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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尖石鄉代涉圖利山老鼠 陳沺宇判無罪確定

圖說-新竹尖石鄉代涉圖利山老鼠 陳沺宇判無罪確定

圖說-新竹尖石鄉代涉圖利山老鼠 陳沺宇判無罪確定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代表陳沺宇擔任鄉公所機要秘書期間,被控包庇山老鼠、圖利盜採牛樟木,一審遭新竹地院依圖利罪重判7年,但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無法證明陳男施壓承辦人員,且鄉公所承辦人被訴圖利罪部分,均已無罪確定,因此改判陳男無罪,檢方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判決指出,尖石鄉境內國有林班地留有大量品質優良之牛樟木,近年來,山老鼠竊取牛樟之事頻傳,檢方認為,陳沺宇2012年2月擔任尖石鄉公所機要秘書期間,利用身分施壓農業課員和承辦人員黃淳仁、安柏翰、劉仁德等人,核發內容不實的採運許可證,以持有許可證掩護非法盜採國有林地內的牛樟木,獲取不法利益。

新竹地院將陳男判刑7年,高院更一審則認為,陳男的職責範圍,不包括採運許可證之申請發放,因此不需經他審核,就能通過,不能因他安排鄉長行程,就認定他對承辦人員施壓,另外,被控圖利的行為人已無罪確定,不知被圖利的對象,能跟誰進行犯意聯絡和行為分擔,因此判決陳沺宇無罪,上訴後,最高法院維持更一審見解,陳男獲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