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產好誘人1/借名登記返還6月關便門 9成宮廟不甩
台灣寺廟林立,過去因為法令和登記資格限制,廟產往往借名登記在部份管理委員會成員名下,然而成員凋零由後代繼承其遺產,卻因而與廟方發生「爭產」糾紛。內政部透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釐清產權,這套法律即將在今年六月落日廢止,而全國目前僅不到1成約6百家寺廟完成產權移轉,未來廟方與信眾爭端恐怕爭端難息。 根據內政部資料顯示,全國大大小小寺廟估有3.3萬多座,當年許多寺廟為了活化信眾的龐大香油錢,不少轉而投資購置周遭農地,然而寺廟本身沒有登記與昔日農地所有人必須具農民身份等限制,廟方大都把投資的廟產登記在部份廟方委員名下,全台 7千多座寺廟有類似狀況。 2022年6月起,內政部頒布《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廟產正名暫法),為期2年至今年6月11日截止,只要符合特定條件的借名登記的土地、房屋,免跑法院,就能辦理「正名」拿回委身他處的廟產,截至4月清查竟只有559家依正名暫法轉移或註記完成,執行率不到一成,其中全台最多宮廟的新北市完成約510筆更名或預告登記、台北市完成了39筆、台中市則完成了27筆,農業信仰大縣雲林縣也完成了30筆登記。《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上路後,不到一成的寺廟循此法成功將廟產「正名」,北市松山靈隱寺開山堂即為少數成功的案例。(圖/翻攝自松山靈隱寺開山堂) 位於桃園市龜山區主祀王爺的廟宇首任主委「建銘」(化名)說,眼前13甲大片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35年前由廟方陸續花了新台幣百萬購入,當時廟方尚未取得寺廟登記證,且當時《農業發展條例》規定,必須具「農民」身分的自然人才能持有農地,因此當時借名登記掛在6位農民廟委身上。 20年來,省道開闢與外來人口移入,該廟因公共設施完竣,需繳納地價稅,共同持有廟委也概括承受,近期因《廟產正名暫法》授權即將屆滿,廟方積極聯繫當初借名登記的出名人,沒想到因廟委過世衍生後續繼承等原因,現況竟達60多位繼承人共同持有,其中20多位後代移居國外聯繫困難,另有3位兄弟有意私吞僵持不還,眼看正名暫法大限6月落日,廟方追了2年心急如焚又無可奈何,未來行政便門一關,若繼承人再過世,廟方拿回廟產只剩下司法追討一途。 對此,雲林縣民政處宗教禮俗科長吳承翰表示,內政部原本要鼓勵各大廟宇藉這波便門,整理名下不動產,盼先為未來產權糾紛「拆彈」,然而實況並沒那麼簡單。以農地來說分為「一般農業用地」與「特定農業用地」,這幾年配合《國土計畫法》,不少蓋在一般農業用地的廟宇,已經紛紛申請變更為「宗教特定事業用地」,「正名」釐清廟產所有權;然而大多廟宇卻落在特定農業用地,礙於政府高舉糧食自給大旗,即使雲林等各縣市政府帶頭喊出修《農業發展條例》開活路,讓一定時期前蓋在特農地的廟宇能補申請宮廟登記證並變更為宗教事業用地,農業部也死守寸步不讓。宜蘭縣冬山鄉「慈濟祖宮」占地達2,000坪建築物全為違建,縣政府多次勒令停工未果,並於2023年08月遭縣府強制拆除。(圖/報系資料照) 內政部宗教禮制司副司長羅素娟則稱,其實正名暫法也有照顧買農地的廟方,期限內只要檢具廟方購買與納稅證明經民政局認可後,縱使不能移轉回廟方產權,地政事務所地籍謄本也會有「限制登記」註記,具有限制效果。官員補充,一旦買賣或繼承等,都必須要與廟方協議取得共識為之,也不可任意設定抵押,即使出名者過世,註記也會延續,信眾不用因為廟方買的是農地,就擔心廟產遭任意變賣。
獨家/芙蓉大樓都更速度加快?大同林蔚山表弟行使共有優先承買權 加入尚志資產簽約8家團隊中
大同(2371)「活化芙蓉大樓產權重大一案」新增買家,該棟建物共同持有人菁霖公司在4月15日通知尚志資產就共有部分行使優先承買權,原簽約的8家開發商建商中「都更大王」楊岳虎的璞永、璞慧與璞慶共三家公司,改為兩家,另一家改為菁霖。CTWANT調查,菁霖李家與大同創辦人林家有親戚關係,公司負責人為前董事長林蔚山的表弟。據了解,大同董事長王光祥對於處分芙蓉大樓一案,態度淡然,感到鬆了一口氣,因為終於可以兌現「活化資產,配發股利」的承諾;至於沒有由大同或尚志資產主導都更案,他個人雖未對此特別發表看法,但經營團隊部分幹部覺得遺憾!今年3月26日大同召開重訊息說明記者會,宣布大同已將持有芙蓉大樓產權約63%部分,與8家建商、開發公司完成簽約,總額為131.25億元,預計處分利益72.63 億元,大同有望補足百億累虧發放股利。當時公布的8家簽約對象,包括璞永建設、璞慧建設、璞慶開發、海悅國際開發、敦富開發建設、鋐富開發、濟盟建設,以及台灣樂菲公司,則在4月15日公布其中一家璞永建設改為菁霖(股)公司,係因在規定的15天內,就共有部分行使優先承買權,因而經過協商之後,璞永改為菁霖,仍維持為8家簽約商。大同發言人丁爾昆表示,目前大同活化芙蓉大樓資產,為台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431、431-1地號土地及2273建號等11筆土地及建物,建物門牌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地下2層至地上第6層及第13層至第15層。至於芙蓉大樓活化資產案的交款時間等,目前還未向外公布,大同發言人丁爾昆表示,大同還在努力中,希望若能在今年6月底的下午3點半前進帳的話,便有機會讓大同下半年可以配發股利。根據《鏡周刊》報導,包括壽險業、上市建商等五組買家向尚志資產出價搶買芙蓉大樓,在短短20天內,最後由有「都更天王」之稱的璞永建設(包含璞慧、璞慶)董事長楊岳虎領軍的建商團隊取得,成員還有海悅國際開發、白天鵝建設機構、藝人賈永婕老公王兆杰的德杰集團及一名科技業老闆等共同投資,未來將由持分3成多的璞永主導開發案,銷售則由占比2成多的海悅負責。據了解,楊岳虎在出價錢已先拜訪與大同共同持有芙蓉大樓的另一名屋主,也就是大同林家的親戚李家,取得默契之後才組隊與尚志資產洽談;如今,菁霖也在15天期限內就共有部分主張行使優先承買權,加入芙蓉大樓都更團隊。
毒蟲藏民宿持大量毒品!警趁他出門拿外送壓制 同夥跳窗仍被逮
北市南港分局日前接獲線報,指出一名30歲的林姓男子持有大量毒品,且其平常出入謹慎,座車均懸掛偽造車牌,警方經數月追查後,日前見時機成熟,一舉在新竹縣湖口鄉的一處民宅,趁著林男等人拿外送時,衝上前將人壓制在地,而屋內的同夥察覺有異,試圖跳窗逃跑,仍遭警方火速架梯爬窗壓制。據了解,30歲的林姓男子其持有大量安非他命、大麻與海洛因等毒品,且其身上還因7條罪嫌,包含槍砲彈藥、藥事法、洗錢與毒品等遭到通緝,其中一條還需服刑2年7個月。不過林男為躲避警方追緝,其平時出入更是相當謹慎,其賓士座車平時出入均懸掛偽造車牌,但仍被警方追蹤發現其在新竹縣湖口鄉的一處民訴外落腳,警方也趁著他出門拿外送時,一舉上前將人壓制在地。而屋內的同夥聽到聲響,也嚇得從2樓窗戶爬出試圖逃逸,但仍被眼尖員警發現,立即架梯上2樓火速逮人,隨後在屋內查獲9人共同持有大量毒品,現場查扣海洛因、安非他命、大麻、現金75萬餘元、手機14支、假車牌12面等贓證物。全案後續也依偽造文書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將幾人送辦。南港分局呼籲,將持續加強查緝各類毒品,並向上溯源向下刨根積極偵辦,全力打擊販毒集團不法犯行,以淨化社會治安,給民眾安心之生活環境。
桃園逾9萬筆「總價1044億」土地無人繼承 列冊滿15年將公開標售
桃園市地政局12日議會工作報告,民代關心土地未辦理繼承狀況,地政局表示,累積未辦繼承土地有9萬6326筆、面積1427公頃、建物3659棟,依今年公告現值總價1000多億元,呼籲民眾應辦理繼承,若列冊滿15年沒辦繼承,將公開標售。市議員錢龍、黃婉如等針對土地未辦理繼承狀況指出,大筆土地沒有辦理繼承,要求地政局應該做好宣導,讓民眾知道,才能保障民眾權益。地政局長蔡金鐘答詢時說,未辦理繼承原因多,有的是土地持分太細,或是找不到人,也有繼承權問題而起爭議。地政局有多元宣導方式,例如結合稅務等單位,或是利用機會在外設攤、掛布條等宣導,也會在「熱區」舉辦說明會。蔡金鐘說,如桃園、中壢因為地價、房價較高,民眾繼承意願也會較高。他舉例,台北市地價、房價高,未辦繼承人數相對就比較少。蔡金鐘表示,如果6個月內未辦登記就會罰款,若超過1年,就會開始列冊管理15年,期間若還是沒有辦理繼承,就會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歸國庫,呼籲民眾可以到地政局官網「不動產繼承專區」查詢。蔡金鐘也提到,遺產繼承沒有性別差異,男女都有繼承權,若是無法整合繼承人的意見,也可以先依照《民法》第1151條及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規定,由繼承人其一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申請登記共同持有即可,未來達成協議再分割,避免被罰款或者遲遲未辦理繼承,導致遺產遭標售。未辦繼承中較為特殊如桃園區福元段1筆土地面積高達2427.23平方米,公告現值1.9億元,龜山舊路坑三段土地距離桃園長庚醫院1.5公里,面積2萬455.37平方米,公告現值2.06億元。石門水庫附近也有1位民眾名下有42筆土地面積達3萬320.9平方米,公告現值達4億。
剛和江宏傑上演大和解!福原愛突求粉絲幫忙「這件事」 最新動態曝
江宏傑、福原愛2021年7月8日宣布離婚,結束5年婚姻,隨後2人的官司如火如荼展開,去年7月27日男方飛到日本東京召開國際記者會,淚控前妻未執行判決,大動作提出刑事告訴。雙方律師日前在東京共同召開記者會,宣告2人終於達成和解。官司落幕後,福原愛今(17日)更新社群,要粉絲幫她一個忙。福原愛日前現身記者會並親自道歉,隨後發聲明表示「從今天起也是新的開始,謝謝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我關心我。」福原愛今日在小紅書PO出穿搭照,只見她換上了3套不同的春天穿搭,並對著鏡頭擺拍,希望網友們幫忙挑選哪一套比較適合。知情人士透露,福原愛有意爭取2024年巴黎奧運球評工作,似乎打算復出。回顧經過,江宏傑去年7月27日在日本東京召開記者會,指控福原愛在2021年訴請離婚後,2人共同持有權益,但女方卻沒有履行相關約定,也從去年7月24日後徹底失聯1年,所以在去年8月23日向日本法院提出訴訟。今年7月20日,江宏傑收到日本法院的判決結果,獲得勝訴,法院也要求福原愛必須履行相關命令。不過,福原愛當時人在大陸時且滯留多時,導致法院難以進行強制執行,男方律師不得不訴諸刑事告訴,正式向日本警視廳報案處理,讓她面臨遣送危機。福原愛才發現事態的嚴重性,並緊急向律師求助,最終決定和江宏傑和解,這場延燒2年8個月的激烈戰火也總算暫時落幕。業界人士分析,福原愛此時選擇和解,首先是考量到不要有案底在身,否則連大陸都混不下去,再來是和解時間點選在巴黎奧運前夕,如果成功挺過爭議,事業就有望轉機,或許她會在日本或大陸爭取2024年巴黎奧運球評講解的工作,以專業能力扭轉負面形象。
福原愛、江宏傑大和解! 業界人士曝「2關鍵原因」
江宏傑、福原愛2021年7月8日宣布正式離婚,結束5年婚姻,隨後2人的官司也如火如荼展開,去年7月27日江宏傑更飛到日本東京召開國際記者會,淚控前妻未執行判決,大動作提出刑事告訴。如今台灣時間昨(15日)下午1時,雙方律師在東京同一場地共同召開記者會,宣告2人終於達成和解。不過業界人士也分析,福原愛會突然願意出面道歉並和解,一方面是因為逃亡大陸,踩到日本法院判決紅線,另一方面其實也和即將到來的巴黎奧運有關!江宏傑去年7月27日在日本東京召開記者會,他指出與前妻福原愛在2021年訴請離婚後,兩人共同持有權益,但在去年7月23日,福原愛卻沒有履行相關約定,也從去年7月24日後徹底失聯一年,所以江宏傑選擇在去年8月23日向日本法院提出訴訟,而在今年7月20日,他也收到日本法院的判決結果,江宏傑獲得勝訴,且其內容為法院要求福原愛必須履行相關命令。但福原愛當時逃往大陸時並滯留多時,導致法院難以進行強制執行,男方律師不得不訴諸刑事告訴,正式向日本警視廳報案處理,讓她面臨遣送危機,她才發現事態的嚴重性,並緊急向律師求助,最終決定和江宏傑和解,這場延燒2年8個月的激烈戰火也總算暫時落幕。業界人士分析,福原愛此時選擇和解,首先是考量到不要有案底在身,否則連大陸都混不下去,再來是和解時間點選在巴黎奧運前夕,如果成功挺過爭議,事業就有望轉機,或許她會在日本或大陸爭取2024年巴黎奧運球評講解的工作,以專業能力扭轉負面形象。
曾面臨命危!利菁透露已交代「身後事」 上億財產繼承人曝光
資深藝人利菁近日重磅復出,接下三立新節目《天后出發吧》,而這也是她首次挑戰外景節目,同時她也為這個新節目吃了不少苦。利菁過去曾因為腦動脈瘤等問題3度面臨命危,而她也透露自己已經跟老公交代過身後事規劃。根據《三立娛樂星聞》報導,最近利菁接下新節目《天后出發吧》,這也是她首次挑戰外景節目,平時很少曬太陽的她透露為了新節目已吃了不少苦頭,白皙的雙腿還一度因為錄影導致血管爆掉。據報導,利菁每次開刀都很正向,總覺得自己不會有事,不過她也直言每次最煎熬的其實都是老公。2012年時利菁曾因為免疫力失調引起細菌感染,住進加護病房,而當時老公就簽了3張病危通知書,「我跟他講說如果那天到了,你讓我先走。」同時她也坦言,兩人已經討論過身後事。2014年利菁再度為了腦動脈瘤接受線圈栓塞手術,她回憶當時腦中的畫面就像在放煙火,接著就是一股火燒上身體,也因為不能麻醉,所以利菁就咬牙苦撐了1.5小時。而她每次生病被告知要動刀也毫不猶豫,就連老公也都攔不住她,利菁幽默地說「可能他希望拿到我的財產吧」。利菁坦言,自己無法接受老公比她先離開的痛苦,「我人生最大死穴就是很容易捨不得,我很惜情,但萬一發生了,我也跟他說我會勇敢再找下一個,不然我怎麼辦?他也可以再找啊。」擁有上億資產的利菁透露財產是跟老公共同持有,到時如果自己先走了,資產中有一半都會歸給老公,剩下的則會分給其他家人,「因為我的家人們也很辛苦。」
養不起仍堅持生2胎…男友逼婚後「共同管理薪水」 妹子崩潰:不想結了
情侶若觀念不合,很容易產生摩擦。一名29歲女子抱怨,原本打算奔三的時候結婚,最近發現男友婚後打算共同管理薪水,做什麼都得經過對方同意,讓她不禁卻步思考:「這婚該結嗎?」原PO在臉書《婚姻家庭甘苦談》社團提到,家裡只有她和弟弟,自從工作後,2人每個月要各拿1.5萬回家,主要是用來繳房貸,大約還有15年。感情方面,她和男友交往4年論及婚嫁,對方最近得知她固定要拿錢回家,直接潑冷水:「結婚之後,妳就不能拿錢回家了,因為那個房子之後一定是留給妳弟,妳一定分不到,為什麼還要繳?」原PO覺得男友一直在算計她的錢。(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原PO解釋,法律規定若爸媽離開,房子就是她和弟弟分,但男友卻認為弟弟會霸佔房子,更提議結婚之後,雙方的薪水一起用,認為她賺到了,因為男友月薪有7、8萬,還想好以後小孩的花費,不但想生2個,還要她一起負擔開銷。原PO好奇,養不起就生1個就好,怎料男友堅持要生2個,還說「妳的錢加進來就夠了」,讓她相當傻眼,自己其實不願意答應,覺得對方在算計她的錢,想用什麼錢還得經過同意,「他說他沒有占我便宜,因為他收入比我高,而且他要用錢一樣要經過我的同意」,但她絲毫不想管男友的花費,也因為這件事,猶豫是否該結婚。經歷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他就是要AA制啦,雖然妳賺得少也要妳一起負擔,他就是不想全擔下來!」、「這婚姻不適合妳,但和弟弟共同持有房產也不算太OK,女人還是完全擁有自己的最保險」、「任何的問題,在結婚前沒有共識,很難走的久,要是以後遇到問題呢?沒有另一半的支持,會比哭還難」。原文。(圖/翻攝自臉書)
婆婆逼媳婦買60年老公寓…掛保證「穩賺不賠」 達人3點抖殘酷真相
房價只跌不漲,讓許多想買房的人卻步。不過,一名人妻被婆婆逼買房,是一棟60年的老屋,認為都更後「穩賺不賠」,但她發現實際屋況很糟,勢必要發費一筆錢修繕,因此拒絕該提議,結果被婆婆罵沒有遠見,雙方吵了好多天,仍沒有結果。原PO在臉書《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抱怨,婆婆看上一間屋齡60年的公寓,評估地段不錯,若買下來等都更,保證穩賺不賠,也可以拿來出租,補貼房貸。只是到現場看房,發現屋況相當糟糕,要修繕的一大堆,認為婆婆把事情想得太簡單。原PO覺得這方案不可行,直接拒絕婆婆,表明沒興趣,怎料卻被責罵「沒主見」,逼他們拿錢投資,並承諾幫忙出頭期款,但房子是登記老公和婆婆共同持有。婆婆掛保證「穩賺不賠」,更提議可以把房子拿來出租。(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對此,網友紛紛留言建議:「60年就已經差不多走到危樓的界線了!公寓持分後土地剩多少有算過嗎?」、「如果要出錢,一定要有主控權,不然問題多」、「買誰的名字?共同持有就不必了吧⋯」、「60年老老房,房貸成數不高啊…要三思」、「不要修繕放著就好,現在很多買這種,前提是要打聽好真的會都更,因為真的會賺不少」、「其實婆婆想法不錯,想要你們賺錢」。到底老房子是否有機會都更?房地產達人「阿宅-雙碩士地產顧問」提醒,若老公寓真的能都更改建成功,房價通常可以賺1倍,房價1千萬轉眼間變成2千萬,簡直跟中大樂透沒兩樣。殘酷的是,台灣大部分的老房子,注定難以都更,原因包括「最多都更案的區域,不是最老舊的,而是房價最貴的」、「如果周邊還有其他可開發土地,都更案不可能多」、「頂樓有加蓋、一樓作店面,很難配合都更」。臉書原文。(圖/翻攝自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
日據時期人民土地變國有解套了 憲法法庭宣告最高院判例違憲
台灣光復後,不少日據時期人民土地未向政府登記,卻被納為國有土地,憲法法庭認為最高法院70年台上字311號判例規定,民眾在土地登記為國有15年內,未請求塗銷國有登記,已完成時效變成國有地的判例違憲,不符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意旨,民眾可據以聲請再審翻案,各級法院也不得再援用上述判例。不過主張日據土地被登記為國有地的民眾,需要提出相關證據,例如日本殖民政府的「台帳登記」,或土地登記簿的記載等土地權利憑證,以及是否有長期居住該土地的事實,還有國家是否曾要求人民繳納地價稅、田賦等稅捐,並由法院依具體個案認定才能翻案。此外,如國家已將土地交易給第三人,就無法追回了。憲法法庭粗估,曾引用最高法院上述判例的判決書,約有170幾則,至於其他案例能否翻案成功,有待觀察。經營鐵材行的彰化民眾石豊田主張,位於彰化縣大村鄉的祖產土地當初為祖父石羅和他人共同持有,還有日據時期土地台帳在案,台灣光復後,國民政府推行土地總登記政策,土地共有人之一的石老松雖提出申報,但未完成申報程序,該地遂在1965年被依無主地處理,登記為國有,田男提告要求國家返還土地,遭法院判決敗訴確定,遂聲請釋憲。本案田男經憲法法庭判決勝訴後,將有機會拿回祖產土地,不過由於該地2021年被大村鄉公所斥資6787萬元,興建全鄉首座社區式長照綠建築─福興日照中心,田男曾在動土典禮現場抗議,當場出示多份文件與訴訟判決,強調這塊土地為祖父等人所有,父親年年繳稅卻仍被政府強行收回,要求公所暫停計畫以免未來面臨拆屋還地。未來鄉公所該如何處理本案土地爭議,備受各界關注。
趙少康公辦政見用台語破題 批賴老家「工寮」公益信託是騙選票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晚7時舉辦副總統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由公視負責轉播。這也是副總統候選人民進黨蕭美琴、民眾黨吳欣盈、國民黨趙少康首度同台交鋒,而且是選戰過程中唯一的一場。抽到每輪第二位發言的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在首論發言有備而來,一上台就用台語破題,說很多人問他為何又復出搞政治?他回答看民進黨執政八年「心中真的很驚、會怕」,怕兩岸開戰,經濟越來越壞,小孩越生越少,青年要當兵上戰場。他說,大家如果覺得民進黨做得好,就繼續支持民進黨,如果覺得沒前途,就是換人換黨的時候。他保證,三號「侯康配」當選,大家都有好日子過,有好康,台灣越來越和平,經濟越來越好,政治越來越清廉,台灣前途也會越光明。他接著話鋒一轉,以國語表示,賴清德萬里老宅近來很熱門,看不出那是工寮,土地權狀755平方公尺,等於228坪,工寮會這麼大嗎?大家有看過嗎,房屋也沒有登記,因為非合法。趙少康批評,賴清德前天在政見發表會上宣布要把「工寮」公益信託,但這有「三大騙」!首先,礦區包括雙溪、貢寮、平溪、瑞芳、萬里、南港等,要等這些地區居住權都完成後才捐,那要多久?據他瞭解,跑行政程序,就是三年也完成不了,根本是緩兵之計。此外,他質疑,公益信託受益人是自己,怎麼算是捐?這是障眼法。第三,228坪的公園小樓,不是工寮,澳洲、美國舊礦區都是保留原先礦場原狀,凸顯當年的擁擠可憐工作實況,現在的狀況怎麼算是工寮?真能紀念當年礦工的辛勞嗎?這根本是移花接木,偷龍轉鳳。趙少康還再次秀出中廣董事辭職書,他強調還沒簽名,就是要等賴清德真正捐出老家,呼籲賴不要再等了,究竟要等到什麼時候?投票只剩下20幾天,賴只要立即捐,他馬上辭。他也批評賴清德固執,但不是擇善固執,而是擇惡固執,南鐵東移當時,拆光合法房子,老太太哭訴也沒用,颱風來了賴說不放假就不放假,200多天就不進議會,就位杯葛議長,那議員及議會、台南市民又何辜呢?趙少康說,如果賴清德老家的「工寮」是他的,以賴清德強調的「高道德標準」,會同意趙少康比照賴清德這樣做嗎?她也很想問蕭美琴這一點,如果換成蕭美琴「相信蕭女士也不會同意賴這樣做」,趙少康還說,早年選台北市長時,對手謝長廷曾質疑他內湖的地很值錢,而他說「送你啦」,當場說捐就捐,儘管那塊地是與朋友共同持有,他事後還一位位賠錢致歉,因為「大丈夫一言九鼎,說捐就要捐」。趙少康還批評,賴清德曾說過他是台獨工作者,任何職位都不會改變,如果賴當總統,兩岸會比現在好還是更壞?美國為何請蕭美琴當副手,就是美國不放心賴清德,賴清德就是台灣和平的恐怖份子。趙少康接著語氣不滿的表示,賴清德用「保母說、魁儡說」挑撥他跟侯友宜的關係,用心惡毒搞分化,是剛愎自用。但不知趙是否太生氣以致發生口誤,他在喊話賴清德「不必怕趙少康」之際也說,「賴清德當選就是總統,老大、我的老闆,是我心目中最棒的掃黑英雄,新北最好的市長、最好的總統。」,但其實趙少康要說的是「侯友宜」而非「賴清德」。圖說:
柯文哲喊捐「農地停車場」租金 名嘴揭投資團組成嗆:不是你說了算
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遭爆「農地違規使用」後,在今(21日)表示農地是近2年才做遊覽車停車場使用,會補繳所得稅也可捐出租金所得,與請黃國昌找律師擔任第三人處理。但爆料農地爭議的名嘴徐嶔煌質疑,柯嘴上說要捐,但他要怎麼捐以及能捐多少?對於爆發農地爭議,且農地其他地主都是女性,與他先前稱跟台大學長合買說詞不符問題,柯文哲回應,若非媒體報導「自己也不知道有這塊地」,加上每年都是陳佩琪申報財產,他都沒看過當然沒有炒房念頭;農地地主是女性,則是因為4位地主「都是愛太太的醫生」,把土地登記在太太名下,只有他父親用他名字買地。不過,徐嶔煌對此說法並不買帳,更指柯當年行為就是集資投資農地,所以問題會變成怎麼捐與能捐多少?「那個24分之5,捐出持分、捐出租金?他可能還沒想清楚」。徐嶔煌進一步指出,這塊2008年買的農地,是畫上停車格的違法投資商品,既然違法,租金收益自然也消失,難道要追2008年到今年的停車場與農舍租金來捐嗎?(圖/翻攝自徐嶔煌的時事點線面)徐嶔煌曬出「醫師娘農地投資團」組成,表示持有人分別是張OO 婦產科/24分之5;許OO骨科/24分之5;陳OO 外科內科聯合/24分之4;許OO 眼科/240分之25;柯文哲急診/24分之5;許OO眼科/240分之25。並指說是醫師娘,但有些娘是老婆、有些是女兒,更重要的是,農地有這麼多共同持有人,使用上不是柯文哲說了算。對於農地爭議,陳佩琪在臉書表示,公婆曾跟夫妻倆提過有醫師找他們一起買地,且當時4個買主確實都是醫師,但他們不是,所以叫先生先買,加上晚輩對長輩的理財沒有置喙餘地,因此夫妻倆對土地在哪與用途完全沒過問,公婆也是在年紀大了後全權委託管理者處理,也從未告知夫妻倆狀況。陳佩琪強調,自己每年都有如實申報,個人綜所稅也都是每年用自己自然人憑證下載當年全部明細,由程式自動試算。對於使用名目和租金爭議,前者已有先生委託友人和土地管理者儘速處理,後者則請簽約管理者儘速釐清,若要稅額會儘速補繳,繳完後會將原始數額全作公益。
同居3天就分手 男討「訂婚聘金40萬」房產改他名下 遭拒提告無緣妻
好聚不好散。中國大陸福建一名王姓男子在媒人介紹下認識戴姓女子,兩人交往僅3個月就同意結婚,男方也按當地習俗先給女方家人民幣10萬(約新台幣近45萬)訂婚聘金,等正式結婚再補足剩餘10萬元。未料,兩人同居3天就因生活習慣、文化差異太大分手,王男也在討回聘金、共同房產改回自己名下未果後,對戴女提告。據《網易新聞》報導,王男與戴女在2021年6月認識、9月訂婚,男方家訂婚當天除照習俗支付一半聘金,也購買一間總價336萬(約新台幣近1487萬)新婚房,其中頭期款200萬(約新台幣近885萬)由王男父母支付。而男方家為表誠意,還把戴女登記為共同持有人,且戴女及娘家不需支付剩餘貸款。未料,這對準新人同居僅3天,就發現雙方認識時間太短,沒察覺彼此生活習慣、文化背景差異太大,就連生活瑣事都無法溝通解決,隨即決議取消婚約。然而,雙方雖和平分手,卻無法平和解決分手後問題,王男也因女方拒絕歸還聘金、不放棄共同持有新房,對戴女提出告訴。法官審酌雙方未完成結婚登記,但有訂婚儀式及訂婚後同居3天事實,判戴女應返還8萬(約新台幣近36萬)聘金;另考量新婚房由男方家支付頭期款、王男為實際且唯一支付後續貸款者等行為,是為在完婚後讓戴女獲利,「具有聘金性質」,加上雙方未完成登記,判王男為房屋唯一持有人。戴女雖不服提出上訴,但二審日前維持原判。
老公變房東?尪突想收回出租房自住…要妻「付1/3房租」 網搖頭:當室友可以
金錢分配一直是夫妻相處的重要課題。有網友於近日透露,先生在結婚前買了間房當作「投資」用,但結婚後突說要收回來自己住,還要她付1/3的房租。而後原PO想了想,覺得此提議讓她很不舒服,還坦言「感覺先生比較在佔我便宜」。對此,男方則親自解釋原意,而夫妻倆也已找出折衷方案。原PO於日前在Dcard以「先生跟我收房租」為題發文指出,房子是先生在結婚前就已入手,目前租給別人來收租金,但婚後先生突然說要收回來自己住,但是因為少了租金來源,因此每個月的房貸壓力會加重,所以先生說如果2個一起住進去,他就要跟原PO收取房租,價格為原本租給別人的3分之1。而後原PO想了想,覺得此提議讓她很不舒服,聽起來有點刺耳,因為如果先生是希望她可以一起分擔房貸,那她非常願意,但若是以房租的名義,那她就無法苟同,原PO直言「那是不是以後離婚了我等於沒有辦法跟他一起分房子或者是拿回我的那份錢。怎麼感覺先生比較在佔我便宜嗎?」此文一出,便引起熱議,大部分網友都認為原PO老公很斤斤計較,「誰要跟房東一起住阿,還做牛做馬」、「都夫妻了…居然要房租,感覺沒那麼愛妳」、「如果還是男女朋友的話收房租可以,但是都結婚了耶」、「很計較的男生不要生小孩,當室友可以」。對此,男方則親自解釋,「房子是婚前買的本來就打算自己做為投資用,因有需求需要自住才會有這樣的問題。」而他認為以「房租」的名義表示的是種彈性,認為老婆經濟上有突發狀況發生時,可以隨時選擇不付房租,但房貸就不一樣了,房貸是一種責任及固定支出,不能因為任何一方經濟上產生困難就可以不付,因此收租金是低風險低報酬。而自己的原意是想給老婆多點彈性空間,自己也沒有佔到便宜,且以這樣的方式進行相當於自己本身的負擔比原本更大,目前夫妻倆也已找出折衷方案,最終還是決定共同買間房住,且共同持有及負擔房貸,至於婚前買的房則會繼續當作「投資」用,未來也不會搬進去。
與女友合買預售屋⋯他登記前「驚覺被綠了」超崩潰 全場喊:恭喜
情侶還沒結婚前,能不能一起買房是大家熱議的話題。一名男網友無奈透露,和女友共同買了一間預售屋,怎料到對方竟劈腿;由於後續的手續相當複雜,讓他以自身例子勸大家「買房前就要先登記」。不過大部分人都認為,「還好你還沒登記。」原PO在PTT表示,去年和女友購買了預售屋,名字是簽兩個人的,本以為能在交屋前登記結婚,但事與願違,對方劈腿被他抓到,2人因此分手,「有去電代銷詢問,得到的答案是可以將共同持有更名為只有我的名字,但需支付房子總價千分之一的手續費。」原PO嘆,手續費這部分沒有問題,但代銷說需要至國稅局申報交易的部分,不過細節仍有些不清楚,第一次買預售屋就遇到這種事情也是很煩,真的奉勸各位買房前就要先登記。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該慶幸的是還沒結婚就發現」、「真麻煩啊,果然還是只登記一個人單純」、「所以還是自已買就好」、「應該要恭喜你,已經登記了才是真麻煩」、「先登記大機率要分女方,目前只要金流都是你付的,還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