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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員工請病假17個月「照領薪水175萬」 暗中考碩士被抓包…下場出爐

中國一名男子因憂鬱症請假17個月,卻在其間考取碩士就讀,持續領公司薪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中國一名男子因憂鬱症請假17個月,卻在其間考取碩士就讀,持續領公司薪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中國北京有一名男子,被診斷出憂鬱症,因此向公司請了17個月病假,其間卻考取碩士就讀,公司被蒙在鼓裡,持續發放薪水、補貼和獎金等,將近40萬人民幣(約175萬新台幣),法院審理後也作出判決了。

該名男子具有電氣技術專業背景,大學本科畢業後進入科技公司擔任採購工程師,工作10年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約,2020年是他在該公司工作的第16年,當年8月被診斷憂鬱症,因此向公司請病假,一直延續到2022年1月,休假時間長達17個月。

公司考量男子的年資,因此對他比較寬容和體恤,薪水和福利照給,包括基本工資、過年獎金、津貼、年底雙薪等,合計將近40萬人民幣,其中光是基本工資,月均發放金額就達2萬多人民幣。

科技公司偶然間得知,男子趁病假期間考取北京某著名高校的應用心理專業碩士(MAP),並在該校持續就讀,該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此外,男子的診斷證明顯示,他就診過程多次向醫生表示不能堅持工作,內容提到「煩躁較前好轉,能夠看電視,半夜醒,醒後難以入眠,丙戊酸鈉緩釋片未規律服用」,而且在學校就讀期間存在自行增加藥物或停藥、拒絕相關檢查等未按醫囑進行治療的行為。

科技公司在徵得工會同意後,將男子解雇,而後男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認為公司的行為違法,並要求賠償金。法院審理認為,公司解除合約的行為並無不當,符合法律規定,同時要求歸還相關費用,返還金額36萬多人民幣。

針對判決結果,男子不服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經過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最後認定男子返還科技公司20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