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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質疑ETF監管問題 黃天牧:將納管社群平台及網紅

立法委員黃珊珊18日質詢金管會主委楊天牧時指出,應釐清網紅代言ETF的負任與納管問題。(圖/翻攝自國會直播頻道)

立法委員黃珊珊18日質詢金管會主委楊天牧時指出,應釐清網紅代言ETF的負任與納管問題。(圖/翻攝自國會直播頻道)

立法委員黃珊珊18日就ETF熱潮背後的亂象與監管問題指出,近期ETF熱潮引起社會關注,解定存、抵押房子投資ETF的新聞更是招致各界質疑是重大警訊。她質詢金管會主委楊天牧指出,ETF熱潮的背後,其實是民眾渴望有良好的投資管道,而金管會在活絡市場的職責外,更必需為民眾做好把關、推動金融教育等工作。楊天牧回覆,此次事件,金管會定調為在廣告上有些不實與不適當的宣傳,未來會研議將社群平台及網紅納管。

黃珊珊質詢黃天牧時指出,金管會對於投資廣告可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裁罰投信投顧業者,但對於社群平台、網紅等新興的廣告媒介,卻似乎有模糊空間。對此楊天牧承諾,會在今年6月以前從相關公會的自律規範著手,將新興廣告媒介納入,完善管理。

黃珊珊指出,證券投資還算是有法令可管,但虛擬資產就真的無法可管,完全跳脫金管會的掌握之外。楊天牧坦承,虛擬資產目前在國內法規定義下並不是有價證券,所以目前確實無法可管;但認同黃珊珊所提及之缺漏,在9月即將推出的專法,會考慮把網紅代言等廣告管道也納入規範。

黃珊珊也為基層證券營業員請命表示,目前發生違約交割時,若無法追到客戶賠償,則證券商沖銷後的虧損需由營業員承擔,這個做法是基於過去下單多透過人工,因此第一線營業員需分擔責任還算是是情有可原;但現今投資人早就多透過手機、電腦等管道電子下單,營業員完全沒有經手卻仍需承擔責任,似乎就不合理了。楊天牧則當場表示,後續金管會將會與公會討論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