放紅包及年後開學學費等大筆支出等的短期資金調度急需,有些保戶會透過保單借款,解決燃眉之急,提醒務必注意還款繳息時間,避免損及繳了多年的保單效力而導致停止失去保障。所謂保單借款,就是預支保單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當做周轉金,但並不是每一張保單都有保價金可以提供申請借款。保單借款方便快速,雖可紓解短期緊急資金周轉之用,但元大人壽建議保戶應注意避免損及保單權益。保單借款利率通常是以保單預定利率加碼1~2.5個百分點,但各家壽險公司還是會衡量保單資金成本及資金運用效率來訂定。其次,須當心未繳利息併入本金計算,孳生之利息如逾一年後之保單週年日經通知仍未清償,則利息將於保單週年日併入本金中以複利計算,造成借款利息變高,相當不划算。再者,繳不出本息當心保單停效,當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該保險契約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時,經書面通知仍未於期限內償還者,保險契約將依保單條款約定停止效力,一旦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不理賠,喪失保險原有之功能,不可不慎。
【高利儲蓄險將絕跡2】顧立雄喊話 希望保險公司賣好的、有保障性質保單
8月28日,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出席「第8屆臺灣保險卓越獎」頒獎典禮提到,「希望保險公司賣好的保險商品,不是沒有保障性質的儲蓄險。」對於壽險業者疑慮新版儲蓄險商品架構與舊版儲蓄險銜接等造成的窘困,他也強調「絕對會有緩衝期,並採漸進式進行,不會發生保費懸崖」。根據目前金管會和壽險公會討論出的時程,整頓儲蓄險及公布新版門檻,將延緩半年,預料是2020年下半年。壽險公會則向金管會建議,保單依年齡層提高保障比重,譬如說被保險人30歲以下,死亡保額為保價金的250%;31歲到40歲是200%,隨著年齡愈高,保額比重降低。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報系資料照)不過,民眾的擔憂依然存在。台中的江先生,7月前往銀行處理母親帳戶內數百萬元遺產,就遇到行員向他推銷「把存款放到儲蓄險,利率超過2%,比定存1%高,這樣的保單可能快停賣了。」江先生聽了很心動,於是買了利率變動型壽險許多人趕在較為優惠的舊版儲蓄險停售前積極投保,在壽險業者猛推之下,預計年底前會有一波搶買潮。(待續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