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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集團跨海提聲明「買島是事實」 為護聲譽將對前執行長提告

新加坡長江集團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澄清,強調絕無詐欺,買島交易為事實,交易過程存在。

新加坡長江集團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澄清,強調絕無詐欺,買島交易為事實,交易過程存在。

檢方日前偵辦新加坡長江集團購買澳洲大克佩爾島一案,外界盛傳該投資是「騙局」,新加坡魏朝公司與旗下長江控股公司委託律師發出嚴正聲明澄清,整起交易確實存在,也呼籲社會大眾勿信外界傳言,並打算對前執行長吳阮弘提出告訴。

王韻茹律師出示新加坡長江集團提出的聲明文件。
王韻茹律師出示新加坡長江集團提出的聲明文件。

「媒體報導該交易是詐欺行為,已經嚴重影響魏朝公司在國際上的名譽,魏朝公司在此公開澄清。」「也希望社會大眾勿信外界傳言,更不應散播不實訊息,以免觸法。」新加坡長江集團投資開發澳洲大克佩爾島,並發行虛擬貨幣「長江玉幣」,打造新一代加密島,但長江集團在台北的總部日前遭台北地檢署搜索,並被控違反銀行法與詐欺。外傳整起買賣根本是「騙局」,引起長江集團母公司魏朝公司高層抗議,特地委託律師發出聲明。

律師提出契約影本證實,魏朝公司當初確有與澳洲政府進行大克佩爾島的交易。
律師提出契約影本證實,魏朝公司當初確有與澳洲政府進行大克佩爾島的交易。

聲明強調,新加坡魏朝公司確實自2017-2018年間即開始與澳洲政府進行島的談判及買賣業務,並於2018年10月間與澳洲政府簽訂買賣合約,並進入實際的交易程序。有關該交易的現況,是因為部分商業條件未能滿足,導致目前整起交易案尚無法順利完成交割,但有關魏朝公司買島、交易是真實發生的事實,交易過程也確實存在,並有相關文件足以佐證,絕非外界所謠傳是騙局一場。

聲明中指出,有關長江玉幣發行的部分,依照魏朝公司註冊所在國家新加坡當地法律,及新加坡所屬普通法系國家相關法令,長江玉幣的發行屬於合法業務,至於玉幣在台灣的交易或使用是否違背法令,目前己委請台灣律師協助深入了解台灣的法治環境。

王韻茹律師表示,魏朝公司靜待台灣司法機關調查,也將對前執行長吳阮弘提告。
王韻茹律師表示,魏朝公司靜待台灣司法機關調查,也將對前執行長吳阮弘提告。

但有關長江玉幣的發行,魏朝公司與長江控股一向都是基於信任專業人員,即長江控股在台灣的前執行長吳阮弘先生所提出的專業意見與規劃,並授權由吳阮弘前執行長負責一切。如今長江玉幣發行的業務竟然被報導為違法業務並遭到司法偵辦,魏朝公司感到意外。

魏朝公司表示,除願意、也靜待台灣司法機關調查,釐清案情外,並且在此明確表達,如果因為吳阮弘先生的行為,而造成魏朝公司與長江控股的損害,魏朝公司將委請台灣律師,對吳阮弘先生提起民刑事的告訴。

據指出,澳洲昆士蘭的大堡礁島-大克佩爾島已向市場開放。如此大規模的島嶼資產出售相當稀有。屬於大堡礁島的大克佩爾島,擁有162公頃以上的可開發土地,島上共有17個未受污染的海灘,現已獲准大規模的土地開發案及私人停機坪。大克佩爾島的上市提供了新地主一個把握昆士蘭強勢經濟增長,並開闢下一個澳洲熱門觀光景點之全新的機會。

魏朝集團的前身,在澳洲、紐西蘭、汶萊、印尼都有投資大筆土地以及不動產和移民行業,其中魏朝集團大股東魏萬龍更是前身投資團隊的主要人員之一。在2017-2018年間,在找尋土地投資標的之時,找到了「大克佩爾島」的項目,之後成立現在的魏朝集團及旗下大克佩爾島控股公司和長江控股公司,進行開發。

聲明全文如下:

                                                                     新加坡魏朝公司聲明

                                        SINGAPOREWEI CHAO PRIVATE LIMITED STATEMENT

有關台灣媒體2021年2月26日所報導,新加坡魏朝公司與旗下長江控股所進行澳洲大克佩爾島投資及買賣等等是騙局一事,本公司委託律師聲明如下

一、新加坡魏朝公司確實自2017-2018年間即開始與澳洲政府進行島的談判及買賣業務,並於2018年10月間與澳洲政府簽訂買賣合約,並進入實際的交易程序。

有關該交易的現況,是因為部分商業條件未能滿足,導致目前整個交易案尚無法順利完成交割,但有關魏朝公司買島、交易是真實發生的事實,交易過程也確實存在,並有相關文件足以佐證,絕非外界所謠傳是騙局一場。

二、媒體報導該交易是詐欺行為,已經嚴重影響魏朝公司在國際上的名譽,魏朝公司在此公開澄清,並委任台灣辰豐聯合法律事務所王韻茹大律師為魏朝公司在台灣發言的代表。

倘使各台灣媒體有任何希望了解或釐清的事實,在不違反台灣法律對偵查中案件所規定應該遵守偵查不公開的前提下,委任律師將會代表魏朝公司對外發言,以悍衛本公司的名譽與形象,也希望社會大眾勿信外界傳言,更不應散播不實訊息,以免觸法。

三、有關長江玉幣發行的部分,依照魏朝公司註冊所在國家新加坡當地法律,及新加坡所屬普通法系國家相關法令,長江玉幣的發行屬於合法業務,至於玉幣在台灣的交易或使用是否違背法令,目前己委請台灣律師協助我們深入了解台灣的法治環境。

但有關長江玉幣的發行,魏朝公司與長江控股一向都是基於信任專業人員,即長江控股在台灣的前執行長吳阮弘先生的所提出的專業意見與規劃,並授權由吳阮弘前執行長負責一切。

如今長江玉幣發行的業務竟然被報導為違法業務並遭到司法偵辦,魏朝公司感到意外。

魏朝公司除願意、也靜待台灣司法機關調查,釐清案情外,並且在此明確表達,如果因為吳阮弘先生的行為,而造成魏朝公司與長江控股的損害,魏朝公司將委請台灣律師,對吳阮弘先生提起民刑事的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