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棄啤酒文化園區計畫 王鴻薇陪同民眾陳情怒斥鄭文燦黑箱
台灣菸酒公司所擁的台北啤酒工場(原名建國啤酒廠)在行政院介下,有近1/3土地將劃給台北科技大學申請使用,然因與在地居民所期盼設置的啤酒文化園區相違背,引發民眾不滿,台北市各個啤酒工場工會(18日)在立委王鴻薇陪同下,至行政院遞交陳情書,期盼終止目前校地分割的程序,並呼籲設置啤酒文化園區。陳情書指出,市定古蹟建國啤酒廠已於2018年10月29日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與台北市政府共同舉辦「未來發展構想發表暨簽署合作協議」記者會,本應協商後立即公告實施經台北市、內政部審議通過的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變更,開闢啤酒文化園區,並執行「產業活保存」計畫。同年12月後,卻因台北市政府片面罔顧計畫送審前的協議內容,同時台北科技大學不斷要求市政府無償撥用回饋用地,致使相關計畫停頓,陷入僵局超過5年之間毫無進展。陳情書指出,2023年1月,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和政務委員張景森完全無視已通過的文化資產修復與再利用計畫,也刻意忽視周邊居民和大眾期盼的啤酒產業文化園區,直接推翻原案,並劃出1.76公頃土地改作台北科技大學校地。王鴻薇強調,因為鄭文燦一人的意志,讓原有通過審議在案的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變更案、古蹟保存共識被破壞消滅,直接奪去了居民原有的2公頃綠地,等於半個華山文創園區,4個伊通公園之多,更可能讓文化資產區域淪為孤,無人管理、無人關心。台北啤酒工場工會榮譽理事長趙銘圓強調,這是產業歷史文化保存議題,無關政治或選舉,行政院在蘇貞昌院長時期是完全不同意校地爭取,鄭文燦現在的決定卻輕忽地方歷史與產業人文,全然無視建國啤酒廠產業文化資產保存價值,黑箱手法無法又無理。趙銘圓也說,若政院單純以土地開發價值計算,是直接踐踏產業活保存的共識,摧毀大眾對於啤酒文化園區期待,行政院分割給學校毫無道理,學校開闢校地需求也不是只能選擇在啤酒廠完成。他認為,建國啤酒廠是世界級的啤酒文化園區,目前廠區內保存建物、釀造設備儀器及日本時代的活酵母,更是被世界上許多文資保存專家讚嘆的保存成果,行政院應尊重民意立即中止行政院計畫。行政院方面今日也派出交通環境資源處副處長黃志元代表接受陳情,並強調行政院會了解在地居民的想法,在都市計畫公展階段邀請利害關係人提出相關建議。
李天祿文物館拿嘸補助 卡在「並非文教區」將出售所在地並移置文物
新北市三芝區「李天祿布袋戲文物館」創立迄今已27年,曾經申請文化部補助,卻因為「使用分區」並不是文教區,2011年開始被砍補助,如今館內老舊漏水、文物發霉,過去曾經向副總統賴清德求助,但幫助仍然不大,去年底已經關閉,將出售所在地及移置文物。牆面斑駁脫落,地上還有好幾個水桶,為了要接漏水,戲偶也因為受潮發霉,頭部配件甚至佈滿霉菌,位在三芝的李天祿布袋戲文物館,因為長年下雨館內潮濕,導致大片牆面出現壁癌,根據《東森新聞網》報導,擁有27年歷史的「李天祿布袋戲文物館」館內老舊,去年已經不開放參觀,身為布袋戲大師李天祿的第三代、文物館執行長李俊寬表示,「之前發霉受潮的,就已經先收下來處理,然後放到辦公室去存放」。文物館曾經申請文化部補助,卻因為「使用分區」並不是文教區,2011年開始被砍補助,每年少了50到200萬元。館方也曾向副總統賴清德求助,而賴2021年參訪時,也表示說要發揚傳統文化,只可惜仍幫助有限。根據報導,早在2015年,文物館就申請使用分區變更,新北市府也在2017年通過,送到內政部後卻遲遲沒有下文,等了8年,李俊寬在今年3月宣布放棄,撤銷變更案,「就算它補助下來,我們在自籌的部分,這個也對我們是一個很大負擔,加上三芝這個地方,遊客量也並不是太多」。出生於1910年李天祿,是台灣國寶級布袋戲大師,還記得名導「侯孝賢」曾把李天祿的前半生拍成電影《戲夢人生》,這也是兩人繼《戀戀風塵》和《悲情城市》後再次合作,而李天祿在1996年創建「布袋戲文物館」,他傳奇的一生也全部集結在這座布袋戲文物館,遺憾的是,文物館遲遲等不到答案,必須轉往其他地點另闢生路。
檢調紋身2/借鏡正衣冠 趙正宇歷經司法惡整更重潔身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在立法院的研究室中,放了一片落地的穿衣鏡,桌上也擺放了一面鏡子,無論在立院質詢、選區會勘甚至參與公益活動,他都一律穿著整套黑色西裝,最多是換上黑色的競選背心。趙正宇指出,他擺放鏡子為了整儀容,更重要的是個人的民意代表形象,對於檢調人員曾宣稱他涉及貪污,最終即使處分不起訴,但仍被他視為人生最大挫折。「我永遠記得(2020年)7月31號,不會忘記一早六點鐘調查官到我家按門鈴。」趙正宇回憶,當時辦案人員到住處搜索,他詢問對方是為什麼案子調查他?辦案人員告訴他是陽明山一筆土地變更案,「我說陽明山跟我有什麼關係?我的選區只有拉拉山」,結果還被辦案人員說他「嗆聲」,讓他相當傻眼。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2020年在交通部長任內在時,偕同桃園市長鄭文燦及立委趙正宇視察桃園綠線捷運GC01標高架段工程。(圖/報系資料照)那次檢調大動作搜索立委辦公室與住處,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經過長時間調查,媒體大篇幅報導立委遭搜索、羈押,趙正宇的名字都出現在「立委SOGO案」的新聞裡。他對此表示相當無奈,因為他至終自終都與「SOGO案」無關,甚至連當初被搜索的「陽明山土地案」也查出與他無關,處分不起訴。趙正宇苦笑說,雖然獲不起訴,但對他的傷害已經造成,「我的家人、我的家族、我的親朋好友、我的選民會怎麼看我?」他說,自己從做公務人員開始算起已從政30年,不但不偷不取、也不吃喝嫖賭,結果竟然被查辦貪污,查不出他有涉案,還一再延押他,最後硬是用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他,讓他非常不服氣,因此在今年8月16日前往監察院陳情檢方濫權,並宣告決心參選立委連任。 「我曾經相信只要清廉自持,就不會因為『貪污』而跟司法扯上關係。」趙正宇說,在所謂的「SOGO案」發生以前,他也曾對檢察官有所期待,相信檢察官是「英雄」,剛正不阿的檢察官們會依據法律與證據,阻止一切沒有道理的懲罰。經歷過這次事件,他才了解,關心人民是否無辜含冤的檢察官其實是少數,想要「懲罰不能證明有犯罪的被告」才是多數。趙正宇指出,不論是基於「素樸正義感」、或者個人前程的算計,想要將人定罪的檢察官,總是會想到新的辦法和理由去繞過無罪推定。「不論是在案件外利用輿論妖魔化我,或者在本案另尋罪名起訴我,都是這種心態的具體展現。」趙正宇搖頭說。立委趙正宇8月16日赴監察院陳情檢察官濫權違法情事後,宣布爭取連任,正式投入桃園市第6選區立委選舉。(圖/黃耀徵攝)「所以對於檢方查無貪污證據而另尋罪名起訴我這件事,讓我深切的理解到,執法者會因為各種法律以外的考量去剝奪被告的權利。」趙正宇說,他歷經這次的官司,體認到一件相當不合理的事,只需要一通提到他的電話,就能認定他涉有重嫌,便可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等到查明他沒有涉案,為了掩飾自己錯誤羈押而可能導致的冤獄賠償、內部懲處及群眾輿論壓力的指責,才又另尋罪名將他起訴。他說,在這個案件裡面受傷最深的是他,卻只能看著承辦檢察官得到群眾讚揚然後平步青雲,卻從來沒有人試圖補償他所受到的傷害,「真正犯錯的人沒有受到懲罰,才是對司法制度最大的嘲諷。」趙正宇說,作為一個立法委員,當他親身以被告的視野去觀察我們的司法制度後,發現過往對於檢察官存有過於樂觀的想像,低估了刑事案件對於人民生活的影響。他誓言,未來如果連任,會以自己親身的經歷投身司法改革,不要再讓任何民眾經歷跟他一樣的痛苦。
極端氣候影響頻繁休耕…業者祭誘人租金 農地、光電如何兼顧?
台糖公司擬將台東縣池上鄉10.8公頃工業用地租給能源公司,其中4公頃將設太陽能光電區,居民憂汙染到場抗議。(圖/中國時報蔡旻妤攝)嘉南平原素以台灣糧倉著稱,但在極端氣候下,2021年以來6期水稻有4期休耕,今年更破天荒一、二期稻作都休耕,頻繁休耕被光電業者視為新商機,最近台南後壁區則傳出許多地主收到光電業者發出的合作意向書,面對業者祭出誘人租金,部分地主坦言「很心動」,地方人士則擔心,「無米樂」恐怕變「無米了」。嘉南平原 3年6期水稻休4期嘉南平原以往一年兩期稻作合計產量可達37萬公噸,台南後壁是台灣西部最大稻米產區,稻作面積約3000公頃,因《無米樂》紀錄片聞名後,一度還因該紀錄片主角「崑濱伯」種出冠軍米,讓位處偏鄉的後壁人自豪因為稻米品質佳,讓「後壁變頭前」(後壁與後面台語發音相同)。2021年曾文─烏山頭水庫灌區一期稻作因缺水休耕,2022年則是大區輪作休耕,今年曾文─烏山頭水庫水情比2021年百年大旱還慘,除了一期稻作休耕,原本農水署評估在梅雨挹注下能補足灌溉用水,二期稻作原訂6月27日起依序分組供灌,豈料梅雨降雨有限,在1、2組供灌後沒幾天即宣布3至6組停灌。相關產業鏈業者成了休耕下的受災戶,芳榮米廠執行長黃麗琴表示,現因休耕只好向穀販購買來自其他地區溼穀,再回來自己做烘乾等加工,因要多支付手續費、運費,讓成本增加5至10%,負擔不小。「從未見過休耕這麼多次」,68歲後壁農民蔡志仁種稻超過30年說,極端氣候引發的缺水問題無法解決,灌溉用水首先犧牲,已有青農因頻繁休耕等不確定因素離農,若無改善對策,長期下來將衝擊糧食供應。每分地租金變3倍 收入倍增連續3年一期稻作休耕,後壁一帶的農民除了種植綠肥,空閒時間多了起來,「時間這麼多,也不知道怎麼打發,就在家裡喝茶、看電視」,而土溝、新東、菁寮、新嘉等里,不少地主近來收到光電業者提出的意向書後,對出租土地給光電業者表達興趣;嘉義縣坊間也不時可見寫著「高價承租土地、農地」斗大字眼的布條、看板,儘管廣告並未載明用途,難免讓人聯想與光電業有關。據了解,後壁因適合水稻耕作,若出租給農民,每分地租金行情每年7000元至1萬元不等,但光電業者開出的租金,1分地1年3萬元,起碼是租給農民的3倍;若是種稻,農民每分地每年收入約1萬5000元,租給光電業者,收入翻倍,有地主透露,很多地主都已經跟業者簽約。業者開發農電共生 被打回票地方人士指出,早在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政策時,後壁就有光電業者想租地種電,以往大多找尋地力不佳、生產力較弱的農地,透過變更地目以架設地面型太陽能設施,不過小型地面農電爭議多,中央2020年7月修法嚴加審核農地變更案,光電業者轉為開發以溫室附設綠能模式的「農電共生」,後壁區農地大部分屬「特定農業區」,不能設置地面型光電,農電共生卻不受限。近期台南後壁雖有業者擬規畫以溫室結合光電種植薑與香莢蘭的申請案,但因薑與香莢蘭生產尚無規模生產成功的場域,合理性、必要性與技術端仍欠完備也被打回票,但部分地主看到光電業者提出的高額租金,心動的不在少數。
台積電中科2奈米廠都審獲核准 最快明年6月底建廠
事關台積電(2330)2奈米建廠布局的中部科學園區擴建二期都市計畫變更案,周五(25日)提報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41次會議審議,決議通過。國科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指出,感謝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委員支持,後續將儘速修正後送市府呈送內政部都委會審查,待完成都審法定程序後,立即啟動用地取得作業。根據台中市政府的新聞稿指出,去年1月22日,「台中園區擴建二期」籌設計畫獲行政院核定,中科隨即推動用水、用電相關計畫。都發局表示,周五審議過程中,中科管理局為因應半導體產業發展需求,選定台中園區西側的高爾夫球場及周邊土地作為擴建範圍,並提出台水、台電公司營運期間應確實落實所提用水、用電及協助球場員工就業,及維護會員球證權益等具體承諾陸續調整草案內容後,審議通過。至於本案未來可能產生衝擊事項,案經台中市都委會以嚴格標準審議,為確保市民權益不受影響,提出促請中科後續應單獨針對交通影響評估提出解決對策,組成交評委員會獨立審查。中科台中園區擴建二期緊鄰台中園區西側,面積89.75公頃,計畫引進半導體及上中下游及其他相關科學事業,開發完成後可創造新台幣4857億元年產值,提供4500個就業機會,對於半導體產業發展至關重要。中科管理局表示,本案都計審查送件已1年半,因都審延宕影響廠商建廠期程,希望趕在年底由台中市政府公告實施,以便接續啟動用地如土地價購及徵收等取得作業。在不排擠台中市原有用水、用電需求前提下,預計明年6月底提供土地給廠商建廠,以應產業發展需求。都發局表示,市府後續將儘速依中科管理局修正計畫書,呈送中央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台中市府強調,對於產業投資台中帶動經濟發展,樂見其成並全力支持,但都必須在守護市民權益和城市永續宜居發展的前提下進行。
遭鏡電視前董座控淪政治打手 北檢:當事人指控與事實不符
鏡電視上架爭議不斷,民眾黨立委陳椒華昨(15)日到台北地檢署提告鏡週刊社長裴偉等人,並指控NCC主委陳耀祥對鏡電視放水護航、怠忽職守。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也發聲明稿,指稱鏡電視是臭不可聞弊案,且北檢對他的刑事告發偵辦1年多,案件憑空蒸發,懷疑高層下令選前不許有動作,北檢淪為政黨權貴政治打手。對此,北檢發布新聞稿澄清,指案件持續偵辦中,相關指控與事實不符。北檢指出,鏡電視案所衍生案件,均已由檢察官依法偵辦,並持續調查、蒐集相關事證中,絕無所謂:高層已經下令這個案件選前不許有任何動作,承辦檢察官根本不敢忤逆上意,所以刻意擱置此案云云。北檢建請外界、當事人勿做無謂揣測,影響偵查順利進行,特予澄清。陳建平表示,NCC放水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變更案」後,他曾發聲明指控鏡電視弊案,牽涉到執政黨黑手的不當干預,以及掌權者的一路護航,NCC自甘墮落為聽命辦事的政黨附庸,導致本可透過行政程序處理的鏡電視負責人變更案,被迫上綱至刑事告發程序。陳建平指出,「的確有鏡電視大股東賣出鏡電視股權的事實!」他必須要沉重地說,對北檢是否能秉公辦案,他已瀕臨徹底喪失信心的臨界點,他去年5月檢附事證向北檢告發,去年8月前往北檢作證,1年過去,案件憑空蒸發、毫無具體偵查進度,法界友人透露,高層已下令該案在選前不許有任何動作,承辦檢察官根本不敢忤逆上意,更不想得罪掌控龐大媒體勢力的裴偉,刻意擱置至今。對於陳椒華等人皆指控鏡電視大股東賣股權一事,鏡電視昨天發布聲明,指稱該公司為民間企業,卻無端受部分民代一再造謠攻擊,以各種不實言論進行汙衊,為避免真相遭扭曲,決定對陳椒華提控誣告。
前董座認「大股東賣股」 曝鏡電視高層下令選前不許有動作
NCC曾要求鏡電視8大股東須簽不賣股、不找人頭的切結書,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15日)前往北檢告發鏡週刊社長裴偉等7人涉嫌洗錢、偽造文書等罪。對此,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也發聲明稿稱,他早就稱鏡電視新聞台本是一件臭不可聞的弊案,的確有鏡電視大股東賣出鏡電視股權的事實,甚至前往北檢刑事告發,但一年過去,案件宛如憑空蒸發,擔憂北檢成為政黨權貴的禁衛軍。陳建平表示,NCC放水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變更案」後,他曾發聲明指控鏡電視新聞台的弊案,牽涉到執政黨黑手的不當干預,以及掌權者的一路護航,NCC棄守獨立機關的職責,自甘墮落為聽命辦事的政黨附庸,導致本可透過行政程序處理的鏡電視負責人變更案,被迫上綱至刑事告發程序。陳建平說,「的確有鏡電視大股東賣出鏡電視股權的事實!」他強調,若檢察官傳喚他出庭作證,定將遵守法律、誠實證言,但他必須要沉重地說,對北檢是否能秉公辦案,他已瀕臨徹底喪失信心的臨界點。陳建平說,他去年5月曾針對鏡電視涉嫌違法淘空的背信犯罪行為,檢附事證向北檢提出告發,去年8月更前往北檢作證說明,一年過去,整起案件卻宛如憑空蒸發、毫無具體偵查進度,經法界友人透露,高層已下令該案在選前不許有任何動作,承辦檢察官根本不敢忤逆上意,更不想得罪掌控龐大媒體勢力的裴偉,所以刻意擱置至今。陳建平直言,他不願相信,也不敢相信,台灣司法檢調沈淪至此,竟然屈從高層與綠媒的壓力,縱容為非作歹者逍遙法外,近來又看到竟然有比他更晚告發、也比鏡電視背信案更為複雜的刑事案件,竟然都已紛紛起訴,該案卻依舊石沉大海。陳建平表示,難道,如同立法委員前所公開控訴的「黨、媒、檢已然緊密結合為三位一體」,不僅是觀高層上意辦事,也不敢得罪裴偉所掌控的鏡媒體帝國。
立委爆料鏡電視8大股東賣股不實切結 揚言告發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月28日強行通過鏡電視上架案,但以「附帶停止條件」要求鏡電視股東簽署「不得轉讓股份」切結書,但立委陳椒華日前依據錄音檔爆料,指控鏡電視8大股東有轉售股權、人頭代持的狀況,陳椒華辦公室表示,將於明(15)日上午到台北地檢署告發鏡電視8大股東不實切結,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由於鏡電視大股東除前董事長裴偉外,還包括國巨陳泰銘、萬海集團陳致遠等商界「大咖」,引發關注。NCC於2022年1月19日許可鏡電視成立新聞台,要求股東在2027年6月底前不得將股權轉讓他人。但自鏡電視取得執照後,內部風波不斷,傳言多位大股東均已賣股。因此6月28日通過鏡電視上架與董監事變更案時,要求大股東切結不可賣股,作為附帶停止條件。8位鏡電視大股東包括前董事長裴偉、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穩懋董事長陳進財、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皇普建設董事長蘇永平、麗綺開發公司負責人朱劭華、萬海航運少東陳致遠以及英業達集團創辦人葉國一等人。陳椒華在7日舉行記者會,質問「NCC瀆職放水鏡電視變更申請,大股東也要非法切結扛刑責嗎?」指控鏡電視先前爆出執照取得、負責人變更等爭議,均顯示有政治黑手介入,鏡電視的前董監事都曾具名向NCC檢舉。陳椒華透露,依據她掌握新的錄音檔,可證明鏡電視8大股東自始就是人頭代持,買方的金流甚至透過裴偉流向陳泰銘、陳致遠、葉國一、陳進財,其中陳泰銘、陳致遠已數度承認賣股,並收到股款,陳泰銘親口對她說,「只要去查金流,一切清清楚楚」。陳椒華譏諷「NCC附款要求根本就是一場笑話」。對此,NCC否認陳椒華所言,強調「絕無此事」,並表示已收到8大股東切結書,董監變更程序完成。鏡電視也表示,所有股東皆恪遵NCC許可處分之附款,全體股東均為本人投資並無股權轉讓、借名或代持等情事。陳椒華辦公室今發出採訪通知,表示將在明天上午9時30分到北檢告發鏡電視大股東不實切結等犯罪行為,涉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請求檢察官追究股東刑事責任。
陳泰銘傳親認已賣鏡電視股權 立委陳椒華控人頭代持…批陳耀祥放水應下台
通傳會(NCC)6月28日強行通過鏡電視上架,後續要求鏡電視大股東簽署切結書,證明未將鏡電視股權轉讓。立委陳椒華今開記者會指控,鏡電視8大股東就是人頭代持,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甚至向她坦言已賣出股權,陳痛斥NCC主委陳耀祥企圖用以附停止條件的行政處分來轉移自己放水的責任,若有股東簽署不實切結,她將親赴提告。NCC今年5月原本排審鏡電視上架有線電視86頻道與董監變更案,最終以董事長鄭優未出席審查會議為由,導致審查無疾而終,陳耀祥當時否認要「強行過關」,依法也必須審查,NCC後續以附款停止條件,許可董監事變更案,要求鏡電視8大股東簽署「不得轉讓股份」切結書,限期1個月內提交。鏡電視8大股東分別是鏡電視前董事長裴偉、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穩懋董事長陳進財、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皇普建設董事長蘇永平、麗綺開發公司負責人朱劭華、萬海航運少東陳致遠以及英業達集團創辦人葉國一。陳椒華指控,鏡電視今年3月爆發諸多執照取得、負責人變更等爭議,均顯示有政治黑手介入,違反NCC附款,陳泰銘、陳致遠等人支持的董事黃俊彥、陳宏守、郭蕙蘭及監察人王金山等人都具名向NCC檢舉,裴偉更與鏡電視牽連甚深,根本沒遵守附款要求。陳椒華指出,鏡電視8大股東自始就是人頭代持,更有人在去年9月出脫持股,像是祝文宇就有表示幫助財團媒體大亨張高祥代持股份,台鋼集團也以原價買下這些大老闆的股權,陳泰銘、陳致遠也親口承認,他們與葉國一、陳進財皆已賣股,收到股款。陳椒華說,無論這些代持股份的大股東們如何巧立名目地試圖遮掩,在契約上刻意設計延後股份交割時間,都無法掩飾賣股的事實,就如陳泰銘曾說的「只要去查金流,一切清清楚楚」,但是NCC卻在行政上放水不查,陳耀祥應該為此下台。陳椒華強調,她手中握有相關錄音檔,若鏡電視的代持大股東敢出具內容虛偽不實的切結書,她將親赴北檢告發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犯罪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國民黨查無性騷實據 傅崐萁批:這兩人為上架《鏡電視》轉移焦點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6月被「鏡文學」總經理董成瑜控訴在餐敘性騷,國民黨昨日表示查無實據;傅崐萁今(18)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批《鏡電視》創辦人裴偉和NCC主委陳耀祥「狸貓換太子」,把MeToo風潮當作武器來攻擊他,轉移社會焦點強行通過《鏡電視》相關變更案。傅崐萁表示,性平是很重要議題,事件發生當下應該訴諸司法機關,保護自己權益,但很遺憾的是裴偉和陳耀祥把MeToo風潮當成武器使用,把髒水潑向監督《鏡電視》申照、上架等相關案件的自己,以轉移社會焦點,強渡關山《鏡電視》相關變更案。傅崐萁指出,鏡傳媒旗下《鏡電視》申照上架弊案甚囂塵上,TVBS 變更總經理要一年半,多家媒體換照審查要2年,但《鏡電視》1個月內可以換5個負責人,裴偉更被公布錄音檔揭露能直通總統蔡英文。他說,裴偉目前被告發涉嫌違反「公司法」、「刑法」背信和詐欺等案,並列被告偵辦中,在一連串爭議事件後,裴偉之左右手突然跳出來控訴自己性騷擾,時機與動機令人質疑。傅崐萁更表示,若餐敘現場如描述,有時任台北市長、台北市長候選人及尋求連任的花蓮縣長候選人等人士,其他與會者都是《壹週刊》高層。他說,若當下發生涉及性騷,事後應會大肆報導變成封面故事,以增加週刊銷量,但竟然沒有。他質疑,若自己在2014在九合一選舉前夕,真有性騷情事,那當時應會變成封面故事,銷售至少可以百萬份,國民黨當年選舉也會全面崩潰,週刊怎可能放過這機會隱忍9年?傅崐萁強調,《鏡電視》是近十年來,唯一一家通過取得執照的新聞台,陳耀祥跟裴偉所合謀的圍魏救趙大戲,於MeToo風暴之際趁亂偷渡,火速安排審查及強行通過《鏡電視》董事長更換及上架案,更不惜封鎖安全通道,禁止立委到場監督,明顯圖利《鏡電視》。他指出,現在陳耀祥也因《鏡電視》申照弊案,被列為貪汙案被告,偵辦中。傅崐萁強調,從性騷疑雲爆發的6月3日到今天為止,他完全尊重國民黨性平委員會的4位外部委員和3位內部委員的調查結果。他說,若有人對調查結果不服,應該走法律途徑提告,不要再透過媒體博大眾眼球。他強調,性騷擾防治應該喚起社會反思,以及鼓勵受害者勇敢站出提出申訴與告訴,讓司法還給當事人公道,而不應該當成政治鬥爭及潑髒水的工具。
4:0一次通過鏡電視兩案 民眾黨立院黨團發聲:NCC違法亂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以4:0一次通過鏡電視變更許可案,遭外界質疑強渡關山,對此,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發表聲明,譴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違法亂權,嚴重踐踏民主法治精神。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表示,鏡電視申設過程劣跡斑斑,不僅存在股權、財務、董監事、洩密等爭議,更明顯違反行政處分附款,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早已作成決議,在調查未明確前不應審議。然而NCC主委陳耀祥仍趁著立法院休會期間強行排審,一邊用「期限將屆,必須依法審查」欺騙國人,一邊藐視國會強行護航。此外,民眾黨團也認為,鏡電視一案存在高度政治介入的痕跡,該媒體高層曾於內部會議嗆明「這是總統旨意」、「誰來做行政院長這個案子還是要過」,再對照NCC不顧一切的態度,足見政府已經把黑手伸入獨立機關。民眾黨團進一步表示,陳耀祥主委因瀆職被告,早已不適任,仍戀棧權位、淪為綠營黑手,昔日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精神,已不復存在。當媒體成為特定政治勢力的禁臠,公器成為打擊政敵的工具,絕非人民期待公平正義的社會。值得一提的是,昨日鏡電視案遭NCC強渡關山,鏡電視前總董事長陳建平也針對「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變更案」發表聲明,認為鏡電視新聞台本就是一件臭不可聞的政治弊案,特別是牽涉到執政黨黑手的不當干預。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坦言,當初他是因為和鏡電視的部分股東熟識,在為台灣打造優質媒體的願景下,才於2021年夏天答應接下董事長一職,始終未領取任何酬勞,上任後發現鏡電視內部充斥前董事長裴偉的違法淘空,以各種異常的名目及不明的用途,自鏡電視搬走大量現金,他基於職責,於2022年1月底向股東揭露違法事證,並在同年3月2號當面向時任民進黨秘書長洪耀福說明,無法任命由他所推薦的民視副總經理蔡滄波擔任鏡電視總經理原由之後,在短短兩天後的3月4日,即在董事會中突然遭到以臨時動議拔除董事長職務,原來的總經理也立即遭到撤換。他強調,如此斧鑿斑斑的粗暴政治運作,早已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清楚陳明,NCC卻視若無物,未予詳查,讓他深感痛心,時至今日,才深刻體會到前董事長裴偉不時在鏡電視股東前所炫耀展示的民進黨高層關係,竟是如此可怕。
痛批「臭不可聞的政治弊案」 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籲偵辦鏡媒體帝國
不顧外界批評聲浪,NCC昨日通過鏡電視新聞台董監變更案及上架案,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發出近2千字聲明,痛批鏡電視是「臭不可聞的政治弊案」,牽涉執政黨黑手的不當干預,如此斧鑿斑斑的粗暴政治運作,NCC卻視若無物,呼籲檢調莫屈從於黨政與黨媒的壓力,動起來偵辦裴偉掌控的「鏡媒體帝國」。鏡電視成立之初由負責籌備的《鏡週刊》社長裴偉擔任董事長,由於NCC要求鏡電視必須與《鏡週刊》切割,裴偉被迫退位,改由曾任大眾銀行董事長的陳建平接任。不過去年3月,陳建平在董事會被政變,掃地出門,隨即選出紙風車創辦人李永豐接任董事長。陳建平昨天傍晚發聲明,指控執政黨黑手的不當干預,本應將貪贓枉法之徒繩之以法,但掌權者卻硬將違法弊案扭曲為股東經營權之爭,試圖模糊焦點遮掩真相。陳建平表示,接任鏡電視後即發現鏡電視內部充斥裴偉違法掏空,然在揭露違法事證後,竟遭拔除董事長職務,如此斧鑿斑斑的粗暴政治運作,NCC卻視若無物,未予詳查,理論上應獨立自主運作的NCC,選擇閉上雙眼、聽命辦事,徹底棄守應盡的職責。陳建平說,讓他深感痛心的是,鏡電視早已違反NCC「保留廢止權」的附款,裴偉時至今日仍在許多方面與鏡電視牽連甚深,原本以為如此明確的違法,NCC將無從再護航,孰料除了NCC主委陳耀祥再持續包庇,說出真話的三董一監也相繼辭職,徹底剷除內部監督力量。陳建平反問NCC,作為主管機關,委員們個個學識淵博,明知鏡電視違法,為何卻仍稟承上意執意包庇,這樣的官位坐得有何榮耀?還有什麼臉面要求人民信任?陳建平表示,希望檢調能守住公平正義的底線,而非如外傳受到執政者操控、根本不敢查裴偉掌控的「鏡媒體帝國」,誠懇呼籲檢調別讓這件弊案繼續沉睡,動起來偵辦,別讓司法公信力再次掃地。
鏡電視案遭強渡關山 前董座嗆「臭不可聞的政治弊案」籲檢調偵辦
國家通訊委員會(NCC)今日審議鏡電視案,雖有諸多疑點尚未確認,但仍以4:0通過一次通過引發外界批評。對此,鏡電視前任董事長陳建平針對「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變更案」發表聲明,批評掌權者將違法弊案解釋成股東經營權之爭,呼籲檢調偵辦。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聲明如下:1. 鏡電視新聞台本是一件臭不可聞的政治弊案,特別是牽涉到執政黨黑手的不當干預,在任何自詡為民主法治的國家,本應是不分黨派的國會議員應共同善盡監督職責、努力追查真相,將貪贓枉法之徒繩之以法,還給電視媒體應有的獨立自主及純淨空間。令人痛心的是,掌權者及其附庸卻硬將違法弊案扭曲為股東經營權之爭,一再試圖模糊焦點、遮掩真相。2. 本人當初係由於與鏡電視的部分股東熟識,基於為臺灣打造一個優質的媒體,才答應於2021年夏天接下董事長一職。本人自始至終均未從鏡電視領取任何酬勞。孰料,本人接任不久後即發現鏡電視內部竟然充斥前董事長裴偉的違法淘空,以各種異常的名目及不明的用途,自鏡電視搬走大量現金,本人基於職責必須進行調查,並向全體股東報告結果。詎料,在本人於2022年1月底向股東揭露違法事證,並在同年3月2號當面向時任民進黨秘書長洪耀福說明,無法任命由他所推薦的民視副總經理蔡滄波擔任鏡電視總經理原由之後,在短短兩天後的3月4日,本人即在董事會中突然遭到以臨時動議拔除董事長職務,原來的總經理也立即遭到撤換。如此斧鑿斑斑的粗暴政治運作,本人亦早已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清楚陳明,NCC卻視若無物,未予詳查。時至今日,本人才深刻體會到前董事長裴偉不時在鏡電視股東前所炫耀展示的民進黨高層關係,竟是如此可怕,讓理論上應獨立自主運作的NCC,選擇閉上雙眼、聽命辦事,徹底棄守應盡的職責。3. 更讓本人深感痛心的是,鏡電視大股東陳泰銘與陳致遠等人所支持的董事黃俊彥、陳宏守、郭蕙蘭及監察人王金山等人認真調查後,於去年9月兩度致函NCC表示鏡電視早已違反NCC「保留廢止權」的附款,並陳述重點如下:(1) 本董事會就前董事長裴偉及精鏡傳媒公司與本公司間的關係人交易,一再要求查核卻尚未能釐清;就公司治理雖戮力制定規範,但經營團隊如未確實執行,本董事會亦無法掌握控管,皆因本公司經營團隊大部分成員乃裴偉前董事長時期所聘,或與其有其他牽連關係。簡言之,裴前董事長及精鏡傳媒公司,時至今日仍在許多方面與本公司牽連甚深,尚未切割。(2) 董事長鄭優明知或可得而知與精鏡傳媒公司往來交易頻繁,至今未確實依循主管機關要求,與精鏡傳媒公司進行切割,舉凡:「人資系統、財務系統共用且人資系統至今尚由精鏡傳媒掌控,鏡電視完全沒有管理權限」、「 鏡電視官網及APP外包給精鏡傳媒」、「 鏡電視機電系統與精鏡傳媒共用、採購由精鏡傳媒代處理」、「 鏡電視與客戶簽屬合約中,如需要撰寫文稿、平面媒體露出,均外包給精鏡傳媒公司」。本人原本以為如此明確的違法,NCC將無從再護航,孰料除了NCC主委陳耀祥再持續包庇之外,更令本人難過痛心的是,原本承諾共同揭弊的大股東們,或因擔心執政黨「查水表」,或因為了取回個人投入的資金等種種因素,有些股東發表模稜兩可、或與事實不符的言論,並讓說出真話的三董一監辭職,徹底剷除鏡電視內任何監督力量。雖說兩三億元的股款,對這些財富滿盈的大股東們,根本就是九牛一毛。但本人萬萬沒有想到,有人先親自向本人承認,鏡電視的股權已經賣出,轉身之後即向社會大眾否認。企業家首重誠信,這些大老闆們,清夜長思,捫心自問,是否挺身而出,全盤說出真相,讓社會大眾知道來龍去脈,才是一位負責任的誠信企業家。4. NCC作為主管機關,委員們個個學識淵博,在明知鏡電視已違法的情況下,卻仍秉承上意執意包庇,這樣的官位坐得有何榮耀?如此的「獨立機關」到底還有什麼臉面要求人民信任? 本人最後的希望,只能寄望在檢調伸張正義。本人自2022年5月提出告發迄今,已經超過一年,本人希望臺灣的檢調,能夠守住公平正義的底線,而非如外傳受到執政者操控、根本不敢查裴偉掌控的鏡媒體帝國。誠懇地呼籲檢調別讓這件弊案繼續沉睡,請動起來偵辦本人所告發之犯罪行為,切莫屈從於黨政與黨媒的壓力,讓司法的公信力再次掃地。 最後,為了我們下一代共同的未來,為了守護這塊我們共同的土地,本人衷心的期待,「黨政軍退出媒體」、「司法獨立公正」能夠真正落實,不再只是政治的高明騙術。
陳椒華痛批陳耀祥違背承諾 指NCC已非獨立機關
外傳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將開審鏡電視上架案,NCC主委陳耀祥今天也臨時請假缺席立院委員會,引發在野黨強烈不滿,相較於國民黨立委不顧NCC拉下鐵門阻擋、直闖陳耀祥主委辦公室抗議。也曾多次強烈質疑鏡電視案的時力立委陳椒華,則在NCC門口舉行記者會,痛批陳耀祥違背在立院的承諾,呼籲NCC主委及審查委員懸崖勒馬,不要太難看了。陳椒華說,今天是NCC非常可恥的一天,如果國會議員連監督NCC都完全沒辦法,NCC還要繼續稱呼自己是獨立機關嗎?陳椒華表示,陳耀祥主委曾在立院承諾,在鏡電視案調查沒有完成前,不會審查鏡電視案,結果今天卻秘密開審。鏡電視有包括人頭股東、金流不明等非常多被質疑之處,NCC不深入調查,坐視股東說了算也完全不查,只是在上個月送一份密件通知交通委員會「已調查了」,然後今天就要通過該案,這樣做可以嗎?她痛批,NCC口口聲聲說,鏡電視案應於審查期限前審完,但她要請問NCC真是這樣嗎?依照行政程序法第51條,審查期限其實只是一種訓示作用,難道NCC所有案子都在審查期限到期前審完嗎?答案是沒有,包括新彰數位有線電視董監變更案,NCC就審了近兩年才決議。為何鏡電視就能訂審查期限,還非得審查期限前審完呢?這是什麼政治考量?陳椒華強調,他此刻非常憤怒,要求NCC及陳耀祥立即停止今日的審查鏡電視案,並且回答為何只針對鏡電視案強調在審查期限前完成,而非所有案件一視同仁?此外,該案有沒有政治考量?鏡電視辭職的三董一監曾正式發文給NCC,這些人的檢舉內容,NCC、陳耀祥及審查委員都調查完成了嗎,不要再堅持放水護航,否則真是太難看了。
生態與發展兼具 打造澄清湖運動休閒園區
昨(24)日環團在立院召開「守護澄清湖綠樹、景觀、水源、滯洪區,呼籲營建署勿毀澄清湖綠地蓋豪宅大樓」記者會。高市府提出澄清說明,澄清湖運動休閒園是以澄清湖棒球場為核心,串連黃線Y3、Y4站,並劃設8公尺退縮綠帶,以保留樹木,全區規劃8.21公頃大面積公園綠空間供公眾使用,其中北側2.14公頃作為滯洪公園,南側開闢6.07公頃作為運動休閒公園使用,澄清湖特定區整體公園綠地比率10.31%符合法令規定,生態生活機能將更為完備。市府都發局表示,本案變更位置位於35公尺寬大埤路的東側,並非緊鄰湖岸,計畫書規定建築物臨道路側需退縮8公尺以上建築,建築規劃配置並非沿路線全面狀建築,中間也保留開放空間,未來建築距離現在水岸邊至少達43公尺至243公尺以上,後續也會有都市設計審議機制把關,將不會有破壞水岸景觀之虞。澄清湖棒球場民國88年啟用,但周邊缺少整體規劃。(高市運動發展局提供)運發局指出,現況未開闢2.14公頃公四之五用地,透過本變更案將開發為區域性公園兼供滯洪池,且出流管制計畫已經審查通過,足供地方滯洪使用。另本計畫區並未座落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也非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之範圍,且與飲用水取水口有一定距離,因此對澄清湖飲用水質水量保護區並無影響。運發局強調,澄清湖棒球場民國88年啟用,周邊缺少整體規劃,不僅沒有便捷大眾運輸系統,鄰近公共設施用地自民國58年劃設至今多尚未開闢,原有的澄清會館、演藝廳現在也呈低度使用。市府希望將捷運黃線、棒球場、澄清湖機能整體規劃,打造為生態休閒兼具的運動園區,帶動鳥松及周邊的發展,未來串連沿線主要商圈如巨蛋商圈、左營高鐵、衛武營藝術特區等地,成為大高雄地區30分鐘生活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