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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申請條件擬放寬 衛福部:身心障礙者可望優先

行動不便的長者在移工照護下在公園散步,雇主團體及身障團體認為應放寬看護工資格,引進大量移工,滿足所有長照需求。(圖/中國時報鄧博仁攝)

行動不便的長者在移工照護下在公園散步,雇主團體及身障團體認為應放寬看護工資格,引進大量移工,滿足所有長照需求。(圖/中國時報鄧博仁攝)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提出長照政策,主張有條件免除巴氏量表,引發社會共鳴。在行政院指示下,衛福部與勞動部今日舉行跨部會會議,討論放寬家庭看護移工申請條件。衛福部部長薛瑞元昨透露,身心障礙者可望優先獲得放寬,申請外籍看護,免除做巴氏量表評估。

2024大選,在各陣營政策激盪下,國人的社會福利迭有改進。侯友宜近日提出放寬聘僱外籍看護移工資格,主張80歲以上、70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申請外籍看護,不需做巴氏量表評估,回響頗大。行政院馬上跟進,指示衛福部和勞動部對家庭看護工的申請條件,提供便民的多元認定方式。

薛瑞元表示,今日將邀集罕病團體、身障團體和代表團體,對申請外籍看護的12項身心障礙類別進行討論,了解哪些可以免評。其他初步規畫還包括,使用長照服務一段時間後,因病況惡化或有改變,無法滿足照顧需要,也可免評。

不過也有專家認為,放寬申請移工門檻僅能解燃眉之急,民眾黨黨團與國民黨前立委蔣萬安等人曾提案修正《長期照顧服務法》,均認為家庭看護移工應落日,即家庭看護移工進入現行長照的督導體系,家庭不再是雇主,改由機構聘僱並提供訓練,才是長久之計。

勞動部委託研究指出,全球性人力競爭激烈,外籍看護工人力必大幅減少,將「移工納入長照體系」或「建置融合移工人力的長照體系」是不可逆趨勢,建議同時修正《長照法》,納管外籍看護工,在我國長照產業未完善前,充實人力資源。

桃園市看護工職業工會祕書長黃姿華表示,現在許多家庭找不到合適的看護移工,原因包括休息時間少、薪資待遇不如其他產業移工等,「家庭看護24小時的長照是建立在剝削上」。她認為,個人聘僱制的24小時在宅看護應漸漸落日,改以如長照2.0到宅模式,若需要全天照護可以輪班等模式,或許成本會較高,國家應負擔公共政策的成本。

不過,台北榮總家庭醫學部社區醫學科主任陳育群認為,每個家庭的照護需求不同,如將看護移工納入長照體系,該如何合理分配給有照護需求的家庭?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失智症中心主任劉建良也認為,由機構聘僱及培訓的作法太過理想,一個單位頂多訓練40、50名外籍看護,恐怕無法負荷龐大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