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爭失智母監護權 二弟控大哥餵「虱目魚頭」害媽被刺傷…法官判決曝光

台南一名男子為爭奪母親監護權,控訴大哥餵虱目魚頭害媽媽被刺傷。(圖/報系資料照)

台南一名男子為爭奪母親監護權,控訴大哥餵虱目魚頭害媽媽被刺傷。(圖/報系資料照)

魚頭也中槍。台南一家3兄弟中2人為「名下有400萬」的失智母監護權鬩牆,二弟不服大哥獲法官裁定為母親監護人,抗告並提出大哥創業失敗、愛喝酒以及讓母親吃虱目魚頭,害媽媽被魚刺刺傷的舊帳;不過,合議庭最終維持原裁決,駁回二弟上訴。

據悉,搬離老家許久的二弟、三弟,直到2020年才由三弟把母親接回同住,媽媽此前一直由大哥照顧並長達17年;但三弟之後因租約到期,改送母親至長照安置並每天探望,大哥今年4月再把媽媽接回照顧;二弟後來為爭監護權與大哥互告,最後向台南地方法院民事庭聲請監護權。

二弟不服法院裁定大哥為監護人,自己及三弟被指定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人,提出抗告並舉出大哥照顧不當、愛喝酒、疑似餵食母親虱目魚頭等危險食物,主張大哥照顧品質堪慮、自己更理解母親需要及感情,更適合擔任監護人。

不過,二審法官認為大哥照顧良善、二弟拿不出其指控之證據,且虱目魚頭為照護過程中的風險管控問題,不能直接斷定為照顧不當,另突然變更照顧者,恐讓母親有不必要身心壓力。法官再考量家庭成員間糾紛對母親的可能負面影響,維持原判並讓二弟、三弟參與財產管理,駁回上訴。

社會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