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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子嘉被丁允恭提告誹謗 北檢不起訴

吳子嘉被丁允恭提告妨害名譽,北檢予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照)。

吳子嘉被丁允恭提告妨害名譽,北檢予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照)。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今年初在電視節目中,脫口而出「丁允恭可能也要跑法院了」、「你怎麼給一個周玉蔻去做台語歌曲研究呢?」遭丁允恭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以吳子嘉言論屬可受公評之事,依罪證不足,將吳子嘉不起訴處分。

吳子嘉今年1月2日在電視政論節目中,質疑前高雄市新聞局長丁允恭「你怎麼給一個周玉蔻去做台語歌曲研究呢?請你跟我交代一下吧」,引發丁允恭不滿,揚言提告。

丁允恭在告訴期限6個月的最後一天向北檢提出告訴,因為網路上的網友批評,讓他覺得名譽受損。但北檢偵查後,認定吳子嘉的言論是就高雄市的標案發表言論,攸關公共利益,屬可受公評之事,因此依罪證不足,將吳子嘉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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