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申請條件擬放寬 衛福部:身心障礙者可望優先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提出長照政策,主張有條件免除巴氏量表,引發社會共鳴。在行政院指示下,衛福部與勞動部今日舉行跨部會會議,討論放寬家庭看護移工申請條件。衛福部部長薛瑞元昨透露,身心障礙者可望優先獲得放寬,申請外籍看護,免除做巴氏量表評估。2024大選,在各陣營政策激盪下,國人的社會福利迭有改進。侯友宜近日提出放寬聘僱外籍看護移工資格,主張80歲以上、70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申請外籍看護,不需做巴氏量表評估,回響頗大。行政院馬上跟進,指示衛福部和勞動部對家庭看護工的申請條件,提供便民的多元認定方式。薛瑞元表示,今日將邀集罕病團體、身障團體和代表團體,對申請外籍看護的12項身心障礙類別進行討論,了解哪些可以免評。其他初步規畫還包括,使用長照服務一段時間後,因病況惡化或有改變,無法滿足照顧需要,也可免評。不過也有專家認為,放寬申請移工門檻僅能解燃眉之急,民眾黨黨團與國民黨前立委蔣萬安等人曾提案修正《長期照顧服務法》,均認為家庭看護移工應落日,即家庭看護移工進入現行長照的督導體系,家庭不再是雇主,改由機構聘僱並提供訓練,才是長久之計。勞動部委託研究指出,全球性人力競爭激烈,外籍看護工人力必大幅減少,將「移工納入長照體系」或「建置融合移工人力的長照體系」是不可逆趨勢,建議同時修正《長照法》,納管外籍看護工,在我國長照產業未完善前,充實人力資源。桃園市看護工職業工會祕書長黃姿華表示,現在許多家庭找不到合適的看護移工,原因包括休息時間少、薪資待遇不如其他產業移工等,「家庭看護24小時的長照是建立在剝削上」。她認為,個人聘僱制的24小時在宅看護應漸漸落日,改以如長照2.0到宅模式,若需要全天照護可以輪班等模式,或許成本會較高,國家應負擔公共政策的成本。不過,台北榮總家庭醫學部社區醫學科主任陳育群認為,每個家庭的照護需求不同,如將看護移工納入長照體系,該如何合理分配給有照護需求的家庭?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失智症中心主任劉建良也認為,由機構聘僱及培訓的作法太過理想,一個單位頂多訓練40、50名外籍看護,恐怕無法負荷龐大的需求。
5至11歲兒童可至7大接種站施打疫苗 國內防疫新制1日開跑
因應本土疫情尚未降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先前就陸續頒布不少相關新增的防疫政策,《CTWANT》就為讀者整理所有目前6月會上線的新制防疫政策,方便民眾參考。「5至11歲兒童」可至7大接種站施打疫苗(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表示,為使兒童及早獲得免疫保護力,指揮中心協助地方政府於6月1日起設置5-11歲兒童疫苗大型接種站,分別於臺北自由廣場、新北板橋車站、桃園巨蛋體育館、臺中自然科學博物館、臺南市立圖書總館、高雄展覽館等地設置,以提供家長及兒童安心接種,並將視各接種站接種情形,額外增加疫苗配送。另外有消息指出,疫苗部分已輝瑞BNT疫苗為主,而大型接種站採取隨到隨打的方式進行。但為了減少排隊時間,指揮中心呼籲民眾應先上網預約。「0至6歲兒童」可領5劑免費幼兒快篩(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表示,為進一步提供幼兒家庭更足量的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及保障無法接種COVID-19疫苗之0-6歲幼兒健康,行政院公布民眾可持0至6歲孩童健保卡(2016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孩童),至各快篩實名制販售據點免費領取一份5劑家用快篩試劑。該項政策將於1日實施,領取期限為6月30日。且此免費領取份數,不會計算入實名制第一輪(4月28日起)的購買資格。亦即曾經購買過實名制快篩的孩童父母,仍可再免費領取一次快篩試劑。另針對政策實施時,尚無健保卡之新生兒或後續出生者,仍可於拿到健保卡後再行領取。領取地點為全國近5千家販售家用快篩試劑之實名制健保特約藥局及衛生所。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0-6歲幼兒免費領取5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將依身分證字號尾數單雙號進行分流;單號星期一、三、五;雙號星期二、四、六;週日皆可領取。最後指揮中心也提醒幼兒家長,家用快篩僅可用於2歲以上幼童,幫2歲以下幼童領取的快篩試劑,可供幼童家長使用,勿使用於2歲以下幼童。遊民、列冊獨居老人可領5劑免費快篩(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於5月28日表示,依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指示,針對COVID-19感染風險較高的照顧型機構、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免費提供快篩試劑,發放對象除住宿式、社區式照顧機構、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外,考量遊民生活環境特殊,染疫風險高;列冊關懷的獨居老人多數有多重慢性疾病,染病後轉為中重症機率較高,因此也將遊民及列冊關懷的獨居老人納入免費提供快篩試劑的對象,總計預估約有81萬人受惠。免費提供快篩試劑的照顧型機構,除照顧較多慢性病及重症高風險族群的長照機構,其對象除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的住宿式長照機構、社區式長照機構外,還包括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兒少安置機構、精神復健機構、一般及精神護理之家、產後護理之家、身心障礙社區居住、兒少團體家庭等住宿式照顧機構,以及身心障礙社區式照顧服務、早期療育機構以及托嬰中心等日間照顧服務機構及單位;配送數量以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每人3劑估算,並將直接配送至上述照顧型機構及單位,目前衛生福利部刻正彙整機構名單、數量、地址、收件時間及收件人聯繫方式,待彙整後即儘速配送至各機構。另因快篩試劑適用對象為2歲以上,因此托嬰中心配送對象以工作人員為主,當工作人員發現身體有異狀,可立刻快篩,降低嬰幼兒受感染風險。遊民及列冊關懷的獨居老人,配送數量以每人5劑估算,將由衛生福利部盤點各縣(市)需求人數後配送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透過社會局處既有關懷服務體系或協調民政系統協助發放,以降低其染疫風險。「重症患者」符合2條件可解除隔離(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於5月31日表示,考量部分中重症個案經過適當治療後,症狀已緩解, 但因Ct值尚未符合條件而未能轉出。諮詢專家根據國際文獻資料實証,依專家會議決議修訂中重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並自1日起實施:一、將確診個案解隔條件區分為「非重症確診個案」及「重症確診個案」兩大類。二、修訂中度住院隔離確診個案之解除隔離治療條件,調整為比照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三、重症住院隔離治療之確診個案,如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符合下列其中1項條件,可解除隔離,轉出負壓隔離病房或專責病房,並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1.1次呼吸道檢體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值≧30。2.發病日或採檢日已達15天,且追蹤1次呼吸道檢體PCR之Ct值介於27~30,經感染科、胸腔科醫師或醫院評估小組綜合評估適合轉出。指揮中心說明,依前述第2項條件解除隔離、轉出負壓隔離病房或專責病房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醫院可考慮優先安置於單人病室(同為確診解隔者,得多人一室),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口罩全面配戴維持至6月底(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表示,考量全臺已進入大規模流行階段,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現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維持至今(2022)年6月30日,相關規定說明如下:一、現行戴口罩規定維持不變,除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一)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1.室內外從事運動。2.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3.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4.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5.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6.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7.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三)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四)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三、賣場、超市、市場:依營業場所/公共場域防疫措施,不另要求人流管制;開放試吃。四、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等交通運輸: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開放飲食。五、餐飲場所:應嚴格落實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上述措施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六、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入境全面採用唾液篩檢(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於31日表示,因應國際及國內疫情變化,宣布暫停自歐洲、中東、韓國及東南亞/印度航班「落地採驗」措施。自1日零點起抵達之航班,國外入境旅客抵臺時於機場採集唾液檢體,以進行病毒核酸檢驗(PCR),旅客完成採檢後,續行入境檢疫措施。
保障弱勢族群健康 將免費提供快篩試劑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8)日表示,依日前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指示,針對COVID-19感染風險較高的照顧型機構、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免費提供快篩試劑,發放對象除住宿式、社區式照顧機構、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外,考量遊民生活環境特殊,染疫風險高;列冊關懷的獨居老人多數有多重慢性疾病,染病後轉為中重症機率較高,因此也將遊民及列冊關懷的獨居老人納入免費提供快篩試劑的對象,總計預估約有81萬人受惠。指揮中心指出,免費提供快篩試劑的照顧型機構,除照顧較多慢性病及重症高風險族群的長照機構,其對象除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的住宿式長照機構、社區式長照機構外,還包括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兒少安置機構、精神復健機構、一般及精神護理之家、產後護理之家、身心障礙社區居住、兒少團體家庭等住宿式照顧機構,以及身心障礙社區式照顧服務、早期療育機構以及托嬰中心等日間照顧服務機構及單位;配送數量以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每人3劑估算,並將直接配送至上述照顧型機構及單位,目前衛生福利部刻正彙整機構名單、數量、地址、收件時間及收件人聯繫方式,待彙整後即儘速配送至各機構。指揮中心說明,獲配機構(單位)應設防疫長統籌調度運用;當評估機構(單位)內有群聚風險時,即可運用快篩試劑檢測,以有效進行感染管控。但應列冊管理,載明使用日期、姓名、身分別(如工作人員及服務對象),以確保快篩試劑適當使用。另因快篩試劑適用對象為2歲以上,因此托嬰中心配送對象以工作人員為主,當工作人員發現身體有異狀,可立刻快篩,降低嬰幼兒受感染風險。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遊民及列冊關懷的獨居老人,配送數量以每人5劑估算,將由衛生福利部盤點各縣(市)需求人數後配送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透過社會局處既有關懷服務體系或協調民政系統協助發放,以降低其染疫風險。(圖/疾管署直播)
看護移工納入長照制度?恐影響逾20萬家庭
我國已於1993年成為高齡化社會,2018年轉為高齡社會,推估將於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長照為外界重視議題,近來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民進黨立委范雲等皆提案修正《長期照顧服務法》,不約而同提出家庭看護移工的落日條款,即家庭看護移工需進到現行長照的督導體系,長照家庭不再是雇主,一旦條文通過,恐影響逾20萬餘個聘僱移工的家庭。衛福部曾推估,若需要24小時照顧的長照家庭,包括薪資、就業安定費、膳宿費等,聘用家庭看護移工約花費2萬9000元,若使用長照2.0則要花6萬9641元,選擇本國籍看護則每月至少要支出7萬5000元,在台灣約有76萬人有長照需求,其中有近1/3聘用外籍移工照護。長照盟成員、家庭照顧者總會祕書長陳景寧表示,家庭看護工落日是希望家庭看護移工能進到長照督導系統中,如照顧出現問題或使用者有需求,就可以向機構聘僱這些移工的團體反映。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認為,外籍看護工長期被當做廉價的長照資源提供給長照家庭,導致外籍移工的所得與付出不相等,「每月僅領1萬7000元」,長照家庭是「長照使用者」,但卻不一定要成為雇主。陳秀蓮提及,移工納入長照人力,或許在照顧患者上能更有彈性,如要照顧一名需要24小時照護患者時,可以採輪班制等措施,移工也能得到適度的休息。不過,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顧問張姮燕則認為,如果在未擬定完整配套下,就把個人聘用家庭看護工全數由機構聘用後再派工,恐怕難以解決重症家庭需要24小時照護的難處,她建議,原本的個人聘用還是要存在,但如果在如移工失聯、回國、休假時,則可以由長照團體派遣至雇主家中。
立法院第三會期結束 游錫堃:朝野合作通過三大面向56法案
立法院昨(31)日完成第三會期最後一次院會,立法院長游錫堃致詞表示,此會期在各黨團合作下,除了通過「台鐵改革」、「聲援緬甸人民」等共同決議文外,也通過「國計民生」、「厚植教科文實力」及「捍衛生態」等三大面向的數十項重大議案,也順利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效期展延至2022年6月底,並調高預算上限至8400億元,以協助全國人民順利度過難關。游錫堃例舉說,為了促進居住正義,修正《所得稅法》抑制投機炒房;修正《住宅法》,調高社會住宅提供比例達40%;修正《都市更新條例》,提高容積獎勵、簡化拆除程序,加速危老建物重建;修正《土地稅法》,調整免徵增值稅的範圍,促進租稅公平;修正《貨物稅條例》鼓勵節能減碳、促進消費;在保障勞工與保護弱勢方面,制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修正《勞工保險條例》和《勞資爭議處理法》;《長期照顧服務法》的修正,將擴增長照服務能量,讓國人打拚沒有後顧之憂。在厚植教科文實力方面,立院通過《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國立台灣文學館組織法》與《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也制定《太空發展法》提振衛星產業鏈,整合我國半導體、資通訊、精密機械優勢產業,打造太空競爭力。游錫堃指出,立院為捍衛生態,保護動物方面修正《森林法》加重處罰盜伐以保護森林;修正《動物保護法》以更明確規範尊重動物生命的行為,並全面禁用捕獸夾;修正《獸醫師法》以保障飼主帶寵物看病的權益,守護陪伴國人的毛小孩。另外,游錫說,備受各界關注的「修憲委員會」在5月18日已正式啟動,修憲案共有56案,期盼經由修憲研討會與公聽會的舉辦凝聚社會共識,順利達成修憲任務。
CTWANT 政治爆卦》收費沒標準 北市長照雙頭馬車引爆民怨
因應2025年台灣將進入超高齡社會,2017年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主責機關從各縣市社會局處轉至衛生局處,「原本」的長照機構歸社會局管理,「新成立」的長照機關卻由衛生局管轄,「雙頭馬車」的管理方式運作至今,業者怨聲載道。以台北市為例,衛生局早已明訂長照機構各項收費標準,社會局至今卻毫無章法,有業者怒批:「往往只要社會局一句話,成本就可能收不回來了!」
長照雙頭車1/北市社會局不訂收費標準搞死業者 沒公告就不能收錢
因應2025年台灣將進入超高齡社會,2017年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主責機關從各縣市社會局處轉至衛生局處,「原本」的長照機構歸社會局管理,「新成立」的長照機關卻由衛生局管轄,「雙頭馬車」的管理方式運作至今,業者怨聲載道。以台北市為例,衛生局早已明訂長照機構各項收費標準,社會局至今卻毫無章法,有業者怒批:「往往只要社會局一句話,成本就可能收不回來了!」「台北市私立大園老人長期照顧中心」林姓負責人每天都要清點儲物間,把架子上堆放的尿布、導管、手套及消毒酒精等秏材放進手推車中,這些秏材是中心每天照顧長者所需的器材;他一面數著尿布的數量,一面抱怨說,「《長期照顧服務法》實施前,新北市社會局對於長照機構的收費就有一套標準,耗材和服務明碼實價,台北市社會局卻始終毫無章法,像這樣一片十元的尿布,因為台北市社會局沒有公告,我們就不能收費,否則就會遭到投訴。」「長照機構裡的老人,每個樣態都不一樣,有些能行走、有些得靠輪椅代步,有些則臥床不起。如果有長輩臨時需要一個尿管、鼻胃管或血糖試紙,我們不可能叫家屬拿來,一定是由我們提供,但如果每要用一項耗材,就必須去函向台北市社會局申請,怎麼申請得完?」林姓負責人抱怨。《長照法》2017年上路後,北市老人安養機構的主管職權從社會局轉為衛生局,但2017年前成立的機構,主管機關仍是社會局。(圖/黃威彬攝)「我這邊原本有一位一百零四歲的奶奶,今年因為癌症走了,她已經住很久,也沒有家人,從入住到喪葬後事至少兩年,我們全部都幫她善後,因為認為這是應該做的,所以費用拿不到就算了。可是她日常所需的物品,如果還不收費,我們要如何營運下去?」另一名台北市長照業者也無奈地吐露辛酸。針對長照機構業者的控訴,社會局表示,雖然局內了解收足費用,機構的營運才會好,但希望業者也能理解,社會局面對家屬,同樣需要取得收費之間的平衡。社會局並且承諾,之後會邀集業者、專家學者與家長一同舉行協調會,訂立收費標準的大方向,讓業者未來的費用項目公開透明。社會局老福科科長楊雅茹表示,根據《老人福利法》規定,由社會局管轄的老福機構要變動價格就是需主管機關核可,「這是法律規定的,但現在只要機構來函,說明清楚要修改耗材價格,價格變動幅度、理由都充分,我們通常都會核定,不太會去擋。」楊雅茹也強調,社會局絕對不會刁難老福機構,「如果他們不會寫來函格式、不知道怎麼處理來函,我們也會請同仁輔導。」
長照雙頭車2/手套尿布買不買好為難 每項耗材都得申請業者訴苦凍未條
長照議題已經成了現代社會的日常,家中長者無人照顧的狀況也層出不窮,近日有長照業者表示,在長照法成立後,還是由社會局所管轄的業者紛紛抱怨說,「社會局沒公告的耗材與服務我們就不能收錢,一旦被投訴,金額就要全數還給家屬,耗材收不收錢,我們也很無奈!」林姓負責人翻出放在儲物架上層的橡膠手套說,「今年在疫情影響下,手套從一盒七十五元飆漲至二百四十元,這是每天的基本耗材,絕對不可能不買,但台北市社會局如果沒審核過,我們就不能收費,只是小小的手套,到底要不要買,都讓我們陷入兩難。」他認為,即使台北市社會局不能比照衛生局,好好制定耗材健保買進價格,至少也要訂出一個向家屬收費的範圍或級距,「這樣我們業界才有所依據,不會搞得怨聲載道。」尚未實施《長期照顧服務法》前,台北市的老人長照機構分成「老人福利機構」與「老人護理之家」,主管機關分屬社會局和衛生局,兩者差別在於老人福利機構不能收容進行「氣切治療」的長者。二○一七年《長期照顧服務法》上路後,台北市「原本」的老人福利機構仍由社會局負責,然而「新成立」的老人福利機構與「原本」的老人護理之家,卻全改歸衛生局管理。兩者的官方管理單位不同,頻頻造成業者的經營困擾。除了尿布,對長期照護中心有些臥床的長者來說,呼吸管、導管與尿袋也是耗材的一部分。(圖/趙世勳攝)台北市議員吳志剛日前邀集轄內長照業者和台北市社會局,協調長照機構「雙頭馬車」管理的問題。不少業者大吐苦水說,長照機構內的老人不可能一天不換尿布、不拍痰;台北市社會局面對複雜的「服務」費用問題,卻遲遲沒有明確的定價規則,還經常駁回長照機構的收費申請,「這是一個積弊已久的問題,我們真的無所適從!」針對長照機構業者的控訴,社會局表示,雖然局內了解收足費用,機構的營運才會好,但希望業者也能理解,社會局面對家屬,同樣需要取得收費之間的平衡。社會局並且承諾,之後會邀集業者、專家學者與家長一同舉行協調會,訂立收費標準的大方向,讓業者未來的費用項目公開透明。社會局老福科科長楊雅茹表示,根據《老人福利法》規定,由社會局管轄的老福機構要變動價格就是需主管機關核可,「這是法律規定的,但現在只要機構來函,說明清楚要修改耗材價格,價格變動幅度、理由都充分,我們通常都會核定,不太會去擋。」楊雅茹也強調,社會局絕對不會刁難老福機構,「如果他們不會寫來函格式、不知道怎麼處理來函,我們也會請同仁輔導。」
長照雙頭車3/沒人願意修法改管轄 老福機構只能向外自籌資源
長照「雙頭馬車」讓落日條款下的業者怨聲載道,沒有公定價格讓業者每一項的收費都天人交戰,一位台北市長照業者則點出另一個現實問題,「目前根據台北市社會局提供的『老人收容安置補助』,就算是照顧『零至二度重度失能』的長者,業者每個月也只拿到兩萬七千兩百五十元。」他指出,雖然外縣市每個月只有補助兩萬兩千元,但台北市畢竟是個高消費的地區,兩萬七千兩百五十元真的是「杯水車薪」。「講真的,(老人)只要送去醫院就和我們無關了,但道義與情理上,我們都不應該這麼做,因此再怎麼虧損,我們也不會降低長者的服務品質。」該業者表示,目前許多長照業者面對入不敷出的狀況,只能尋求公益彩券業者或其他社會資源支持,才能給長者更多資源。「反觀台北市衛生局,就有一套標準規範;衛生局制定耗材健保買進價格後,其管轄的長照機構就可依健保價向家屬收費,公告快速、異議也少,這才是更好的機制。社會局應該儘速訂出一套收費辦法。」一名長照業者指出。該業者說,他兩年前接手老人福利機構後,真心地將住進來的長者當成家人照顧,然而現實卻很殘酷,「大家看來習以為常的耗材與服務,只要社會局沒說『可以收費』,我們一旦收費,就會面臨被處分的風險。由於政府提供的經費不足,不少老人安養機構都要向外尋求企業贊助等資源以維持營運。(圖/報系資料照)台北市議員吳志剛指出,「長照機構屬於社會福利的一部分,理應由社會局管理。社會局跟衛生局的權責分野,應該在於『住民』(住在長照機構的人士)是否有實質的醫療行為,如果僅需有人照護跟陪伴,本身無重大病痛,應該歸社會局管轄;如果需要涉及醫療行為,就由衛生局負責管理。」吳志剛也認為台北市社會局應該儘速制定長照機構的收費標準,責無旁貸,「任何行業都應有合理的收費標準,政府得站在監督立場,不能讓市場失序,才能避免業者訂定過高的費用。」「我們所能做的,就是盡量能讓耗材等價格透明一致,取得業者、社會局與家屬之間的平衡。另外,有些非定型化契約內的服務,例如按摩、洗腳等,則再依個人需求另行議定。」吳志剛還替部分長照業者叫屈,「《長期照顧服務法》實施後,台北市的長照機構幾乎全改由衛生局管轄,這對於原本由社會局管轄的業者,確實有些不公平。」「台北市社區銀髮族長期照顧發展協會」理事長吳第明則表示,長照機構分屬社會局與衛生局管理確實有些問題,讓衛生局管轄的好處是合理、快速、人性化,「若要解決目前雙頭馬車的狀況,只有修法能解決,但牽扯到修法就很困難,沒人願意做。」吳第明強調,如果沒有一個參考值,一定會讓業者無所適從,希望台北市社會局一定要訂出一套收費辦法,別讓業者惶惶終日。針對長照機構業者的控訴,社會局表示,雖然局內了解收足費用,機構的營運才會好,但希望業者也能理解,社會局面對家屬,同樣需要取得收費之間的平衡。社會局並且承諾,之後會邀集業者、專家學者與家長一同舉行協調會,訂立收費標準的大方向,讓業者未來的費用項目公開透明。社會局老福科科長楊雅茹表示,根據《老人福利法》規定,由社會局管轄的老福機構要變動價格就是需主管機關核可,「這是法律規定的,但現在只要機構來函,說明清楚要修改耗材價格,價格變動幅度、理由都充分,我們通常都會核定,不太會去擋。」楊雅茹也強調,社會局絕對不會刁難老福機構,「如果他們不會寫來函格式、不知道怎麼處理來函,我們也會請同仁輔導。」
勞資爭議處理與寵物用藥 親民黨列優先法案
立法院第九屆最後一個會期將開始,親民黨立院黨團表示,將儘速推動《農業保險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就業保險法法》、《電子身分證法》等民生經濟法案,並呼籲執政黨能多傾聽民意,減少推動政治性法案,避免製造衝突對立。親民黨黨團表示,這個會期是立院本屆最後會期,屬預算會期,除了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外,國防部也將送進高達2,500億元的新式戰機特別預算,親民黨團會從採購價格、後勤補給能量建置及國防工合技轉等面向來加以嚴審,以避免政府預算的浪費。親民黨計劃推動通過的法案,包括因應未來劇烈的極端氣候,穩定農民收入的《農業保險法》修正草案;攸關消費者權益的航空運輸業7天罷工預告期;比照「育嬰留職停薪」制度,推動我國「長照留職停薪津貼」;加強家庭照顧者經濟安全的《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正草案;以及促進中、高齡者再度就業,的《中、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對於明年要上路的數位身分證,親民黨團認為應比照德國、愛沙尼亞等國的經驗,制定《電子身份證法》草案;而許多「毛小孩」家長所關心、將獸醫診療機構加入藥廠可合法供藥對象的《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也是親民黨關注的優先法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