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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不出去我娶!」女怒控被消費 男一時口快差點多條罪名

官司談和解時說話要小心,林姓男子差點因為一時口快多加一條罪名。(圖/報系資料照)

官司談和解時說話要小心,林姓男子差點因為一時口快多加一條罪名。(圖/報系資料照)

林姓男子開車肇事撞傷林姓女子,林女母親陪同調解時,向林男表示女兒受了傷,以後嫁不出去怎麼辦,希望和解金多一些,林男當場回嘴:「若是嫁不出去,我娶!」未料這句話讓林女感覺受辱,再多告林男一條妨害名譽罪。台北地檢署認為,林男只是反駁林母,沒有妨害名譽犯意,處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林男今年初開車發生車禍,撞傷林女,挨告過失傷害,3月間雙方前往台北市文山區調解委員會調解,但林母不滿意林男提出的金額,抱怨女兒如果因為受傷,以後嫁不出去怎麼辦,希望林男再提高和解金額。

林男聽了很不是滋味,當場回嘴:「若是嫁不出去,我娶!」此話一出換林女翻臉,認為自己遭到羞辱,又再加告妨害名譽。

林男應訊時承認有講這句話,但辯稱沒有妨害名譽犯意。檢察官認為,林男主觀上認為林女傷勢不嚴重,才會講那句話來反駁林母的說法,應沒有羞辱林女的意思,遂依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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