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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惡警3/警察涉性犯罪荒唐案例多 性虐女學生燒紅鐵絲胸口烙字超級扯

警務人員涉犯性犯罪前例不少,部分個案還令人髮指。(圖/翻攝Pixabay)

警務人員涉犯性犯罪前例不少,部分個案還令人髮指。(圖/翻攝Pixabay)

台北市南港分局一名派出所陳姓員警,日前獲報處理1件女子尋短案後,竟隨當事人返家,事後遭挨告強制猥褻。本刊調查,警方涉及性犯罪的案例過去就屢屢發生,有警員曾趁同事女友喝醉時「硬上」,也有官警假藉酒意對女記者「襲胸」,最讓人髮指的,仍屬多年前1名保警約女網友出來後,栽贓對方是「援交妹」,受害人恐懼之餘任其性虐,該名惡警最後還拿燒紅鐵絲在她胸口刺字,變態到讓人憤怒!

本刊調查,2018年間,時任北市警萬華分局的1名黃姓派出所所長,遭女記者指控於餐敘後、赴KTV「續攤」時,2度對其襲胸、強吻,事後傳出黃男在各方協調下,與女記者以40萬元達成和解,才免於對簿公堂。

2016年10月,時任台中市交大1名已婚的朱姓員警,前往同事住處吃宵夜,見同事女友長相不錯,竟起了歹念,他以「前輩」名義不斷勸酒,將人家情侶檔都灌醉後,以「幫忙清理嘔吐物」當藉口,將女方扶到另1個房間內性侵得逞。

朱男挨告後,審理的台中地院因雙方已達成和解,最後依乘機性交罪判刑2年、緩刑5年,但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懲會)仍判其需「休職」1年6個月。

但最誇張的案例,是發生在2001年的「保警動私刑」案:當時1名北市某高職女學生上網交友,在和台北市保安大隊的馮姓員警相約見面後,竟遭馮男誣指女學生從事「援助交際」,馮男以「要教育她」為由動私刑,拿燒紅鐵絲在女生胸口狠烙「夜貓」2字,即便痛得死去活來,女學生仍迫於淫威不敢叫出聲。

女學生返校後,因傷口疼痛難忍到保健室擦藥,校方追問下整起案件才曝光,時任北市警局長王卓鈞得知震怒,立即徹查嚴辦,將馮男免職,司法機關也介入調查。歷審後,他僅依傷害罪被判1年11個月徒刑,未料出獄後,數年前在花蓮老家當「雞頭」,又因媒介未成年少女性交易再度被逮。

針對陳姓員警挨告強制猥褻一案,南港分局表示,陳姓員警是出於好意並經女子同意,才騎機車載她返家,而遭控強制猥褻罪嫌一事,經調查後陳男也坦承並後悔有逾矩行為,但強調並未違反女方意願,因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分局將全力配合調查、不護短,此外,也對陳男予記過1次處分,並調警備隊服務。

南港分局表示,已將犯錯的陳姓員警記過處分、並改調警備隊服務。(圖/翻攝臉書粉專《南港分局向陽小讚》)
南港分局表示,已將犯錯的陳姓員警記過處分、並改調警備隊服務。(圖/翻攝臉書粉專《南港分局向陽小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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