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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知法犯法「走私30億海洛因」幹一票吃一年 遭逮下場出爐

檢警起獲324塊海洛因磚。(圖/報系資料照)

檢警起獲324塊海洛因磚。(圖/報系資料照)

屏東地檢署偵破一起價值30億元的毒品走私案,層層往上查源頭,沒想到竟發現在背後計畫偷渡的操盤毒梟,竟是曾身為人民保姆的溫俊龍!屏東地院審理此案,判他無期徒刑。

據瞭解,49歲的溫俊龍曾是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的員警,但他因為涉嫌洩露國防秘密而被迫離開警職。之後他從事水產業,但卻是掛羊頭賣狗肉,外傳是偷渡老手、非常有口碑,而且走私一趟賺的錢就可以花一整年,可說是賺翻了。

屏東地檢署與海巡署去年掌握海上運毒線索,成功偵破126公斤的海洛因走私,並對走私集團的溫俊龍與王文彬、李嘉峯、林澤富等人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起訴。

中段漁船和後段漁船交接,遭海巡當場抓獲。(圖/資料畫面)
中段漁船和後段漁船交接,遭海巡當場抓獲。(圖/資料畫面)

檢方指出,溫俊龍透過王男邀約李男、林男,說好會分給他們100萬元,至於船長則可拿到200萬元,溫俊龍和李男以漁船負責中段運送,不過去年7月24日在貓鼻頭約54浬處,遭海巡署持搜索票登船搜索,當場搜出包裝完整的324塊海洛因。

雖然溫俊龍和同伙都自稱只是走私案中的小螺絲,但檢方認為其他參與者的酬勞都是由溫俊龍負責,且其他人供稱溫俊龍在走私前,就已經預付金額,甚至還買衛星電話讓漁船上的同伙使用,認為溫俊龍是主要金流源頭,向他和同伙提起公訴罪。

屏東地院審理此案,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溫俊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林澤富判有期徒刑14年,王文彬判有期徒刑13年,李嘉峯判有期徒刑1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