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王牌交易所」虛擬幣狠詐22億 名律師王晨桓等32人起訴求重刑
「ACE王牌交易所」勾結詐團虛擬幣詐騙案,檢警調查出交易所2任負責人潘奕彰、律師王晨桓涉勾結詐團主嫌林耿宏等人,自2019年起以虛擬幣詐騙1200人近8億元、洗錢22億多元,台北地檢署26日依組織犯罪、詐欺、洗錢等罪起訴潘、王等32人,其中林耿宏、潘奕彰4人遭求刑20年以上;王晨桓18人求刑12年以上;宜蘭「蓮池精舍」住持法師林淑芬3人求刑15年以上。全案14人在押,下周移送台北地院審理。北檢偵查本案後發現,近年發生多起虛擬幣詐騙案,但國內對虛擬幣發行、上架、交易把關機制明顯不足,特別籲請金管會應訂定專法,明定罰則及退場機制,亡羊補牢。起訴指出,該詐團將成本低廉的MOCT、CSO、FITC、NFTC及BNAT幣,自2019年起以編寫不實投資白皮書,藉王牌、ProEx交易所銷售;成立IMBA直銷團隊推銷,並在網路媒體發假新聞、操縱幣價等手段誆騙1200人近8億元。林耿宏要手下將騙來的現金,分批搬運藏匿雙北市,將1億多元給林淑芬作為蓮池精舍房地購入、營運費;將4300萬元給王晨桓,其中2600萬為王牌交易所增資款,另1700萬投資曼谷建業法務事務所,4740萬給前「創新新零售」總經理、三立電視公司媒體集團總經理特助李燕南隱匿。王晨桓以「軍師」角色教導林耿宏修改白皮書,安排虛擬幣兌換實體商品服務,上架至DEEPCOIN、UNISWAP交易所,並指派律師取得卷證資料洩漏給詐團,王也將其新店中正路房屋供遭通緝的林耿宏躲藏。此外,王晨桓2019年擔任苗栗某茶葉公司法律顧問,發現何姓負責人懷疑遭監控,佯稱可代以高價聘請專業人士解決、「是縣政府叛徒借車來刺探」、「已擊落低軌衛星」、「據報打下一架無人機」、「美國人複驗,黑車有問題」等話術進行詐騙,估計王自2020至今年1月共騙得7227萬餘元。全案共扣得現金1億8133萬餘元、人民幣2萬元、市值4億的虛擬幣及賓士轎車、麥拉倫跑車各1輛。
獨家/立委欲檢討民法「16%利率上限」定義整頓融資業!租賃龍頭中租強調「嚴審申請並將提高信用度」
融資借貸、「先買後付BNPL」等消費爭議案近期為財委會立委關注議題,租賃龍頭中租-KY(5871)25日執行副總經理兼策略長廖英智強調,「公司都是嚴加審核貸款,並未額外加收違約金,也沒有16%的利率。」廖英智表示,中租從公股行庫借來的資金,都是拿來做企業融資及能源事業;個人消費融資部分的資金則是來自民營銀行與自有資金,整體事業個人貸款金額僅占9%多,能源事業占比約10%,企業融資則達80%。他並以中租推出的「銀角菱卡」(先買後付)說明,目前客戶七成多提供民眾消費購物使用零利率,最多36期,通常大家平均使用為15期。廖英智指出,「銀角菱卡」(先買後付)會員100多萬人,經常性使用有20多萬人,動用率在20%~30%,平均貸款金額為5萬,一年平均利息為5%的利率,違約率大概是0.3%,就是因為有嚴格審核。未來要降低借貸利率,則是透過提高信用審核來做風險控管。廖英智強調,中租向來都是嚴加審核融資貸款案,接下來還是會繼續很保守的很嚴格的審核,投訴案多是來自反映經銷商端,且有些在中租規定範圍外,逕行多收的違約金,一旦中租得知即立刻停止合作並下架店家,也會退款給民眾。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提出《融資公司法》草案,認為應將融資公司納為金融特許行業,並明定融資利率、利息、費用、違約金等上限。對此,廖英智表示中租支持,依照公會自律規範,且會配合消費金融專法,並建議應排除企業融資。財委會召委郭國文則認為,融資公司問題最優先處理的,應該是從定型化契約來減少爭議,目前一大爭議在於業者巧立名目,透過手續費、外出費等增加收費金額,若明確制定所有會收取的費用,應該可以減少爭議。郭國文也提出,民法雖然有16%的利率上限,但為了避免既然業者用其他規範來逃避此門檻,應該也有檢討的空間,來給予消費者進一步的保障。
打詐專法納「窩裡反」條款 立委籲設高額破案獎金
立法委員蔡易餘、莊瑞雄、王美惠、陳冠廷及吳沛憶19日舉辦「司法應設置檢舉詐騙獎金及代位求償制度」記者會,呼籲打詐專法應納入「窩裡反」條款,設置檢舉破案獎金,並由政府代位被害人訴訟取得執行名義,由政府單位擔任公益訴訟人。 蔡易餘表示,現在詐騙集團多是使用跳板的形式,雖然人在國內或其他地方,但因為IP註冊在第三國、第三地,少了司法互助關係導致無法成功溯源,是科技上目前的障礙。建議行政院正在研擬的打詐專法應設置高額的檢舉獎金,透過高額獎金讓內部組織分化,瓦解內部結構才是打詐能夠成功的方式。檢舉獎金係因與檢舉查獲金額連動而有道德風險,法務部仍可透過編列預算方式避免,「窩裡反條款」仍要有獎金制度,才有足夠誘因策反詐騙基層。蔡易餘說,政府要站在被害人的角度,民眾被詐騙後面對應訊、開庭等陌生法律程序,已沒有精神及能力提起民事訴訟,但唯有勝訴取得債權憑證後,未來加害人名下有財產,民眾才能追討回被詐騙的財產。被詐騙沒有立即提起民事訴訟,民眾也面臨罹於時效,未來無法向加害人追討的問題。莊瑞雄說,政府積極打詐,除了將打詐工作提升到院層級,也藉由整合公私資源及修法來遏止詐欺判罪。目前多縣市有制定獎勵查察詐騙案件辦法,期望政院後續打詐專法能將檢舉破案獎金制度入法,並參照金管會檢舉金融違法案件,依違法程度設計獎金階距。莊瑞雄表示,目前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人頭門號亂象也頒訂多項措施,建議政院可參考日本的「手機非法使用防止法」,若警方發現有手機門號可能涉及詐欺或恐嚇取財罪,可要求電信業者對契約對象進行確認,並有相關停止通話的公權力,藉此強化第一線警察端於犯罪預防及嚇阻功能,降低詐騙發生率以保障公眾財產安全。陳冠廷說,打詐最主要訴求三點:找得到人、扣得到錢、擋得了詐。透過高額獎金吸引詐騙集團底層的車手、青少年提供資訊,分化集團組織犯罪;透過名下財產追溯請求權延長,扣住詐騙集團的不當得利;並使用持續使用公權力控管、阻斷非法使用的電信門號、簡訊。王美惠認為,她經常接獲民眾陳情表示自己受騙、錢財卻要不回。法務部在去年7月1日推動「檢察機關電信網路詐欺案件罪贓返還作業計劃」,直至今年2月底為止,歸還被害人統計金額有11億2,008萬元,然同樣時間,國人全般詐欺財損金額就高達75億8975萬元,突顯相關打詐、偵查之措施似無達到行政單位預期之效果。王美惠呼籲,政府應有更具體的作為,也盼內政部儘速將打詐專法送至立法院審議,避免更多國人受騙上當。吳沛憶表示,很多跨境犯罪使用虛擬貨幣。但虛擬貨幣的金流並不是無法追蹤,在黃子佼案中就有業界平台自發性的提出金流追蹤報告。相關查緝技術請執法部門要盡速掌握,同時政府也要業界建立合作,讓詐騙集團無所遁形。
綠委提兩大面向入法 打詐專法4月出爐
隨著民眾遭詐騙金額每年不斷上升,行政院預計4月提出打詐專法,協調跨部會做更全面的打詐措施。立法委員郭國文、鍾佳濱11日舉行記者會,並邀請,行政院打詐辦公室、內政部、數位部、金管會、NCC、法務部等打詐部會,提出對打詐專法應涵蓋的兩大面向,未來也會提出《科技偵查及保障法》,以及《洗錢防制法》跟《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修正案。郭國文指出,打詐專法兩大面向分別是金流面,虛擬資產與點數卡的堵詐措施;以及資訊面,網際網路平台與通訊軟體的納管。他表示,虛擬貨幣因為去中心化又低度監管,因此成為犯罪集團熱愛的洗錢管道,因此他提出洗錢防制修法案,將虛擬資產業者「登記制」入法,同時推出黑名單與凍結資產的措施來制裁違反者。鍾佳濱說,過去他質詢時曾提出Apple Store卡應建立管理機制。他指出,點數系統在檢調偵查的案件中,高達95%以上不起訴,關鍵在於使用平台不斷移轉,導致難以追查,因此他要求數發部進行分級管理,限制單日購買額,並建立身分確認機制和洗錢防制規範,未來可參考第三方支付模式進行監管。郭國文強調,現在民眾之所以能接觸到詐騙訊息,多是靠網路平台與通訊軟體,然而目前因沒有主管機關,導致去年立法院通過投信投顧修法,禁止網路平台刊登違法廣告,至今每天都仍出現冒名、詐騙廣告,顯然網路平台有納管的必要。郭國文說,目前檢警調要跟LINE調資料不能用調卷,而是需要搜索票,導致調查過程備受阻礙;同樣的問題也發生「戀愛詐騙」的交友平台,由於多為境外公司導致難以調閱資料。他說,打詐的一大重點就是要比詐騙集團快,但調閱通訊紀錄都要法官保留原則的話不可能快,因此他認為在詐欺案上,應保障司法調查快速進行。鍾佳濱表示,不法分子可以低成本大量發送詐騙簡訊、刊登詐騙廣告,並透過加密通訊軟體下達犯罪指令,若前端不阻止這些如流水般的資訊攻勢,後端偵防就會遭遇詐欺案件土石流。因此,他認為行政院應賦予主管機關工具進行源頭防堵與犯罪偵辦。行政院打詐辦公室主任李憲明表示,專法4月底前會送進國會。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黃壬聰則肯定郭國文,認為實務面向非常精準跟實際。數位部產業發展署副署長胡貝蒂強調,打詐專法把廣告業者主管機關挪到數位部,會確保業者配合廣告實名制,並加強上架審查的責任。NCC科長陳昭如則說,目前是將「辦法」提升至法規層次,並加強業者KYC要求,如果有違反規範者,出了停止電信服務外,未來申辦也受到限制。
打詐修法2/立委制法課責電信與數位平台 詐騙集團招軍成軍階段也有責
李姓被害人深夜收到騙詐集團的偽裝的中華電話簡訊,並依指示進入釣魚網站遭騙走信用卡資料,雖然被害人馬上報案、止付,事後仍被發卡銀行要求付款。民進黨多位立委組成的「國會打詐連線」成員認為,政府打詐疲於奔命,應串聯數位社群平台、電信業者、金融業者等民間單位協作,才能有效遏止詐騙機制的不斷翻新。連線成員李坤城也提出「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草案」,推動對數位服務平台與電信業者課責,引導金融機構主動加入打詐,並能對詐騙集團在招募成員階段予以究責,以減少民眾受害的損失。立委李坤城表示,未來希望推動修法,讓臉書、Google等跨國企業能夠「落地」,政府才能夠直接管理。(圖/周志龍攝)李坤城說,目前只能靠電信、網路平台業者自律,如果發現有類似詐騙的訊息與帳號,希望平台業者能夠趕快下架,以免更多人受騙;因為偵辦詐騙案主要是在比速度,未來希望推動修法,讓臉書、Google等跨國企業能夠「落地」,政府才能夠直接管理。李坤城與立委蔡易餘所提出的「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草案」中,也規範電信業者、通訊軟體及社群平台等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有協助詐欺組織犯罪防制的義務及責任;現今檢警偵辦詐騙案,無法取得詐騙者的真實身分,草案中明訂,業者接獲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移送詐欺組織犯罪資料,應停止提供相關之服務,並提供犯罪嫌疑人之相關匿名資訊。立委提出「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草案」,將招募成員從事詐騙的行為入罪。圖為泰國政府與我泰國代表處啟動國人急難救助及人口販運被害人保護機制,安排被詐騙集團騙到國外的國人返台。(圖/報系資料照)李坤城指出,自從「打詐五法」(《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上路後,成功攔阻的詐騙金額的確有增加,金管會及金融單位即使著手執行防詐,但詐騙手法日新月異,舉例來說:人頭戶的困難度大幅增加,歹徒就轉往虛擬幣洗錢,未來對虛擬貨幣也需要在法源上尋求處理的方法。國人對於詐騙集團招募「豬仔成員」的行為也深惡痛絕,李坤城等立委這次提出的草案也比照《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只要有招募他人加入詐欺組織犯罪,無論被招募的人實際上有無實際參與詐欺犯罪行為,招募者都應處罰;招募未滿十八歲之人加入詐欺犯罪組織,加重其刑。「如果詐騙集團被抓到後判刑很輕,本小利大,他們會有動機去犯案。」李坤城指出,他針對詐欺犯罪防制提出專法,主張提高首謀的刑責,對於招募詐騙集團成員的行為也增設刑罰,並將各部會的權責納入專法規範,希望能在立院獲得支持,有效打擊詐騙犯罪。
人工生殖1/綠版人工生殖法限縮女性為受惠對象 在野立委斥排除代理孕母入法是政治化
現行《人工生殖法》規定,僅限已婚異性夫妻其中之一不孕,才能實施人工生殖。朝野立委均希望進一步放寬適用人工生殖的對象,開放單身女性與女同志是各界目前最大共識,至於代理孕母是否納入一起考量,朝野立場大相逕庭。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認為,準總統賴清德時任立委時就提出「代孕版」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現下執政黨立委提出與當年「賴醫師」版相違,應該說明其立論基礎,不該拿來作政治攻防。本屆立法院第11會期《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現段階段已有五個版本送至衛環委員會,包含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謝衣鳳以及民進黨立委范雲、林宜瑾、黃捷,其中將代理孕母納入草案的都是國民黨籍立委。據了解,未來民眾黨團也將提出包含代理孕母的修正版本。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民進黨立委本會期有志一同不提代理孕母,可能與在野黨在此議題上合作有關,因而才把這項議題政治化、為反對而反對,如此行徑非常不理性,「這些人應該去查查先前有多少民進黨立委曾提出代理孕母草案」,她指出,2002年當時的賴清德立委和2020年立法吳秉叡相繼連署提案,並一讀通過不孕異性夫妻可以透過合法管道尋求代理孕母,顯然代理孕母的想法早為民進黨所認同。既然台灣在2019年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達支持同志生養小孩的需求納入《人工生殖法》修法內容。(圖/黃鵬杰攝)當年賴清德特別於《人工生殖法》草案中新增一章節規範代理孕母,他主張必須通過檢查與心理評估,規定20歲以上,40歲以下的女性,必須曾生育子女,才具備代理孕母資格,並開放以「醫療性需求」為優先對象,在實施代孕前須先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委託者與受託者需簽訂代孕契約。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表示,反對代理孕母最大的阻力來自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前民進黨立委黃淑英,主要訴求在於人工生殖與代理孕母脫鉤,甚至另立專法。黃曾公開表示,「生小孩是慾望,不是人權;代理孕母是慾望,不是權利」。但醫界人士認為,這句話是錯的,《人工生殖法》幫助的全是無法生育的人,「當然是幫想生而生不出來的人」。她指出,若這次修法代理孕母與人工生殖脫鉤處理,代表完全將代孕從法案中移除,基本上要再修這部法就非常困難,過去同婚能立專法,是因為有大法官釋憲,且有社會輿論的壓力,這次若沒通過修法,未來代孕在社會上的關注度又不夠,以後要再談專法及修法的機率微乎其微。只是陳也質疑,部分民團特別重視單身女性和女同志的人工生殖權益,「難道男同志或單身男性不該享同等權利,這是什麼平權觀念」。「代理孕母議題本質與單純開放生理女性適用人工生殖,有根本性差異。」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反駁說,代理孕母涉及「借用他人子宮」,有太多複雜面向須思量,不應在此次修法一併討論,若硬要與爭議相對少的女同志以及單身女性一案包裹,恐怕將造成該開放對象的適用期程受到延宕,更可能無法聚焦代理孕母議題,最後是雙輸局面。民進黨立委范雲表示,代理孕母可能涉及到侵權、代孕母親本身相關權益的保障,若代理孕母被視為是「工作」,必須要有契約的保障,代理孕母是否為一種商業行為,目前各界爭議、差異依然很大;民進黨立委黃捷則認為,現階段尚無共識,需要耐心花更多時間分階段處理該議題,與不同團體凝聚共識後再納入,以保障不同利害關係人的權益。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曾舉辦代理孕母公聽會,並於2020年連署提案修法,也在衛環委員會一讀通過不孕異性夫妻可以透過合法管道尋求代理孕母。(圖/報系資料照)「該草案是要解決問題而不是拿來政治攻防,代理孕母無論任何政黨都可能需要」陳菁徽則以2022年澳洲研究為例,研究統計12個開放代理孕母的國家,總共進行47項研究,報告顯示代孕的滿意度很高,且委託人、受託人皆持正向態度,雙方也都維持良好的關係直到小孩出生,但研究的確也有出現小缺點,當出現跨國代孕,文化、語言容易出現溝通問題,代孕者無法分享她懷孕過程的感覺,而有明顯隔閡,「所以台灣更應該通過代孕,我們應該要跟先進國家學習,而不是一直糾結在不好的地方」。陳菁徽續指另篇研究,2020年加拿大發表其國家開放代理孕母至今,代理孕母統計共有287位,53%有結婚、94%是白人、53%教育程度大學以上、50%以上的人是有工作而非經濟弱勢或貧窮、以及多數代孕者自己本身都有小孩,亦即有生育經驗,研究顯示,大多都是出自於利他的心情而成為代理孕母。「希望持反對立場的人也拿出Paper來佐證自己的論點,否則只是憑空反對而無說服力」,陳菁徽以專科醫生角度出發,過去同婚是不得已才立專法,但代孕在醫學上是人工生殖技術的一環,理應一起討論,「為什麼還要脫鉤甚至另立專法?」她理解社會可能仍有疑慮,但很多問題都是法規造成,因此更應健全法規,才能保障孕母的權利,而不是一味避談。
黃珊珊質疑ETF監管問題 黃天牧:將納管社群平台及網紅
立法委員黃珊珊18日就ETF熱潮背後的亂象與監管問題指出,近期ETF熱潮引起社會關注,解定存、抵押房子投資ETF的新聞更是招致各界質疑是重大警訊。她質詢金管會主委楊天牧指出,ETF熱潮的背後,其實是民眾渴望有良好的投資管道,而金管會在活絡市場的職責外,更必需為民眾做好把關、推動金融教育等工作。楊天牧回覆,此次事件,金管會定調為在廣告上有些不實與不適當的宣傳,未來會研議將社群平台及網紅納管。黃珊珊質詢黃天牧時指出,金管會對於投資廣告可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裁罰投信投顧業者,但對於社群平台、網紅等新興的廣告媒介,卻似乎有模糊空間。對此楊天牧承諾,會在今年6月以前從相關公會的自律規範著手,將新興廣告媒介納入,完善管理。黃珊珊指出,證券投資還算是有法令可管,但虛擬資產就真的無法可管,完全跳脫金管會的掌握之外。楊天牧坦承,虛擬資產目前在國內法規定義下並不是有價證券,所以目前確實無法可管;但認同黃珊珊所提及之缺漏,在9月即將推出的專法,會考慮把網紅代言等廣告管道也納入規範。黃珊珊也為基層證券營業員請命表示,目前發生違約交割時,若無法追到客戶賠償,則證券商沖銷後的虧損需由營業員承擔,這個做法是基於過去下單多透過人工,因此第一線營業員需分擔責任還算是是情有可原;但現今投資人早就多透過手機、電腦等管道電子下單,營業員完全沒有經手卻仍需承擔責任,似乎就不合理了。楊天牧則當場表示,後續金管會將會與公會討論相關規範。
賠2.8億是最好結果 藍委酸林右昌難道是給廠商獎金嗎
準總統賴清德在行政院長任內推動換發數位身分證,卻因民間團體強烈質疑資安爭議,連綠營內部都有歧見,最後合約喊卡,得標廠商為此向政府求償10億元,行政院工程會日昨指調解後金額約在2.8億上下,但坦承費用仍將是全民埋單,內政部長林右昌則表示,與其說賠償「不如視為將停損金額降到最低」,「2億多元已是最好結果了」。2億多元其實不是小錢,如果不是因為錯誤的政策,很可能就不必賠給廠商,更可以用在補貼很多弱勢族群者、照顧其生活,錢就這樣花掉了,官員卻說這是最好的結果,也讓立委難以接受。立委王鴻薇今天受訪時說,因為賴清德昔日有問題的決策,2億多就這樣花掉了,如果真像林右昌所言「這是最好的結果」,她要問,所以這是給廠商的獎金嗎,還是廠商真的表現得太好,所以才給廠商這筆錢?他問林右昌,到底知不知道自己說的是什麼?他批評林右昌為了護主心切,還替作決策的賴清德擦脂抹粉,才講一些他自己可能都不相信的話。因為此案最早開始傳出要賠10億,當初就有立委質詢後來接任的陳揆「為何要全民買單賠償金」,陳揆說「這不叫全民買單」,現在又傳出要賠廠商2.8億,外界質疑這就是全民買單,但官員說法卻改成,當初原本要賠10億,現在賠2.8億,這不是全民買單,而是最好的結果,民眾真的聽得下去嗎?這些錢是賴清德或林右昌賠嗎,當然不是,就是我們納稅人去賠。因為數位身份證政策錯誤、政府可能要賠數億金額給廠商,卻沒有任何官員負起政治責任,引發外界議論紛紛。林右昌今天受訪時說,調解金額的多寡以及數位身份證政策未來是否還會重新提出,都配合政院規劃,該政策目前「暫緩實施」,「現在已經是最好的結果」。內政部會做相關準備和配套,社會最關心的還是新政策上路後的個資問題,「立專法」是社會期待與要求,待法制作業完畢後,內政部會配合進行。
專注青年與兒少 為下一代而戰國會連線提六大優先法案
立委范雲等11位立委成立的「為下一代而戰國會連線」5日開記者會推出新國會首個會期6大優先法案,包括青年基本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營養午餐專法、青年與兒少的社會救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范雲指出,這週是新國會各個委員會開始運作的起始,「為下一代而戰國會連線」成員所屬的委員會塵埃落定,11個人共分布在六個委員會,其中更有5位在教文委員會,經連線成員經討論後,選定跨委員會六個法案,作為本會期的優先推動法案。法案選擇的依據,除了判斷具有實質推進的可行性以外,也看是否符合「為下一代而戰國會連線」的核心關注,亦即,青年、兒少、多重弱勢者。立委黃捷表示,青年議題一直是他關注的議題之一,所以制定一部綜合性的青年基本法至關重要,他將會以成立青年發展基金、補助青年創業、政府組織改造三個目標來訂定,希望透過基本法的通過,讓青年感受到國家對他們的重視,並強調要持續與年輕人交流溝通,凝聚不同世代的意見,以青年觀點出發思考問題,才能真正達成連接年輕世代,與年輕人接軌。立委陳培瑜表示,希望這個會期能夠通過學校午餐專法,這是自第九屆立法委員進行專法立法的倡議以來,最接近立法完成的一刻。立委林宜瑾強調,長期而言「好好吃飯」的重要性受到了低估,學校午餐專法的訂定具有正向意義,然而卻尚有專法適用範圍、跨部會協調機制、專業者的工作分配等尚需釐清。立委張雅琳表示,近幾年臺灣兩次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的國際審查,其結論性意見皆提出政府應對兒童和少年表意權和休憩權,今年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啟動第三次法律修正工程,她將推動兒少表意權入法,並要求政府重視兒童和少年的遊戲權,其他如收出養條文、安置機構以及托育法條等等,也都會是她關心的重點。立委郭昱晴說,「青年基本法」草案內容5大重點包括:第一,政策制定過程保障青年參與;第二,居住、就業創業、教育、健康與福利、文化、公共參與權利明定入法;第三,各級政府設置青年事務專責單位;第四,制定青年政策白皮書並定期檢討;第五,寬列支持青年政策預算。
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惹議 白委籲設新住民委員會:別再爭長論短
針對近期社會對於陸配和外配身分證取得年限的爭議,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表示,無論是四年還是六年,都凸顯政府過去數十年漠視新住民的平等權,她認為,與其爭長論短,行政院何不設立新住民委員會及推動《新住民基本法》,以落實新住民的平等權益。麥玉珍指出,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新住民人口已攀升至60萬人,但新住民事務的管轄權責仍由移民署轄下的移民事務組負責,如今產生4年還是6年相關爭議,顯示管理量能已然難以負擔,她認為,政府單位未能有效履行職責,導致新住民權益受到損害。麥玉珍主張,行政院應設立新住民委員會,統籌協調新住民事務,並提供新住民就業、教育、醫療、法律等方面的協助,共同促進族群共融。同時,她呼籲行政院儘速推動《新住民基本法》,保存和傳承新住民文化,明確新住民的法律地位,以消除歧視,保障新住民在台灣獲得平等權益對待的基礎。麥玉珍說,過去台灣歷經數十年從外籍配偶、新移民再到新住民,她都參與其中,但中央卻始終沒有專責機關及專法保障新住民的基本權益。她也敦促行政院放下歧視與意識型態的偏見,並表示台灣社會已沒有分裂的本錢,新住民的權益更不應成為政治籌碼,呼籲政府落實共融社會、國家治理。
網路冒名詐騙嚴重 邱志偉提三建議
立法委員邱志偉22日開記者會指出,近年社群網站詐騙以及名人遭冒名問題嚴峻,卻經常檢舉求助無門,社群帳號下架緩慢,致使國人受騙金額年年創高。他呼籲政府相關部門應正視「冒名、詐騙」問題,所造成國人的困擾,期待透過政府盡早提出完整的配套措施,讓打詐成效更好,不再成為民眾的噩夢。邱志偉表示,根據刑事局統計,2023年一整年民眾網路受詐的財損就高達39.8億元,相較於2022年,幾乎是年成長近一倍。雖然,2023年政府已經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並且經由立法院三讀後,社群平台加大力道下架違法冒名以及投資詐騙廣告,但遭冒名的案例仍然居高不下。根據刑事局統計,遭冒用的名人中,最高比例固然是財經名人,但政治人物比例也高達2.48%。邱志偉表示,甚至連他個人的臉書、IG都遭冒用,跟社群平台檢舉卻都無法下架,代表冒名問題依舊嚴峻。邱志偉強調,目前數發部及刑事局雖然已經與社群平台合作,加大打擊力道,但下架數雖多卻遠遠趕不上上架的速度,甚至是名人冒名問題,社群平台顯然上架前缺乏判斷能力。政府必須要和社群平台加大合作,並在技術上共同協作,從上架源頭管制才是正辦。「此外,在檢舉平台上,政府的宣傳溝通不夠。」邱志偉表示,刑事局雖然已在去年6月,已有設立165詐騙網,但外界多不知道到此檢舉平台,顯見刑事局宣傳成效不彰。他呼籲,應該要將檢舉平台曝光度強化,並至臉書投放,利用關鍵字投放,只要有相類似的投資相關廣告,下方應該要有警語以及附上刑事局165防詐騙的檢舉連結。邱志偉說,雖然行政院政委羅秉成已召集法務部、警政署、數發部等單位研擬打詐專法,但目前卻仍未見到版本。由於本屆立法院三黨不過半,法案協商難度將更高,邱呼籲行政院,應當在本會期就將相關版本送立法院審查,越早協商通過,人民權益才能有保障。邱志偉強調,台灣這幾年經濟復甦,股市也確實不斷創新高,但不應該讓這樣樂觀的投資環境成為詐騙溫床。他具體提出三項建議:第一、政府應要求社群網站廣告上架應更嚴謹,加大源頭管制,第二、刑事局檢舉平台應該加強宣導,加大社群投放增加民眾求助管道,第三、行政院「打詐專法」應盡早提出版本,本會期就該送立法院審查,讓專法可以盡早公布上路。冒名及投資詐騙問題盡早解決,讓制度更加完善,經濟成長同時,人民權益也將更有保障。
維護治安民眾滿意度高、詐騙防治竟創新低 警政署:持續精進打詐!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及犯罪防治系,針對112年全年度台灣民眾對司法與犯罪防制滿意度調查研究報告出爐,雖民眾對「警察維護治安工作」的滿意程度持顯著上升,但對政府詐騙防制滿意度下滑,創歷年新低。對此,警政署強調,將持續精進各項打詐策略與強化國際合作,打擊詐欺犯罪。警政署指出「政府防制詐騙犯罪」民眾滿意度偏低,凸顯因資通訊科技發展快速,犯罪朝跨境化、組織分工化、身分隱匿化及金流虛擬化的問題,與世界各國面臨相同狀況。我國為積極因應詐欺犯罪問題,行政院於去年上半年推動修正「打詐5法」,同年7月也核定修正「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透過強化截堵技術與健全法律制度,雙管齊下打擊詐欺犯罪。根據統計,去年全般攔阻詐欺被害款項89.9億元,查扣不法所得39.2億元,圈存止扣3.97億元;受理詐騙包裹退貨33萬件、退款2.69億元,有效守護民眾財產達135.76億元;另傳統解除分期付款詐騙買家案件以及釣魚簡訊詐騙案件呈現大幅減少趨勢,可見推動相關打詐措施發揮成效。惟詐騙手法日新月異,行政院刻正召集各部會,針對現行詐欺犯罪問題,研擬「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版」,持續精進各項打詐策略,強化國際合作,並推動制定打擊詐欺犯罪專法,賦予各主管機關源頭管理權力,落實各項工具管理的行政效能,以有效防止詐欺集團濫用科技工具犯罪,補強現行法律之不足。同時,警方也持續透過各媒體通路,以分齡分眾方式進行防詐宣導,並聯合各家金融機構針對投資族群精準投放宣導資訊,強化全民識詐知能,並呼籲民間企業基於永續發展及社會責任,共同加入反詐騙行列。另外,該份研究報告中也指出,民眾對「住家治安」滿意度達88.8%,為近10年次高,另對「警察維護治安工作」滿意度較前期大幅提升9個百分點,達到82.86%,顯示民眾對整體治安滿意及高度肯定警察表現。警政署表示感謝民眾對於警察打擊犯罪維護治安的支持與肯定,全民的支持是警察拼治安最堅實的後盾,警察將更加努力投入治安維護工作,讓臺灣更安全。
失智保養站1/輕中度患者屢遭日照中心「退貨」 專家:應設專法推國家級政策
根據失智症協會資料,台灣每30分鐘就新增1名失智症患者,迄今政府似乎尚未做好準備,輕中度患者屢遭日照中心「退貨」,家屬只能全天照護身心俱疲,專家建議設立「失智症防治照護專法」,同時建立中長程規劃方向,才能滿足超高齡化社會的需求。「衛福部資料顯示,台灣失智人口超過30萬,但其實黑數非常多!」失智伴行病友會創辦人黃國倫,50歲的他從事傳產企業及投資業務多年,過去對失智並不了解,直到身邊親友出現類似狀況,才深感失智對一個家庭傷害甚鉅,換算下來破百萬的人都會受到影響。「奶奶70多歲時開始出現一些怪異行為,例如指控媳婦不給她吃飯、晚上時把天花板上一個個燈泡取下來,有時還跑到院子便溺。」黃國倫的太太江旻真陪同受訪時告訴CTWANT記者,一開始家人們都覺得奶奶是老瘋癲,後來才慢慢理解奶奶是受失智所苦。「例如取燈泡是因為忘記開關位置、在院子便溺是找不到廁所,後來奶奶只要一站起身,我媽媽就會立刻詢問『是不是要上廁所?』」江旻真嘆說,若能早點了解失智,或許奶奶當初就能少受點苦。兩夫妻都想幫助失智患者,因此成立失智伴行病友會。「深入了解失智家庭後,才驚覺他們的困境!」黃國倫說,照顧失智患者非常辛苦,但這些病友申請去日照中心卻經常被「退貨」,於是只好帶回家照顧,也因此他才會在社區設立記憶保養班,每周辦一次活動,至少讓失智患者跟家屬都有喘息的地方。輕中度失智患者的行動力強、較難照顧,家人往往難以負荷照顧壓力,大多會聘請外勞全天看護。(圖/劉耿豪攝)或許有些民眾疑惑,「奇怪,日照中心裡不是9成都是失智患者?」失智症協會秘書長陳筠靜解釋,日照中心分為失智型、混合型2種,但由於失智型日照中心資源較少、又需要高度專業,這些混合型日照中心經過雙向評估後,會拒絕輕中度失智患者,但接受重度失智患者,「因為輕中度難照顧,但重度大多行動力差。」這些輕中度失智患者同樣也會被養護中心拒絕。陳筠靜表示,日照、養護中心不屬於失智症專責單位,加上無法做到失智症1比3的人力比,所以可拒收失智患者,因此大多失智症家庭只能申請外勞,或是自行全天看護,對家屬來說身心壓力都很大。長期關注長照、社會福利的東京經濟大學西下彰俊教授1月初曾來台參訪,他表示根據調查,台灣平均每位失智患者可獲得的每月補助金額是1萬元,韓國是台灣的3倍,而日本又是韓國的10倍。言下之意,日本失智補助金額是台灣的30倍。陳筠靜表示,針對失智症的照護部分,台灣與其他國家大多包含在長照福利中,差異並不大,台灣失智患者若能通過身心障礙鑑定,每個月會有9000多元的津貼,而可申請的福利額度每月最高達3萬多元。「主要是看是否為中低收入戶、或是否有身心障礙或失能等身分,這些都與補助津貼多寡有關。」「台灣針對失智症的專屬服務項目的確比較少。目前失智政策由衛福部主導,但對其他部會沒有約束力。」陳筠靜認為,此外,失智照護服務是以年度申請計畫方案形式執行,且幾乎年年修改申請方式與補助辦法,讓照護機構無法進行穩定長期規劃,建議政府要先有明確中長程規劃方向,應效法先進國家制定專法,拉到國家層級政策,才能建置出質量兼具的失智照護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