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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製作政論節目遭抓包!鏡電視扯「大選鏡來講」是調查節目 NCC回應:限期改正

鏡電視公然違反申設執照營運計畫,於大選期間製播「大選鏡來講」節目。(圖/摘自鏡電視官網)

鏡電視公然違反申設執照營運計畫,於大選期間製播「大選鏡來講」節目。(圖/摘自鏡電視官網)

扯!鏡電視公然違反申設執照營運計畫,網羅資深媒體人平秀琳、王時齊、王淺秋、鍾年晃,及鏡電視主持人吳安琪,於大選期間製播「大選鏡來講」節目談選舉,不過鏡電視卻硬扯這是「調查節目」而非「政論節目」,辯稱並無違規。NCC今日委員會審議確認,「大選鏡來講」節目是政論節目,要求鏡電視限期改正。

NCC今日委員會審議鏡電視所屬「鏡電視新聞台」未經申請變更營運計畫案,決議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61條等相關規定予以核處,並命該公司於文到之次日起改正,屆期不改正。得按次處罰。不過在鏡電視的節目表中,已不見「大選鏡來講」節目,NCC此項核處形同「空氣槍」,對鏡電視並無實際處罰作用。

NCC表示,鏡電視公司為強調該公司所屬「鏡電視新聞台」與其他新聞頻道之差異,於申設時所提營運計畫、補正說明及到會陳述時均指出,該頻道全日不製播新聞性政論節目,惟該公司未經申請,即自2023年10月16日起於前揭頻道製播與營運計畫未符之內容為釐清案情,該會已依法請該公司陳述意見。

NCC表示,經詢學者專家提供意見,調查報導是由記者主導,就特定議題進行系統性深度原創調查分析,受訪者為事件當事人、關係人或該領域專家,製作時間較長,新聞台對該調查結果負全責。政論節目是主持人及來賓對特定議題進行各自詮釋,來賓多非事件當事人或相關人,僅是就事件發表評論,製作時間較短,通常稱來賓言論立場不代表該新聞台立場。

NCC 委員會議審議確認,「大選鏡來講」節目於形式上與一般通念之新聞性政論節目並無差異,且與營運計畫所載不符,決議予以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