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製作政論節目遭抓包!鏡電視扯「大選鏡來講」是調查節目 NCC回應:限期改正
扯!鏡電視公然違反申設執照營運計畫,網羅資深媒體人平秀琳、王時齊、王淺秋、鍾年晃,及鏡電視主持人吳安琪,於大選期間製播「大選鏡來講」節目談選舉,不過鏡電視卻硬扯這是「調查節目」而非「政論節目」,辯稱並無違規。NCC今日委員會審議確認,「大選鏡來講」節目是政論節目,要求鏡電視限期改正。NCC今日委員會審議鏡電視所屬「鏡電視新聞台」未經申請變更營運計畫案,決議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61條等相關規定予以核處,並命該公司於文到之次日起改正,屆期不改正。得按次處罰。不過在鏡電視的節目表中,已不見「大選鏡來講」節目,NCC此項核處形同「空氣槍」,對鏡電視並無實際處罰作用。NCC表示,鏡電視公司為強調該公司所屬「鏡電視新聞台」與其他新聞頻道之差異,於申設時所提營運計畫、補正說明及到會陳述時均指出,該頻道全日不製播新聞性政論節目,惟該公司未經申請,即自2023年10月16日起於前揭頻道製播與營運計畫未符之內容為釐清案情,該會已依法請該公司陳述意見。NCC表示,經詢學者專家提供意見,調查報導是由記者主導,就特定議題進行系統性深度原創調查分析,受訪者為事件當事人、關係人或該領域專家,製作時間較長,新聞台對該調查結果負全責。政論節目是主持人及來賓對特定議題進行各自詮釋,來賓多非事件當事人或相關人,僅是就事件發表評論,製作時間較短,通常稱來賓言論立場不代表該新聞台立場。NCC 委員會議審議確認,「大選鏡來講」節目於形式上與一般通念之新聞性政論節目並無差異,且與營運計畫所載不符,決議予以核處。
遭鏡電視前董座控淪政治打手 北檢:當事人指控與事實不符
鏡電視上架爭議不斷,民眾黨立委陳椒華昨(15)日到台北地檢署提告鏡週刊社長裴偉等人,並指控NCC主委陳耀祥對鏡電視放水護航、怠忽職守。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也發聲明稿,指稱鏡電視是臭不可聞弊案,且北檢對他的刑事告發偵辦1年多,案件憑空蒸發,懷疑高層下令選前不許有動作,北檢淪為政黨權貴政治打手。對此,北檢發布新聞稿澄清,指案件持續偵辦中,相關指控與事實不符。北檢指出,鏡電視案所衍生案件,均已由檢察官依法偵辦,並持續調查、蒐集相關事證中,絕無所謂:高層已經下令這個案件選前不許有任何動作,承辦檢察官根本不敢忤逆上意,所以刻意擱置此案云云。北檢建請外界、當事人勿做無謂揣測,影響偵查順利進行,特予澄清。陳建平表示,NCC放水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變更案」後,他曾發聲明指控鏡電視弊案,牽涉到執政黨黑手的不當干預,以及掌權者的一路護航,NCC自甘墮落為聽命辦事的政黨附庸,導致本可透過行政程序處理的鏡電視負責人變更案,被迫上綱至刑事告發程序。陳建平指出,「的確有鏡電視大股東賣出鏡電視股權的事實!」他必須要沉重地說,對北檢是否能秉公辦案,他已瀕臨徹底喪失信心的臨界點,他去年5月檢附事證向北檢告發,去年8月前往北檢作證,1年過去,案件憑空蒸發、毫無具體偵查進度,法界友人透露,高層已下令該案在選前不許有任何動作,承辦檢察官根本不敢忤逆上意,更不想得罪掌控龐大媒體勢力的裴偉,刻意擱置至今。對於陳椒華等人皆指控鏡電視大股東賣股權一事,鏡電視昨天發布聲明,指稱該公司為民間企業,卻無端受部分民代一再造謠攻擊,以各種不實言論進行汙衊,為避免真相遭扭曲,決定對陳椒華提控誣告。
前董座認「大股東賣股」 曝鏡電視高層下令選前不許有動作
NCC曾要求鏡電視8大股東須簽不賣股、不找人頭的切結書,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15日)前往北檢告發鏡週刊社長裴偉等7人涉嫌洗錢、偽造文書等罪。對此,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也發聲明稿稱,他早就稱鏡電視新聞台本是一件臭不可聞的弊案,的確有鏡電視大股東賣出鏡電視股權的事實,甚至前往北檢刑事告發,但一年過去,案件宛如憑空蒸發,擔憂北檢成為政黨權貴的禁衛軍。陳建平表示,NCC放水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變更案」後,他曾發聲明指控鏡電視新聞台的弊案,牽涉到執政黨黑手的不當干預,以及掌權者的一路護航,NCC棄守獨立機關的職責,自甘墮落為聽命辦事的政黨附庸,導致本可透過行政程序處理的鏡電視負責人變更案,被迫上綱至刑事告發程序。陳建平說,「的確有鏡電視大股東賣出鏡電視股權的事實!」他強調,若檢察官傳喚他出庭作證,定將遵守法律、誠實證言,但他必須要沉重地說,對北檢是否能秉公辦案,他已瀕臨徹底喪失信心的臨界點。陳建平說,他去年5月曾針對鏡電視涉嫌違法淘空的背信犯罪行為,檢附事證向北檢提出告發,去年8月更前往北檢作證說明,一年過去,整起案件卻宛如憑空蒸發、毫無具體偵查進度,經法界友人透露,高層已下令該案在選前不許有任何動作,承辦檢察官根本不敢忤逆上意,更不想得罪掌控龐大媒體勢力的裴偉,所以刻意擱置至今。陳建平直言,他不願相信,也不敢相信,台灣司法檢調沈淪至此,竟然屈從高層與綠媒的壓力,縱容為非作歹者逍遙法外,近來又看到竟然有比他更晚告發、也比鏡電視背信案更為複雜的刑事案件,竟然都已紛紛起訴,該案卻依舊石沉大海。陳建平表示,難道,如同立法委員前所公開控訴的「黨、媒、檢已然緊密結合為三位一體」,不僅是觀高層上意辦事,也不敢得罪裴偉所掌控的鏡媒體帝國。
4:0一次通過鏡電視兩案 民眾黨立院黨團發聲:NCC違法亂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以4:0一次通過鏡電視變更許可案,遭外界質疑強渡關山,對此,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發表聲明,譴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違法亂權,嚴重踐踏民主法治精神。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表示,鏡電視申設過程劣跡斑斑,不僅存在股權、財務、董監事、洩密等爭議,更明顯違反行政處分附款,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早已作成決議,在調查未明確前不應審議。然而NCC主委陳耀祥仍趁著立法院休會期間強行排審,一邊用「期限將屆,必須依法審查」欺騙國人,一邊藐視國會強行護航。此外,民眾黨團也認為,鏡電視一案存在高度政治介入的痕跡,該媒體高層曾於內部會議嗆明「這是總統旨意」、「誰來做行政院長這個案子還是要過」,再對照NCC不顧一切的態度,足見政府已經把黑手伸入獨立機關。民眾黨團進一步表示,陳耀祥主委因瀆職被告,早已不適任,仍戀棧權位、淪為綠營黑手,昔日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精神,已不復存在。當媒體成為特定政治勢力的禁臠,公器成為打擊政敵的工具,絕非人民期待公平正義的社會。值得一提的是,昨日鏡電視案遭NCC強渡關山,鏡電視前總董事長陳建平也針對「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變更案」發表聲明,認為鏡電視新聞台本就是一件臭不可聞的政治弊案,特別是牽涉到執政黨黑手的不當干預。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坦言,當初他是因為和鏡電視的部分股東熟識,在為台灣打造優質媒體的願景下,才於2021年夏天答應接下董事長一職,始終未領取任何酬勞,上任後發現鏡電視內部充斥前董事長裴偉的違法淘空,以各種異常的名目及不明的用途,自鏡電視搬走大量現金,他基於職責,於2022年1月底向股東揭露違法事證,並在同年3月2號當面向時任民進黨秘書長洪耀福說明,無法任命由他所推薦的民視副總經理蔡滄波擔任鏡電視總經理原由之後,在短短兩天後的3月4日,即在董事會中突然遭到以臨時動議拔除董事長職務,原來的總經理也立即遭到撤換。他強調,如此斧鑿斑斑的粗暴政治運作,早已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清楚陳明,NCC卻視若無物,未予詳查,讓他深感痛心,時至今日,才深刻體會到前董事長裴偉不時在鏡電視股東前所炫耀展示的民進黨高層關係,竟是如此可怕。
痛批「臭不可聞的政治弊案」 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籲偵辦鏡媒體帝國
不顧外界批評聲浪,NCC昨日通過鏡電視新聞台董監變更案及上架案,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發出近2千字聲明,痛批鏡電視是「臭不可聞的政治弊案」,牽涉執政黨黑手的不當干預,如此斧鑿斑斑的粗暴政治運作,NCC卻視若無物,呼籲檢調莫屈從於黨政與黨媒的壓力,動起來偵辦裴偉掌控的「鏡媒體帝國」。鏡電視成立之初由負責籌備的《鏡週刊》社長裴偉擔任董事長,由於NCC要求鏡電視必須與《鏡週刊》切割,裴偉被迫退位,改由曾任大眾銀行董事長的陳建平接任。不過去年3月,陳建平在董事會被政變,掃地出門,隨即選出紙風車創辦人李永豐接任董事長。陳建平昨天傍晚發聲明,指控執政黨黑手的不當干預,本應將貪贓枉法之徒繩之以法,但掌權者卻硬將違法弊案扭曲為股東經營權之爭,試圖模糊焦點遮掩真相。陳建平表示,接任鏡電視後即發現鏡電視內部充斥裴偉違法掏空,然在揭露違法事證後,竟遭拔除董事長職務,如此斧鑿斑斑的粗暴政治運作,NCC卻視若無物,未予詳查,理論上應獨立自主運作的NCC,選擇閉上雙眼、聽命辦事,徹底棄守應盡的職責。陳建平說,讓他深感痛心的是,鏡電視早已違反NCC「保留廢止權」的附款,裴偉時至今日仍在許多方面與鏡電視牽連甚深,原本以為如此明確的違法,NCC將無從再護航,孰料除了NCC主委陳耀祥再持續包庇,說出真話的三董一監也相繼辭職,徹底剷除內部監督力量。陳建平反問NCC,作為主管機關,委員們個個學識淵博,明知鏡電視違法,為何卻仍稟承上意執意包庇,這樣的官位坐得有何榮耀?還有什麼臉面要求人民信任?陳建平表示,希望檢調能守住公平正義的底線,而非如外傳受到執政者操控、根本不敢查裴偉掌控的「鏡媒體帝國」,誠懇呼籲檢調別讓這件弊案繼續沉睡,動起來偵辦,別讓司法公信力再次掃地。
鏡電視案遭強渡關山 前董座嗆「臭不可聞的政治弊案」籲檢調偵辦
國家通訊委員會(NCC)今日審議鏡電視案,雖有諸多疑點尚未確認,但仍以4:0通過一次通過引發外界批評。對此,鏡電視前任董事長陳建平針對「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變更案」發表聲明,批評掌權者將違法弊案解釋成股東經營權之爭,呼籲檢調偵辦。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聲明如下:1. 鏡電視新聞台本是一件臭不可聞的政治弊案,特別是牽涉到執政黨黑手的不當干預,在任何自詡為民主法治的國家,本應是不分黨派的國會議員應共同善盡監督職責、努力追查真相,將貪贓枉法之徒繩之以法,還給電視媒體應有的獨立自主及純淨空間。令人痛心的是,掌權者及其附庸卻硬將違法弊案扭曲為股東經營權之爭,一再試圖模糊焦點、遮掩真相。2. 本人當初係由於與鏡電視的部分股東熟識,基於為臺灣打造一個優質的媒體,才答應於2021年夏天接下董事長一職。本人自始至終均未從鏡電視領取任何酬勞。孰料,本人接任不久後即發現鏡電視內部竟然充斥前董事長裴偉的違法淘空,以各種異常的名目及不明的用途,自鏡電視搬走大量現金,本人基於職責必須進行調查,並向全體股東報告結果。詎料,在本人於2022年1月底向股東揭露違法事證,並在同年3月2號當面向時任民進黨秘書長洪耀福說明,無法任命由他所推薦的民視副總經理蔡滄波擔任鏡電視總經理原由之後,在短短兩天後的3月4日,本人即在董事會中突然遭到以臨時動議拔除董事長職務,原來的總經理也立即遭到撤換。如此斧鑿斑斑的粗暴政治運作,本人亦早已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清楚陳明,NCC卻視若無物,未予詳查。時至今日,本人才深刻體會到前董事長裴偉不時在鏡電視股東前所炫耀展示的民進黨高層關係,竟是如此可怕,讓理論上應獨立自主運作的NCC,選擇閉上雙眼、聽命辦事,徹底棄守應盡的職責。3. 更讓本人深感痛心的是,鏡電視大股東陳泰銘與陳致遠等人所支持的董事黃俊彥、陳宏守、郭蕙蘭及監察人王金山等人認真調查後,於去年9月兩度致函NCC表示鏡電視早已違反NCC「保留廢止權」的附款,並陳述重點如下:(1) 本董事會就前董事長裴偉及精鏡傳媒公司與本公司間的關係人交易,一再要求查核卻尚未能釐清;就公司治理雖戮力制定規範,但經營團隊如未確實執行,本董事會亦無法掌握控管,皆因本公司經營團隊大部分成員乃裴偉前董事長時期所聘,或與其有其他牽連關係。簡言之,裴前董事長及精鏡傳媒公司,時至今日仍在許多方面與本公司牽連甚深,尚未切割。(2) 董事長鄭優明知或可得而知與精鏡傳媒公司往來交易頻繁,至今未確實依循主管機關要求,與精鏡傳媒公司進行切割,舉凡:「人資系統、財務系統共用且人資系統至今尚由精鏡傳媒掌控,鏡電視完全沒有管理權限」、「 鏡電視官網及APP外包給精鏡傳媒」、「 鏡電視機電系統與精鏡傳媒共用、採購由精鏡傳媒代處理」、「 鏡電視與客戶簽屬合約中,如需要撰寫文稿、平面媒體露出,均外包給精鏡傳媒公司」。本人原本以為如此明確的違法,NCC將無從再護航,孰料除了NCC主委陳耀祥再持續包庇之外,更令本人難過痛心的是,原本承諾共同揭弊的大股東們,或因擔心執政黨「查水表」,或因為了取回個人投入的資金等種種因素,有些股東發表模稜兩可、或與事實不符的言論,並讓說出真話的三董一監辭職,徹底剷除鏡電視內任何監督力量。雖說兩三億元的股款,對這些財富滿盈的大股東們,根本就是九牛一毛。但本人萬萬沒有想到,有人先親自向本人承認,鏡電視的股權已經賣出,轉身之後即向社會大眾否認。企業家首重誠信,這些大老闆們,清夜長思,捫心自問,是否挺身而出,全盤說出真相,讓社會大眾知道來龍去脈,才是一位負責任的誠信企業家。4. NCC作為主管機關,委員們個個學識淵博,在明知鏡電視已違法的情況下,卻仍秉承上意執意包庇,這樣的官位坐得有何榮耀?如此的「獨立機關」到底還有什麼臉面要求人民信任? 本人最後的希望,只能寄望在檢調伸張正義。本人自2022年5月提出告發迄今,已經超過一年,本人希望臺灣的檢調,能夠守住公平正義的底線,而非如外傳受到執政者操控、根本不敢查裴偉掌控的鏡媒體帝國。誠懇地呼籲檢調別讓這件弊案繼續沉睡,請動起來偵辦本人所告發之犯罪行為,切莫屈從於黨政與黨媒的壓力,讓司法的公信力再次掃地。 最後,為了我們下一代共同的未來,為了守護這塊我們共同的土地,本人衷心的期待,「黨政軍退出媒體」、「司法獨立公正」能夠真正落實,不再只是政治的高明騙術。
中天得罪「蘇方丈」遭下架 北高行5月10日判決拚公道正義
中天新聞台2020年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不予換發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中天對此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將於5月10日下午4時宣判一審結果,而在此之前NCC關於中天的訴訟已歷經10連敗;中天新聞台聲討正義之路道阻且長,下周能否真正討回關鍵公道,也關乎台灣司法是否還存有真正的正義。NCC為了不換發中天新聞台執照,在2020年採先射箭再畫靶方式,以最粗殘方式炮製中天的「罪名」,以不正當方式獲取的集團私密對話截圖進行公審,再以斷章取義手法稱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對媒體主管下指導棋,然而這完全是莫須有指控、惡意污衊。作為集團高層的蔡衍明一年進公司3次,不是為了慰勞第一線公司員工,瞭解工作現場的勞動環境,就是參與重要節日的拜拜活動,從未對新聞下過任何指導棋。此外,就算是公司高層群組內的對話,也僅是對國人關心的重大弊案、社會事件,表達以全力支持國人公益的立場,呼籲主管追弊到底,而這本身就是媒體從業人員的天職所在,何來干涉之說?尤其當蘇貞昌任台北縣長時官邸明明遭竊180萬元,卻向警方稱是女兒丟失2本護照,像這類國人一看就覺得有「貓膩」的題材,就算不用蔡衍明指示,作為媒體人都會發自內心追查到底。為何中天只要觸碰到牽涉權力核心的新聞題材,NCC就要曲解成「公司高層干涉新聞」?這不就如同戒嚴時期,威權政府為打壓新聞自由羅織罪名一樣。相較之下,一路以來迎合執政黨的鏡電視新聞台,就算被爆出前董事長裴偉關說總統蔡英文,並藉此施壓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以及其他恐涉及背信等遠遠超出法律道德紅線的作為,仍舊被NCC和綠色執政下的司法體系呵護得毫髮無傷。NCC對待中天新聞台和鏡電視新聞台,生動著演繹「雙重標準」一詞如何落實在台灣的行政機關,特別是民進黨執政時期。NCC對待中天新聞台和鏡電視新聞台,也分別見證只要得罪「蘇方丈」,就難逃被撤銷新聞執照一途,就算媒體主管高層存揭弊實現正義之心,也會被扭曲成干涉新聞;相反的,只要扈從執政黨,擔任輿論戰場上的綠色衛兵,違法關說也會被輕輕放下,爽拿新聞執照。因此,新聞自由、伸張第四權、司法正義等價值是否能在台灣稍微回到正軌,就等5月10日一審結果揭曉。
鏡電視三董一監突集體請辭 NCC:視情況請所有股東到會陳述
風波不斷的鏡電視新聞台,日前才爆出要定頻到主流新聞台頻道,加上前董事長裴偉的錄音檔曝光,如今又爆出三董一監於上週集體請辭,只剩董事長鄭優及勞工董事廖芳潔,董事會形同瓦解,也讓不少股東認NCC應以「保留廢止許可權」對鏡電視撤照。對此,鏡電視發表3點聲明,強調會儘速補選進缺額董事與監察人席次,也沒有任何違反執照附款等情事。而主管單位NCC卻表示,尚未收到其書面變更文件,請鏡電視依法定程序處理,並表示若該公司董監事如有任何異動,應依公司法相關程序完備後,向NCC送件申請營運計畫變更,NCC將視情況,請該公司所有股東到會陳述意見。鏡電視3點聲明如下:一、本公司部分董事與監察人因事業繁忙,且已完成階段性工作為由,向本公司辭任。本公司感謝部分董事與監察人過去的協助,也對其表示深摯祝福。二、本公司十月十日召開董事會後,已發出股東臨時會召集通知,將儘速補選缺額董事與監察人席次,併於股東會決議本公司重大營運事項。本公司股東持續支持鄭優董事長帶領公司營運,也全力支持公司永續營運。三、本公司營運悉依公司法規定與公司治理原則,並無媒體報導指涉違反公司治理、違反附款等情事。籲請媒體報導前應落實媒體專業,勿隨有心人囈語起舞。
府院介入鏡電視疑案風暴蔓延 NCC火速駁回TVBS移頻由鏡電視取代案
鏡電視新聞台淪民進黨側翼的爭議仍持續延燒,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5日)邀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對此,藍綠雙方都發動甲級動員令備戰,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帶頭高喊3次「鏡電視撤照」、「陳耀祥下台」,並要求在國會成立「鏡電視審查執照調閱小組」,NCC主委陳耀祥在立法院回答國民黨立委傅崐萁質詢時表示,5日早上已經駁回大豐、TBC申請TVBS移頻案,也就是說TVBS已經不必擔心遭到移頻。
鏡電視爭議 NCC書面報告曝:董監認定裴偉涉違反公司法、財報存有疑義
鏡電視新聞台爭議持續延燒,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5日)邀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報告提及,該公司董事會、監察人除認定裴偉任該公司前董事長期間以自己名義與停雲公司簽訂契約等情節涉有違反公司法情事外,另認該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暨財務報表存有疑義,已決議成立查核小組,並預計於年底前專案提報查核結果。NCC報告指出,111年1月間接獲民眾陳情反映裴偉擔任鏡電視有給職顧問、鏡電視員工與鏡週刊人員共用等情形;本會發文請鏡電視說明,鏡電視回應「裴偉自辭任該公司董事長後,未擔任該公司任何職務,亦未擔任該公司顧問,該公司未支付任何費用予裴偉等」。本會後續以附款方式課予相關義務,限制該公司及股東等經營行為,明確要求該公司於執照許可之後,禁止與該公司其他集團共用人力、禁止該公司股東或及其所屬公司有不當利益輸送,並限期補實人力、資金等,如有違反若干附款要求,最嚴重者得廢止原處分。NCC指出,針對檢舉裴偉於鏡電視董事長任內相關財務處理,包含「該公司向互動國際採購設備之價金與程序是否合理」、「鏡週刊向該公司主張之開辦費用等是否涉浮編虛報暨附有效憑證」等,該公司董事會、監察人除認定裴偉任該公司前董事長期間以自己名義與停雲公司簽訂契約等情節涉有違反公司法情事外,另認該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暨財務報表存有疑義,已決議成立查核小組,並預計於年底前專案提報查核結果。NCC表示,另外, 報載陳建平日前逕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裴偉涉背信、詐欺、商業會計法等,本會尊重犯罪偵察程序及司法調查結果。針對鏡電視公司負責人異動爭議,關於鏡電視新聞台公司負責人頻繁異動,引發外界議論。NCC指出,該公司111年3月25日臨時股東會產生之董事、監察人、該公司同年3月29日董事會所推選之董事長,本會正依該公司同年4月12日所提申請案審理中。NCC表示,該公司相關議題,如涉本會對該公司所附附款之履行狀況, 將持續追縱是否確實執行,惟該公司內部治理問題,如經營、人事權之紛爭,本會建議該經營團隊須以正當法律程序處理,而非用若干手段將內部問題外部化,造成不必要的社會成本。
鏡電視、NCC爭議不斷!藍白立院轟主委陳耀祥下台 揭4國家級醜聞
鏡電視新聞台淪民進黨側翼的爭議仍持續延燒,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5日)邀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對此,藍綠雙方都發動甲級動員令備戰,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帶頭高喊3次「鏡電視撤照」、「陳耀祥下台」,並要求在國會成立「鏡電視審查執照調閱小組」,直指NCC主委陳耀祥犯下4點國家級醜聞,而民眾黨團也要求陳耀祥下台,靜候調查。曾銘宗指出,依NCC組織法第一條明文規定,設立通傳會的主要目的是要讓黨政軍退出媒體,結果民進黨反而取代國民黨進駐NCC,現在NCC在陳耀祥主委主政底下,淪為民進黨的側翼組織和附屬機關,還犯下4件國家級醜聞:1.撤以公司治理名義不佳撤銷中天電視台2.行政院、總統府高層介入給予鏡電視執照3. TVBS被迫移頻4.縱容周玉蔻散播謠言,打烏賊戰曾銘宗強調「陳耀祥淪為民進黨魁儡」,國民黨團則高喊「鏡電視撤照」、「陳耀祥下台」,國民黨立法委員賴士葆直指,陳耀祥壞事越做越多、官位越來越穩,自做賤成為蘇貞昌小弟,「蘇貞昌要他(陳耀祥)砍誰,他就砍誰,叫他殺中天新聞台就殺中天新聞台,要他砍TVBS就砍TVBS,完全配合政黨操作,陳耀祥歷史會記住你,你是NCC主委,不要忘了當初是民進黨在野的時候擋掉黨政軍退出媒體,現在是黨全力介入媒體。」賴士葆續稱,「中天新聞台被砍掉以後轉交給華視新聞,過去收視率前三的佳績到現在竟然跟TVBS比差了快50%,數字會說話,這是政治干預媒體慘痛的結果,陳耀祥不心虛嗎?難道你不會做惡夢嗎?為何一定要讓華視去,因為聽蘇貞昌,這就是為何鏡電視要上來,一個人要一台,為了怕下台後被鬥爭,陳耀祥完全配合。」國民黨今早先召開會前會,沙盤推演成立調閱小組;就連在交通委員會沒有立委席次的民眾黨團,也將到場表達支持成立調閱小組。對於民眾黨立委邱臣遠4日總質詢時指出,行政院長蘇貞昌一向以打擊假消息為首任,是否支持將裴偉送辦並啟動調查?蘇貞昌一如往常「打太極」,不敢正面回應調查一事,只宣稱他跟蔡英文總統從未干預股東間的糾紛、人民間的講話,政府已經表態,不會去查;這件事已進入司法程序,當事人也稱是膨風,整件事情非常清楚。
稱知道是誰偷錄音 裴偉發聲明將提告前董座財務長
鏡電視在2022年1月取得執照,之後因連續多次更換董事長,引發不少爭議。時代力量立委陳淑華27日公布一段錄音檔,內容是在2021年底鏡電視股東會中情況。錄音檔中,鏡電視前董事長裴偉向多位股東表示,鏡電視通過審核是「總統蔡英文的旨意」,並說行政院長蘇貞昌多次指示NCC主委陳耀祥盡快辦理,消息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裴偉在28日發出聲明,指控「錄音內容又經刻意剪輯,製造不實輿論」,強調「個人將對陳建平當時的財務長田富彰提起相關民刑事告訴並求償。另就其散布、剪輯,有變造偽造之嫌的111年1月12日內部會議之錄音,亦同。」裴偉聲明全文如下:一、我個人與鏡週刊,自108年下半年開始籌設鏡電視,於108年12月送件,迄111年1月19日正式經NCC委員會議決議許可,期間共耗時26個月,是NCC歷年來對電視執照申設期間最長的案件,並附加最嚴格的附款,讓鏡電視公司承受其他電視事業所未有的限制。若我個人真有通天本領可以施壓總統府、行政院,鏡電視何以需要耗時26個月?何以需要附加嚴格的附款?對比其他業者甚至有申請1個多月即以頻道屬性變更為新聞頻道、也有申請不到40日即許可上架,更可見鏡電視新聞台不只未受NCC特殊禮遇,其中酸楚更難為外人道。二、我個人為配合NCC的行政指導,要求鏡電視與鏡週刊切割,在110年5月間辭去董事長職務後,以股東身分向全體股東推薦陳建平擔任董事長,並經全體股東同意,禮聘陳建平繼任董事長。陳建平繼任董事長後,我也全力配合繼續申設鏡電視新聞台,並向其說明過去申設的情況與脈絡,所幸最後終於獲NCC許可申設。陳建平遭撤換董事長後,我理解他的情緒與憤恨,因此選擇隱忍,並對他在鏡電視申設遭遇阻礙時挺身加入,心存感激,但外界不斷持續攻訐鏡電視營運,傷害股東與450名員工的權益,已踰越底線,現今又有立法委員與政治勢力,惡意栽贓汙衊鏡電視籌設過程有諸多不法與政治力介入,已是民主社會與媒體自由的國家難以承受之重,若籌設過程真有諸多不法與政治勢力介入,何以時任陳建平董事長沒有任何表示?三、經過再三確認,110年12月17日股東臨時會並無立法委員指涉的錄音內容,且經多方瞭解,當日股東會僅進行約二十餘分鐘,即在股東的提議下結束,陳建平以會議主席身分裁示:「如果各位股東沒有其他臨時動議,那我們今天股東會就開到這裡,散會,謝謝。」監察人與議事人員隨即退場,幾位股東留下來閒聊時,陳建平與他引進的特助張寒青丶財務長田富彰仍在場,且經由確切管道得知錄音之人為田富彰,立法委員公開的錄音內容又經刻意剪輯,製造不實輿論,為此,我個人將對陳建平當時的財務長田富彰提起相關民刑事告訴並求償。另就其散布、剪輯,有變造偽造之嫌的111年1月12日內部會議之錄音,亦同。四、真正介入電視台的,是民眾黨立院黨團,透過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前局長陳信瑜,以違法勞檢的方式洩漏勞檢機密予民眾黨立院黨團,遂行其政治操作,不只經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調查有嚴重違失,更經地檢署檢察官偵辦中,在這整起事件中,鏡電視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本人在此籲請立法委員謹守職權,莫再與有心人士勾結,持續不當汙衊與政治操作打壓鏡電視。
立委揭露3段錄音檔 鏡電視有民進黨撐腰疑雲再添一椿
鏡電視背後有民進黨撐腰疑雲,再添一椿。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昨在立法院揭露3段錄音檔,均為鏡電視前董事長裴偉在去(2021)年12月17日鏡電視股東會上,對股東們表示,已透過民進黨前祕書長洪耀福與行政院長蘇貞昌等人,向通傳會(NCC)主委陳耀祥施壓,要求通過鏡電視執照。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洪孟楷批評,府院伸手指揮獨立機關NCC,這是「總統級」醜聞。 作為獨立機關的NCC(見圖),面對鏡電視屢爆爭議。(圖/報系資料照)股東會錄音檔 揭露裴偉關說府院最大咖NCC今年1月19日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設案,這是近10年首家獲准的新聞台執照。政媒界傳言不斷,鏡電視深受執政黨青睞。裴偉是鏡週刊社長,也是鏡電視大股東與前任董座。陳椒華揭露的錄音檔,顯示裴偉有直達府院高層的特殊關係。陳椒華昨天身穿防彈背心質問蘇,鏡電視在去年7月16日接受NCC外部委員訊問,但審查程序不如鏡電視期待,當晚裴偉即用LINE告知股東,他已向府院抱怨此事,希望府院施壓NCC主委陳耀祥。去年12月17日鏡電視股東會,裴偉說,「我們通知了行政院,蘇貞昌就立刻找陳耀祥」、「總統府的人用民進黨前祕書長洪耀福做代表」等語。陳椒華說,裴偉告訴股東,蘇貞昌已明確要求陳耀祥盡快讓鏡電視拿到執照,順利的話,應會在當年12月底拿到。總統府回應絕無涉入 蘇揆質疑音檔真實在錄音檔中,裴偉說已向蔡英文反應,NCC在去年12月1日面試前鏡電視董事長陳建平時,NCC無理取鬧,問了許多奇怪問題,蔡英文聽聞後立刻告訴蘇貞昌,「沒有理由去拖人家(指鏡電視),你一定要趕快處理」。裴偉更說,洪耀福告訴陳耀祥,通過鏡電視執照申請案是蔡英文的旨意。陳椒華質詢蘇,「裴偉有沒有打電話給你?你有沒有向NCC施壓?到底總統有沒有打給你」?蘇貞昌戴著口罩,仍可看出面色凝重,他一一簡短駁斥「沒有」。蘇貞昌說,總統跟他講話不會是那種口氣,「對我說話非常客氣」,且不知道錄音檔是不是裴偉的聲音。陳椒華則說,願與蘇貞昌對賭,將錄音檔送交第三方檢驗,確認錄音真假。這段陳與蘇在國會議場的12分鐘對答,引發輿論炸鍋。總統府立即表示,蔡英文未曾和蘇貞昌談及鏡電視議題,也不會涉入個案,任何媒體執照審查,是獨立機關NCC權責,總統府一貫尊重獨立機關依法做成的專業決定,絕不會涉入。鏡電視也發聲明,呼籲立委莫再隨有心人士起舞,將對不實爆料提起訴訟捍衛權益。得知總統府與鏡電視回應後,陳椒華表示,錄音已明確說明黨政高層如何干預、施壓陳耀祥,罪證確鑿,鏡電視還在硬拗,歡迎鏡電視提告,她將在法庭上公布全程錄音,請法官要求當天與會股東出庭作證,釐清到底誰在說謊。柯文哲酸鴕鳥民進黨 老百姓看得很清楚洪孟楷說,NCC原應是獨立行政機關,但錄音檔曝光立馬變成「護航的打手」、「蘇貞昌的小弟」,風骨蕩然無存,陳耀祥若還不請辭主委,就是侮辱中華民國,呼籲立法院即起無限期凍結NCC預算,直到陳耀祥道歉、下台。洪孟楷批評,總統介入媒體審查,在世界民主國家都是天大醜聞,呼籲民進黨政府與蔡英文向國人道歉,並重新檢視新聞台發照過程,「這是嚴肅的憲政危機時刻」,不容閃躲。台北市長柯文哲昨也向NCC、行政院長蘇貞昌喊話,要不要出來說明?民進黨每個人都當鴕鳥,假裝不知道,「只有你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每個老百姓眼睛都睜得大大的,看得很清楚。」
鏡電視前董座發4點聲明 怒斥NCC突取消約詢「只為插隊審議上架案」
鏡電視新聞台於今年1月19日取得執照,傳言背後有各政治勢力介入,更有複雜的政商媒關係,如今最新3段談話音檔在今(27日)曝光,內容提到,裴偉向大股東表示,蘇貞昌要NCC主委陳耀祥儘快通過執照,英系要角洪耀福也去跟陳耀祥說「這個是總統的旨意,誰來做行政院長都還是要做的」。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27日發表4點聲明指出,原本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約詢,將於明(28)日赴NCC說明有關《鏡電視》負責人變更爭議,但NCC卻突然於日前通知取消,延至10月以後另訂日期,令他深感不解。陳建平表示,從媒體得知,今日NCC陳主委在立法院院會答覆立委總質詢時提及,NCC明日將邀相關系統業者審查《鏡電視》申請上架86頻道事宜,這才恍然大悟,原來NCC臨時取消該場會議並改期,是為了在當天先行處理《鏡電視》上架有線電視系統台申請案,他深感錯愕,他也發表4點聲明。陳建平4點聲明如下:1.本人於今年3月4日,遭鏡電視董事會以非法且粗暴之方式解除董事長職位,此嚴重違反公司治理及程序正義之董事長解任爭議,目前仍由NCC審理調查中。針對董事長改選之重大爭議,NCC已多次明確表示,有關負責人之變更,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條規定,應先獲NCC核准後始生效力。迄今為止,NCC仍未就鏡電視負責人變更等相關申請,作出決定。2.本人前已數度配合NCC之審理,針對負責人變更違反程序、鏡電視公司治理與財務支出之違法爭議、以及因本人調查追究鏡電視所發生非法挪用資金之違法情事始遭非法解任等問題,多次提出說明。3.在NCC許可負責人變更之前,鏡電視董事長之變更是否合法,仍為待NCC審理之基本前提事項。詎料,在此基本前提爭議尚未解決前,NCC竟刻意延後「負責人變更是否合法」此爭議之處理,而突然讓「合法性尚未經核准」之身份未明之鏡電視負責人所提出之鏡電視上架系統台申請,先行插隊審議!令人不解的是,NCC如今為何執意在負責人變更此大是大非的合法性爭議仍未釐清之際,便急於處理先行處理上架事宜?NCC是否打算違反基本原則,先行強渡關山通過?4.本人特此呼籲NCC應抗拒不當政治干預之壓力,堅守程序正義,勿在負責人變更合法性此前提事項尚未依法確認之前,急於先行處理鏡電視上架之程序。同時,本人也呼籲NCC能針對鏡電視是否有股東不當介入人事、財務及業務等違反公司治理之爭議、是否有顯著非常規交易或不當利益輸送情事等攸關負責人變更是否合法等重要爭議,詳加審核,妥為處理。
鏡電視申照疑有內幕! 錄音檔曝光是「總統旨意」
鏡電視新聞台,於今年1月19日取得執照,過程中傳出民進黨高層介入施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通過審查,9月27號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在質詢時播出3段談話音檔,在去年12月17日,鏡電視創辦人裴偉向大股東透露,行政院長蘇貞昌已經找NCC主委陳耀祥,會讓鏡電視快速取得執照,裴瑋在錄音檔還透露,這些都是高層授意。「你不要以為18號那個公投如果沒什麼好結果,會換行政院長,然後這個案子就可以拖,這個是總統的旨意,不是行政院長的旨意,誰來做行政院長,這案子都還是要做的。」針對這段錄音檔,鏡電視回應當天臨時股東會,沒有這段討論內容,若必要可公布全程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