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劈腿+墮胎提分手!高雄男怒「勒斃女友」伴屍1天 自首判9年

洪姓男子在租屋處將女友勒死,伴屍將近一天才自首。(圖/報系資料照)

洪姓男子在租屋處將女友勒死,伴屍將近一天才自首。(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一名洪姓男子因不滿大9歲的曾姓女友要求分手,還向他坦白劈腿、拿掉肚內小孩,竟徒手將對方勒斃,伴屍20小時後才打電話自首。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洪男犯後態度尚可,加上領友身心障礙,因此依殺人罪判9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洪姓男子(29歲)患輕度智能不足,於2018年6月間因工作認識曾女(37歲),雙方同年7月成為男女朋友。不料才交往3個月,曾女於10月22日晚間吃飯時坦承自己劈腿已婚前男友,並提出分手,過幾天要去把肚子裡的孩子拿掉,接著拿起包包準備要離開。

洪男當下非常錯愕,一時情緒失控用右手臂勒住曾女的脖子,直到她一動也不動才罷手。事情發生後,他在現場待了20小時,曾試圖搶救卻沒有結果,最後拗不過良心譴責,打電話向警方自首。

法官審理後認為,洪男突聽聞曾女劈腿、堅持分手,還欲拿掉2人愛的結晶,一時錯愕難以接受才會徒手勒斃女友,甚至遲至隔日才報警自首,犯行確實重大,但考量他有向被害家屬道歉、賠償40萬元,雖沒達成和解原諒,審酌之後依殺人罪判9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