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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高層偷吃櫃台妹 手機彈出「一起滾床單」正宮怒炸提告

台北市1名科技公司高層和妻子育有3個小孩,前年卻偷吃公司櫃台小姐,妻子發現斬不斷丈夫外遇而提告,法官判小三得賠償7萬5千元。(圖/翻攝Pixabay)

台北市1名科技公司高層和妻子育有3個小孩,前年卻偷吃公司櫃台小姐,妻子發現斬不斷丈夫外遇而提告,法官判小三得賠償7萬5千元。(圖/翻攝Pixabay)

台北市1名人夫大明(化名)是科技公司高層主管,2019年間偷吃公司櫃台小姐可兒(化名),2人互稱寶貝,曖昧訊息不斷,包括「抓屁屁」、「一起滾床」等語,妻子發現對話後氣炸,要求大明簽下協議書,與可兒分手。不料,2人仍藕斷絲連,妻子因此對可兒提告,經法院審理,判可兒應賠償7萬5千元。

起訴書指出,大明妻子指控,她與丈夫育有3名兒女,不料,前年她卻意外發現,丈夫手機彈出可兒傳來的曖昧訊息,對話中2人不僅以「寶貝」相稱,還甜蜜示愛「我愛你」、「一起滾床」、「抓屁屁」等語。她質問丈夫後才得知,這段外遇已經持續1年以上,2人還多次以出差的名義一同出國,她要求丈夫寫協議書、保證斬斷不倫戀。未料,丈夫與可兒仍「勾勾纏」,為此夫妻多次發生爭吵,丈夫甚至離家出走,她心碎之餘,向可兒提告求償30萬元。

可兒辯稱,表示自己與大明年齡、身分地位差異很大,當初交往是受到矇騙,並不知道大明沒離婚,不過,得知對方已婚後2人已分手。針對其他指控,她全部否認。

法院勘驗大明與可兒2人對話發現,大明曾傳訊息給可兒,表示「他們還這麼小,我走了,他們會一輩子恨我」、「有一天我們會擁有彼此的」等語;可兒也回應,「心裡也會想著如果我能跟你一起該有多好」。法官因此認定可兒早已知道大明已婚,其行為已侵犯正宮配偶權,最後判可兒應賠償7萬5千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