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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乳分屍做標本!華山分屍案更一審 陳伯謙又逃死…仍判「無期徒刑」

法院審理華山分屍案時發現陳伯謙脫產避免被死者家屬追償1400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法院審理華山分屍案時發現陳伯謙脫產避免被死者家屬追償1400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發生在2018年年間的華山分屍案,當時震驚社會,兇嫌陳伯謙一審被判處死刑,二審認定他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改判無期徒刑。全案經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今天(8日)上午宣判,仍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回顧這起駭人聽聞的「華山分屍案」,是在2018年5月間,射箭教練陳伯謙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本來設立目的,是為了推廣傳統弓道技藝。但案發當天,被害高姓女子下午到草堂飲酒聊天,兇嫌陳伯謙向高女求歡不成,竟強行性侵後還將她勒斃,又把高女遺體分屍13塊,並將乳房、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殺害手段相當兇殘。

檢方起訴陳伯謙後求處死刑,一審認定陳男犯「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毀壞遺棄屍體罪」、「竊盜罪」等罪名,判處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後來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雖維持與一審相同的罪名,但改認定陳伯謙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因此撤銷一審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最高院發回更審,今天更一審高院宣判,駁回上訴,陳伯謙又再度逃死,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