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員工請病假17個月「照領薪水175萬」 暗中考碩士被抓包…下場出爐
中國北京有一名男子,被診斷出憂鬱症,因此向公司請了17個月病假,其間卻考取碩士就讀,公司被蒙在鼓裡,持續發放薪水、補貼和獎金等,將近40萬人民幣(約175萬新台幣),法院審理後也作出判決了。該名男子具有電氣技術專業背景,大學本科畢業後進入科技公司擔任採購工程師,工作10年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約,2020年是他在該公司工作的第16年,當年8月被診斷憂鬱症,因此向公司請病假,一直延續到2022年1月,休假時間長達17個月。公司考量男子的年資,因此對他比較寬容和體恤,薪水和福利照給,包括基本工資、過年獎金、津貼、年底雙薪等,合計將近40萬人民幣,其中光是基本工資,月均發放金額就達2萬多人民幣。科技公司偶然間得知,男子趁病假期間考取北京某著名高校的應用心理專業碩士(MAP),並在該校持續就讀,該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此外,男子的診斷證明顯示,他就診過程多次向醫生表示不能堅持工作,內容提到「煩躁較前好轉,能夠看電視,半夜醒,醒後難以入眠,丙戊酸鈉緩釋片未規律服用」,而且在學校就讀期間存在自行增加藥物或停藥、拒絕相關檢查等未按醫囑進行治療的行為。科技公司在徵得工會同意後,將男子解雇,而後男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認為公司的行為違法,並要求賠償金。法院審理認為,公司解除合約的行為並無不當,符合法律規定,同時要求歸還相關費用,返還金額36萬多人民幣。針對判決結果,男子不服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經過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最後認定男子返還科技公司20萬人民幣。
不買不能走!桃園中壢驚見「天價冰淇淋」:一支100元 老伯下場慘了
吃冰是炎熱天氣裡很棒的享受,不過卻有民眾藉此斂財。桃園出現一名55歲黃姓男子在中壢地區販賣冰淇淋,好心人上前購買,沒想到他竟將一支冰淇淋喊價100元,若反悔不買,他還會纏著對方不讓離開,目前已有許多人受騙上當。警方獲報後通知該名男子到案,並依法開罰。桃園市議員黃敬平接獲民眾投訴,一名徐小姐看到黃姓男子騎機車沿街兜售冰淇淋,同情下上前買了3支冰淇淋,並詢問價格,但對方假裝沒聽到,直到把冰淇淋用好後,竟獅子大開口說一支100元、3支300元。事後發現,當地有不少受害人,均為同一名販售冰淇淋的男子。朱小姐也透露,曾在中壢區新生路遇到該名男子,也是詢問價格沒得到回應,直到冰淇淋交到手中,才被告知一杯200元。不只如此,還有許多民眾表明在中壢地區常見到冰淇淋惡徒,希望廣為提醒周知。老伯一支冰淇淋賣100元,已有多人受害。(圖/翻攝畫面)黃敬平表示,民眾會向男子買冰淇淋,多半是為了小孩或出於同情心,希望能幫助弱勢,沒想到對方竟濫用民眾愛心,獅子大開口坐地起價,民眾詢問價格卻閃爍其詞,也沒有標示販售價格,已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而且刨挖冰淇淋時並未將口罩戴好,有衛生疑慮,已經造成公眾秩序混亂。律師朱光仁指出,有些受害人可能認為給付1、200元後摸摸鼻子算了,但是受害案件數量一多,金額就很可觀,而強賣、強索財物行為雖不至於違反刑事法律,但已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1項3款規定,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千元以下罰鍰。警方已在8月31日通知黃姓男子到案說明,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辦,另外未確實戴口罩部分,將製作稽查紀錄表,依《傳染病防治法》交由衛生局裁罰。
「1杯200元」 「冰淇淋惡徒」疑濫用民眾同情心多網友中招
桃園市中壢區一名販售冰淇淋的男子疑似濫用民眾同情心強賣商品,徐姓女子向市議員黃敬平投訴,指她不忍看到男子在炎炎夏日沿街販售,於是上前詢問價格,男子竟不告知售價,並直接開始挖冰,將冰淇淋交到顧客手上後,才告知「1杯200元」,讓徐女當場傻眼,更有眾多網友中招,希望公權力介入。徐小姐表示,男子當時在炎炎夏日下,沿街兜售冰淇淋,而男子穿著簡便,身上還被太陽曬黑,她心生不忍,上前詢問冰淇淋價格,男子卻不告知售價,直接開始挖冰,將冰淇淋交到徐小姐手上時,男子竟獅子大開口,表示冰淇淋「1支100、3支300」,讓徐女傻眼。其他網友也紛紛表示自己曾在中壢遇到這名「冰淇淋惡徒」,價錢更是隨他心情起伏,最高還被喊到1杯200元,民眾多半是看他穿著破爛,希望協助這名「冰淇淋阿伯」,同情心卻被濫用,如今已有許多網友中招。桃園市議員黃敬平收到許多民眾投訴,他表示,民眾會向冰淇淋業者詢問多半是為了小孩或者是出於同情心,希望能夠協助弱勢,未料冰淇淋業者竟濫用民眾愛心,獅子大開口坐地起價,民眾詢問價格,業者閃爍其詞,機車外觀也無明顯標示販售價格,已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且刨挖冰淇淋並未將口罩戴好,有衛生疑慮,冰淇淋惡徒已造成公眾秩序混亂,呼籲有關部門應該有所作為。
知名部落客撰文換折抵18萬手術費 事後反悔想撤照求償258萬敗訴
知名美妝旅遊部落客Umie(本名陳冠諭),到BC時尚診所做醫美手術,簽約同意診所拍攝、手術照片,她並撰寫分享文宣傳,換取折扣手術費18萬餘元。陳女後來認為約定內容不公平,寄存證信函要求下架照片,診所卻繼續使用,陳女因此怒告求償258萬餘元。台北地院認為陳女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判她敗訴。陳女主張,她2013年到BC時尚診所,施作前額內視鏡五爪提眉手術合併組織膠使用及修復針4堂,雙方簽署協議書及肖像授權同意書,由她撰寫手術分享文,放到她的部落格等平台,並同意診所拍攝、使用手術照,手術費用可折抵18萬4400元。陳女指出,因肖像授權書內容涉及私密、敏感個資,卻未約定授權期間,範圍更及於全世界,過於空泛,使她個資遭無限制利用,並不公平,該授權書應屬無效。她2018年5月16日已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撤照片,診所卻繼續使用到今年2月13日,故提告求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診所負責人抗辯,該手術不是維持陳女生存必要,陳女有選擇其他診所或不做的自由,且肖像授權書有約定不能發布在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等非正當管道,並非毫無限制,診所使用目的是分享手術成功案例,未違反約定,陳女主張不可採。北院台北簡易庭一審認為授權書有效,但經陳女寄發存證信函終止後就失去效力,診所卻仍繼續使用,已侵害陳女肖像權,判賠3萬元。雙方均提上訴,陳女另主張,她是知名美妝旅遊部落客,曾參與許多大型彩妝、保養品牌活動發表記者會,並與日本旅遊局、上海旅遊局、金門觀光局,及電視節目、彩妝雜誌合作,肖像具有一定商業價值,一般代言、發文推廣刊載單篇文章7日可獲報酬6300元,追加求償授權費不當得利208萬4400元。北院民庭二審認為,肖像授權書的目的是宣傳診所醫美業務,是雙方相互磋商而訂立,屬基於自由意志下所為契約自治的範圍,難認違反平等互惠原則;此外,陳女在契約中不是經濟弱勢,不做醫美也不危害日常生活,無從認定該授權書顯失公平而屬無效。診所依約定內容撰寫手術分享文,並無侵權。反之,陳女寄發存證信函,僅終止授權使用肖像,未表示會補付折扣掉的手術費用,不是解除整個協議書,擅自割裂協議內容,不符合誠實信用原則,合議庭故逆轉判陳女敗訴,診所免賠。
女子簽約買房竟被毀約! 賣家:爸媽不同意拒過戶
大陸一位夏姓女子2016年在陝西省西山市買下一間毛胚房,總價為人民幣53萬元(約台幣228萬元),但沒想到賣家遲遲不肯辦理過戶,還向西安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要求解除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約;而申請書上理由是,賣家當初買下這間房一部分房款是由父母支付,但父母不同意,因此要求解除合約。據《千龍網》報導,夏女的孩子在西安市上班,她與兒子一同住在太華南路中天錦庭社區,2016年她從鄰居得知,樓上金姓男子因工作調動急於出售房屋,於是向金男聯繫看房。2016年11月夏女與金男簽訂了房屋買賣合約,買房合約及契稅發票等房屋所有手續均移交給夏女。2017年夏女開始在房子裡進行裝修,期間工程費、水電費及暖氣費等均由她承擔,不料到了6月底房子的所有權證都辦好了,夏女多次聯絡金男要求辦理過戶手續,對方卻以各種理由拒絕辦理。夏女表示,今年6月底房產證已滿3年,金男仍未辦理過戶手續,已構成違約。期間金男還因為房子賣太便宜,要求夏女多補人民幣50萬元(約台幣208萬元);夏女認為她當年是按市場價購買,因此拒絕這項要求。沒想到金男於7月7日向西安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要求解除買賣合約,並返還之前出售的那間房子。金男申請理由是,2016年因經濟困難急需用錢,才與夏女簽訂房屋買賣合約,以低價出售房子,但當初買這間房子的部分款項,是由父母所支付,父母得知後無法接受,故無法繼續履行合約。有律師指出,金男僅以父母不同意為由,要求辦理解約事項,沒有法律根據是很難成立的,且行為已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合約一方不得擅自變更等原則,因此雙方必須繼續履行這個合約義務。夏女可以提起反訴,要求金男繼續履行合約,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必要時則可要求金男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