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星托嬰中心遭投訴照顧不當 3個月男嬰全身燒燙傷搶救中
新竹市某私人托嬰中心遭投訴,疑似因托育人員照顧不當,3個月大男嬰遭熱水淋身,目測全身超過50%二度燒燙傷,目前在林口長庚加護病房搶救中;市府社會處表示,已介入調查,18日接獲醫院及警察局通報,立即聯繫家長了解案情,並要求托嬰中心說明及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檢視照顧狀況。據了解,托嬰中心稱是托育人員泡奶時不慎打翻熱水,導致男嬰全身燒燙傷,家長欲調畫面釐清,業者卻稱故障,而根據救護人員初步判斷,男嬰頸部、右腿、背部、胸口及雙手皆有燒燙傷,目測全身超過50%二度灼傷,家屬已報警控告業者傷害,家長不滿托嬰中心在Google評論獲4星好評,竟發生如此疏失。市府表示,社會處針對此一事件已介入調查,已於18日受理醫院及警察局通報,立即聯繫家長了解案情,並提供關懷及安排預約法律諮詢,另同步要求托嬰中心說明及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檢視托嬰中心照顧狀況。社會處表示,後續將調閱托嬰中心監視畫面釐清現場狀況,如托嬰中心托育人員確有疏忽,且對幼童已造成傷害,將依違反《兒少權法》83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改善,如情節嚴重,得命其停辦並公布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社會處強調,市府對於兒童受不當照顧採最高標準檢視,接獲通報立即處置、立即調查,若經查證屬實,將從嚴處分相關違法人員及機構。
爭失智母監護權 二弟控大哥餵「虱目魚頭」害媽被刺傷…法官判決曝光
魚頭也中槍。台南一家3兄弟中2人為「名下有400萬」的失智母監護權鬩牆,二弟不服大哥獲法官裁定為母親監護人,抗告並提出大哥創業失敗、愛喝酒以及讓母親吃虱目魚頭,害媽媽被魚刺刺傷的舊帳;不過,合議庭最終維持原裁決,駁回二弟上訴。據悉,搬離老家許久的二弟、三弟,直到2020年才由三弟把母親接回同住,媽媽此前一直由大哥照顧並長達17年;但三弟之後因租約到期,改送母親至長照安置並每天探望,大哥今年4月再把媽媽接回照顧;二弟後來為爭監護權與大哥互告,最後向台南地方法院民事庭聲請監護權。二弟不服法院裁定大哥為監護人,自己及三弟被指定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人,提出抗告並舉出大哥照顧不當、愛喝酒、疑似餵食母親虱目魚頭等危險食物,主張大哥照顧品質堪慮、自己更理解母親需要及感情,更適合擔任監護人。不過,二審法官認為大哥照顧良善、二弟拿不出其指控之證據,且虱目魚頭為照護過程中的風險管控問題,不能直接斷定為照顧不當,另突然變更照顧者,恐讓母親有不必要身心壓力。法官再考量家庭成員間糾紛對母親的可能負面影響,維持原判並讓二弟、三弟參與財產管理,駁回上訴。
高雄右昌公托1年5起不當對待 社會局主動終止契約
輔開幕不到1年的高雄市楠梓區右昌公共托嬰中心,陸續發生5件不當對待幼童之事,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表示,公托已獲得較多資源理應更專業妥適照顧幼兒,但該公托卻接連發生事件,顯見主管人員疏於管理督導,危機處理能力不足,社會局已主動終止契約。高雄市議員白喬茵日前在市議會質詢時指出,右昌公托去年8月開幕,至今已發生多起不當照顧情形;從6月15日開始接連接到右昌公托各式各樣照顧不當的投訴,1人紅屁股臀部潰爛、1人夾手、2人壓腿投訴,還有1人在家出現咆哮舉止,說「老師打打」,希望社會局儘早介入關心,該懲罰就懲罰、該改善就改善,還給家長跟孩子一個安全的托育環境。高雄市社會局表示,有關高市右昌公托家長陳情的不當照顧行為,社會局同樣無法容忍,於6月17日已發文要求立即改善,即派社工啟動進行調查,20日並會同專家討論事件對兒少身心健康之影響。社會局指出,經社會局家防中心調查,機構疏於管理接連發生收托兒童未妥適照顧情事,社會局已命依法限期改善,但審認公托已獲得較多資源理應更專業妥適照顧幼兒,該公托接連發生事件,顯見主管人員疏於管理督導,對事件危機處理能力不足,社會局21日主動向承辦單位提出終止契約要求。對事件托育人員社會局也要求依勞基法予以資遣,社會局將儘速尋求團隊接手右昌公托,在交接的過渡期仍將積極督導服務品質,幼兒仍可持續送托。至於該會經營或相關的其他公托機構,經查並無照顧不當之情事,將加強查察,確保照顧品質。右昌公托如有欲退托之幼兒,社會局將協助轉介到合格之托育機構、準公托嬰中心或準公共保母。社會局長謝琍琍表示,加強公托中心的照顧管理,17日起已派員至所有公托機構53家,就托育照顧比、照顧行為、環境衛生、設施設置等完成稽查,未有異狀,後續持續加強稽查,強化托育服務並落實照顧行為,讓孩童家長們都能安心。
內湖某托嬰中心驚傳虐童!師強迫「喝奶、睡覺」 社會局調查結果出爐
台北市內湖某托嬰中心遭爆出現虐童事件,社會局調查後表示,由於該托嬰中心未如期交付部分監視錄影畫面,已祭出12萬罰緩要求限期改善,另有2名托育人員照顧不當,其中1名裁罰10萬元並公布姓名,另1名先公布姓名,待刑事司法結果才能裁罰罰緩。有網友日前發文表示,寶寶在內湖某托嬰中心被粗暴對待,3月30日時身上多處瘀傷,調閱監視器才發現托嬰中心老師粗魯強迫孩子睡覺、喝奶,事情曝光後發現竟有其他孩子受害。社會局證實,內湖區某私立托嬰中心2案疑有不當對待通報案件,第一時間即至該中心調查及調閱監視畫面,並要求機構提供事件發生日前1個月的錄影畫面檔案,徹查平日托育人員照顧情形,及訪查相關人員。社會局今表示,目前已初步檢視機構提供監視畫面,並於4月28日召集專家學者召開會議,根據監視錄影畫面及相關人員陳述,發現托育人員大力搖晃幼童,易造成嬰兒搖晃症侯群,若情節嚴重恐有立即生命危險。社會局表示,綜合研判後,認定遭通報的2名托育人員行為涉及照顧不當,已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第1項規定,其中1名托育人員裁罰10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另1名托育人員由於涉及刑事調查,先處以公布姓名,行政罰鍰則等刑事司法結果確定後再裁罰。社會局表示,已要求機構交付完整1個月監視錄影畫面,以利進行第二階段監視畫面檢視,若再發現有托育人員違反兒少權法,或對兒童有虐待或不正當行為,將依其情節輕重處以6萬至60萬元罰鍰,並公布其姓名,若情節嚴重者,不排除主動移請司法單位調查。社會局強調,將持續針對對其他家連鎖系列之托嬰中心,採無預警方加強查察中,並透過抽查監視器畫面瞭解不同日期與時段之照顧情形,確認該機構是否有相關違法情事,以保障嬰幼兒托育品質及安全。針對該托嬰中心未在期限內提供監視器畫面,社會局補充,若屆期未改善,將持續裁罰,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若情節嚴重,可命該機構停辦1個月以上、1年以下,並公布托育機構名稱。
老翁救人心切!將孩子獨留車上引關注 恐違兒少法
苗栗縣68歲許姓老翁2日騎機車,載小孩經過為民街時,因看見後方有婦人被機車壓住,救人心切的許翁趕緊上前協助,卻將孩子留在未熄火的機車上,此事被路過民眾撞見,因此引起不小的關注,更涉嫌違反兒少法,遭警方要求到案說明。據了解,許翁2日騎機車經過為民街時,為幫助後方遭機車壓住的婦人,不慎將孩子留在未熄火的機車上,相當危險,被民眾看見而引發關注,事後警方要求許翁到案說明,才得知許翁是因救人心切才會如此,而警方也特地到事發地求證,確認許翁並無照顧不當,才未向其究責。警方呼籲,民眾在救人之際也應注意自身安全,除了要先將車停在路邊,也要避免獨自留幼童在車上或站在未熄火處,以免發生危險。
桃園自閉症兒童疑遭虐死 檢方認定教保員無過失、不起訴
桃園市「私立寶貝潛能發展中心」3名教保員涉嫌對自閉症方姓男童照顧不當,導致方童重傷不治,家屬提告過失致死,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定男童並無受虐,為自然死亡,對教保員做出不起訴處分。發展中心感謝司法還教保員清白與中心聲譽,強調老師們並無虐童、延誤送醫、也無虐童致死情事。不起訴書指出,法醫相驗、解剖鑑定後,得知被害方童死因為「腸系膜裂孔、腸疝」致「小腸絞榨梗塞壞死、腹膜炎」致「敗血性休克」死亡,死亡方式為自然死,檢方認為被害人死亡原因顯然非3教保員所致。至於被告3人涉嫌過失致死罪嫌部分,根據現場監視器顯示,今年1月26日下午被害人在發展中心時,有哭鬧、咬手、敲打自己頭部等行為,由於3教保員非醫學專業,當時未能察覺被害人需緊急送醫救治,就連家屬送醫、具醫學專業的復健診所也無從發現被害人有因體內狀況而有緊急送醫需求,無法苛責教保員當日下午未將被害人送醫應負過失致死罪責。
未滿月女嬰住院腿骨折!X光照曝光 家屬控醫院換點滴疏失致傷
黃姓女嬰在烏日林新醫院住院留觀,腿部出現骨裂,質疑醫療疏失提告,院方表示,全力配合調查,並會妥善處理。(翻攝自臉書「烏日大小事」網站)台中黃姓女嬰8月16日在烏日林新醫院出生,因黃疸及幽門狹窄症留院觀察,預計9月8日轉院手術,未料在8日辦理轉院時,家長發現女嬰左大腿骨折,女嬰父母中秋節出面控訴院方照護疏失,要求院方公布監視畫面;對此,院方回應已成立專案小組,由各專科醫師進行會診並調查新生兒骨折可能發生的原因。黃姓夫婦指出,7日接獲林新醫院說「孩子腿部腫脹」,後續照X光才得知是骨折,他們懷疑是院方7日更換點滴時,不慎造成孩子骨折,也不排除是照顧不當或甚至是虐待造成骨折。爸媽指稱,女兒住院期間都待在保溫箱,骨頭不可能莫名其妙斷裂,畢竟這麼小的孩子連翻身都不會,所以才質疑是照顧疏失或遭受虐待所致?希望院方可以公布監視畫面,釐清女兒骨折的原因。對此,烏日林新醫院表示,事件發生當下,已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由各專科醫師進行會診並調查新生兒骨折可能發生的原因,也安排病嬰兒至醫學中心進行後續的治療。目前本院已主動通報各相關主管機關,檢調已介入調查,院方正全力配合調查,並會妥善處理
未滿月女嬰住院莫名腿骨裂 父質疑醫院照顧不當!怒告過失傷害
1名家長在網路指控,他女兒未滿月住院觀察,醫院發現她腿腫,檢查竟是腿骨裂,他控告醫院過失傷害。(圖/翻攝網站)中市1名家長在網路指控,他女兒8月16日在烏日林新醫院出生,因黃疸及幽門狹窄症留院觀察,預計9月8日轉院手術。院方7日下午告知家屬,女兒腿部腫脹,檢查發現骨裂,他質疑醫院照顧疏失或虐待,報案控告過失傷害。醫院今天回應表示,正調查新生兒骨折原因,會配合檢警調查、妥善處理。該家長指控,9月7日下午約一點,醫院向家屬表示,因看到小孩腿部腫脹,照X光發現有骨裂問題,小孩可能因為骨頭較小,常會發生這些問題點。但他懷疑是否照顧人員照顧不當,或有虐待問題產生,醫院含糊交代讓家長除了不捨,還有憤怒。家長強調說,只想知道真相,批評醫院含糊交代推卸責任,要求醫療團隊檢視、重新教育。警方證實,7日晚間接獲家屬報案,控告過失傷害。烏日林新醫院對此回應表示,已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由各專科醫師進行會診,調查新生兒骨折原因。醫院指出,經主動通報相關主管機關,檢調已介入調查,院方正全力配合調查,並會妥善處理。
恐怖安養院1/中風翁半年內瘦成皮包骨 被「顧到」全身褥瘡兒女超心疼
惡劣!桃園市龍潭區「慈航老人長期照顧中心」主打風景宜人、專業照護,以讓「長輩安心、家屬放心」口號吸引住民,本刊卻接獲投訴,指該中心疑似照顧不當,導致6旬住民在半年內瘦成皮包骨,全身更長滿褥瘡、慘不忍睹,直至上月發燒送醫才被發現異樣,家屬心疼不已,希望長照中心給個交代。「爸,你聽得見我嗎?」本月5日下午,本刊與老翁的兒子阿國(化名)相約見面,當日是個滂沱雨天,天氣就如他的心情一樣灰暗,阿國透過視訊輕輕叫喚父親,但老翁早已不能表達,鏡頭彼端一片死寂,看著入住長照中心前還能說會動的爸爸,如今竟被折磨到不成人形,阿國心痛不已,只盼能求個真相。阿國回憶,父親早年是裝潢工,在工地揮汗如雨、努力拚搏擔起家庭生計,但他2年前在家突然中風,經救治後還能說話和輕微活動,但生活大小事都需要別人幫忙,父親也不願造成兒女負擔,一家人經過家庭會議後,最終決定讓爸爸入住長照中心。為使父親能得到最好照顧,阿國與弟弟多方比較,最終找上慈航老人長期照顧中心,該中心遠離塵囂、風景雅致,空氣也是都市中難見的清新宜人,接待的工作人員再三保證,強調老先生在專業護理師的照顧下絕對能好好療養,他們原以為幽靜環境能讓老父安享天年,卻讓爸爸落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阿國與弟弟在過去2年間總會定時前往關心,去年老翁還能說話溝通、意識清醒,今年過年前去探視時,就發現爸爸有些消瘦、沒有精神,他們當時以為是偶發狀況而沒有放在心上。而過年後本土疫情接連爆發,慈航不讓家屬入內探視,也不安排家屬與住民進行視訊通話,以致他們有好幾個月與父親「失聯」,雖然兄弟倆心中掛念,但也相信院方應該會好好照料父親,直到上個月初接到長照中心電話,指父親發燒已被送到醫院,兄弟倆獲報後連忙前往關心,眼前的景象卻讓他們看傻了眼。「連護理師都難以相信,一直問我們怎麼會顧成這樣。」阿國含淚表示,父親住進長照中心時約67公斤,如今卻只瘦到43公斤,且臥床部位長滿褥瘡,身上可說是體無完膚,他與弟弟見狀又悲又氣,難以相信父親在中心期間到底是被如何「照顧」。阿國(化名)千挑萬選才決定讓父親進入慈航,沒想到反害爸爸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圖/黃耀徵攝)根據阿國提供的照片,老翁的臀、腰和腿上滿目瘡痍,下半身被大大小小的「洞」佔領,觸眼所及幾乎找不到一塊好肉,老翁更疑似營養不良而骨瘦如柴,其下肢細如樹枝,連護理師的手臂都比老翁的小腿粗,外人看來都已怵目驚心,骨肉相連的家人更是心痛如絞。「長照中心只說,這不關我們的事,把爸爸丟著就走了。」阿國氣憤表示,送醫時,慈航沒有派護理人員陪同,只有司機將父親送到醫院,他事後試圖詢問父親在長照中心被照顧的狀況,卻被草草帶過、敷衍已對,為父親辦理退住時還被中心人員惡言相向,他不甘父親遭受折磨,正向律師研議提出告訴。「我只想知道真相,想了解爸爸這段日子到底經歷了什麼。」阿國提到,政府補助加上家屬負擔款項,慈航三人房每月要價近4萬元,在機構中並不算便宜,但慈航至今都拿不出護理過程和翻身紀錄表,若不是「紙包不住火」,難以相信爸爸還要「苦多久」,也希望相關單位能介入調查,別再有其他老人受害。阿國試圖與父親視訊,但爸爸早已不能表達,鏡頭彼端一片死寂,父親憔悴面容也讓阿國心疼不已。(圖/黃耀徵攝)據了解,慈航於2003年成立,負責人翁廷升早年在龍潭經營食品行,公司關閉後改經營長照中心,而坐落在龍潭的鄉間小路上,主打空氣清新、景致宜人,更號稱能提供長期照顧專業服務,還有專業營養師針對個別院民擬定膳食計畫,清幽環境吸引不少民眾入住,臉書上也有許多長者快樂過節、溫馨互動的畫面,但從2019年開始便未再更新。本刊致電慈航長照中心,對方態度強硬,稱中心都是按照既定程序在照顧病人,家屬質疑住民體重驟減,她回應「難道我們要保證每位住民都養得白白胖胖嗎」,褥瘡部分她則要家屬提出醫生證明,並「循正當管道處理」,隨後稱自己沒有義務回答問題,詢問「可以掛電話了嗎」便結束通話。桃園市社會局表示,目前已收到家屬通報,而從老人家的情況來看,慈航的照顧流程確實有改善必要,將由護理專業人員或學者前往了解,確認是否有虐待或妨害長者身心健康情況,再視情節嚴重性予以開罰。社會局也提到,過去每4年會對慈航做一次評鑑,每年則會不定期稽查,以往都未發現大問題,今年5月原定要前往稽查,但因本土疫情大爆發而暫緩,對於慈航的狀況將會進一步調查。
中風翁半年內瘦成皮包骨 被「顧到」全身褥瘡家屬心疼
惡劣!桃園市龍潭區「慈航老人長期照顧中心」主打風景宜人、專業照護,以讓「長輩安心、家屬放心」口號吸引住民,但本刊卻接獲投訴,照護中心疑似照顧不當,導致6旬住民在半年內瘦成皮包骨,全身更長滿褥瘡、慘不忍睹,直至上個月發燒送醫才被發現異樣,家屬心疼不已,希望長照中心給個交代。
托嬰中心老師輪流拉扯1歲童到跌倒 家長心痛:孩子身上滿抓痕瘀青
新竹市一位家長9月初時將1歲愛子送往某托嬰中心,送去1周體重就狂降0.9公斤,孩子身上更屢屢出現瘀青抓痕,晚上回家後還狂哭不止,調閱監視器發現2位老師輪流拉扯孩子致跌倒,家長控訴托嬰中心虐待孩童,憤而向新竹市府檢舉,確切案情仍須釐清。該名家長在網路上表示,孩子本來睡覺都十分安穩,送去托嬰中心後,睡覺時常驚醒哭鬧,一把門關上還會崩潰拍門,孩子腋下還出現紅色抓痕,腳上也有瘀青,她透過即時影像還看到2托嬰中心老師輪流拉扯孩子,嬰孩不堪大人力道而跌倒,更為了躲避強戴口罩而扭動掙扎,種種景象都讓家長心疼不已。家長發現,孩子送到托嬰中心後體重狂降,1周就從原本的10公斤降到9.1公斤,托嬰中心推稱是孩子不適應、不肯吃飯,家長卻認為是園方刻意沒讓孩子喝水或牛奶,向托嬰中心提告傷害,新竹市府則介入調查。新竹市府接獲家長通報後,已調閱留存該托嬰中心所有監視器畫面,家長也在社工陪同下,到托嬰中心溝通並瞭解照顧情形,後續將提供法律黨相關資源,如確認托嬰中心有照顧不當情況,最重可開罰並取消該中心準公共化資格,傷害案則由新竹市警察於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小港安養機構遭爆虐待老人 高雄社會局前往稽查結果「查無不法」
高雄市小港區某安養機構爆出疑似虐待老人事件,2名穿著制服的看護工,嘻笑捉弄一位坐輪椅上的老阿嬤,左右搖晃阿嬤頭部、捏阿嬤鼻子及抓頭髮等粗暴行徑,網友將影片貼至臉書「爆料公社」,引起眾人憤指「垃圾」等,而遭爆料的安養機構不願多做回應,高雄市社會局今天下午會同勞工局及小港衛生所前往稽查,發現該名疑似被虐待的長輩心情愉悅,其他長輩照顧情形均良好,機構並無違失及違法情形。被控訴的這家安養機構疑似虐待老人之事曝光後,不願意多做說明,有長輩家屬獲悉後相當驚訝,認為機構內外籍工作人員都算客氣,如今卻爆出疑似虐待老人事件,表示「就算是開玩笑也只能用說的,不能動手,若不行最差的狀況就是離開」。對此,高雄市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表示,該事件是發生於10月6日,從該畫面來看,該機構人員對長輩照顧上確實不妥當,但機構解釋,是因為長輩不開心,所以照顧人員想逗長輩開心,才會如此對待,若有違反老人福利法第51條有虐待或照顧不當之情事,社會局會依法將予處分可罰3萬以上、9萬以下罰鍰。由於有家屬反應該機構也有衛生上問題,高雄市社會局今天下午會同勞工局就業安全科及小港衛生所派員前往機構稽查,發現這名疑似被虐待的長輩心情愉悅,檢視該長輩身上並無任何傷口,也詢問其他住民,表示平日機構工作人員照顧情形良好,並無不當對待長輩情形,衛生所檢視機構環境衛生,亦無違失情形,因此該機構尚無違反老人福利法情形。
台東1歲女童疑被「打巴掌流血」關禁閉!哭到睡著 母痛訴公托虐童
台東公立托嬰中心近日發生照顧不當事件,1歲女童哭鬧不止竟疑似被托育人員帶進廁所管教,導致5天內流了3次鼻血;女童媽媽指控,沒想到通報社會局,某位科長居然來關說。消息一出引起民眾撻伐,台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目前已將該托育人員暫停現職,等到釐清案情後再議,保障幼兒安全。女童媽媽痛心表示,女兒就讀台東某公托,6月14日回家臉上有巴掌痕,且5天內同邊鼻孔流了3次鼻血;調監視器看,發現監視器一堆死角,而爆哭的女兒被保母帶進廁所,出來後就受傷了,唯一向廁所的監視器剛好鏡頭朝下,所以什麼也沒拍到。媽媽說,「也看到女兒一個人被保母丟進全黑寢室關禁閉,面朝下丟入床板人就出去,然後用外面的監視器看她。我才知道原來這一年多來,保姆說孩子很愛睡覺,原來是這種關禁閉到睡著的睡法,也看到該保母對其他小孩不認真吃飯,直接巴頭撞桌子2次。」媽媽指控,通報社會局後,負責小孩和婦女的單位科長連監視器都沒看就前來關說;對方提及,「保母只是動作比較大,要大事化小,不要鬧大。」不僅如此,園方完全否認管教不當,「保母只是難免有情緒,關禁閉只是讓『一歲』小孩冷靜。」讓媽媽不能接受。媽媽氣憤指出,原本只是要托嬰中心將不適任保母離職、要求她不得再任保母,以及發出聲明稿承認不當管教,沒想到之後調查時各種推託,園方甚至打電話給每位家長稱是「誤會」,事先消毒,真的很過分。貼文在網路上引起討論,台東縣政府社會處回應,第一時間已啟動相關調查機制,為了保障幼兒安全,也將該名托育人員暫停現職;如調查屬實,將對人員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以新台幣6萬以上至6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告其姓名和名稱,以及命園方限期改善,否則得命停辦1個月以上1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