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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副院長公然宣傳反公投 藍委指違反公務員中立法要求嚴辦

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宣傳「反公投」,已經抵觸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要求嚴辦。(圖/國民黨黨團)

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宣傳「反公投」,已經抵觸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要求嚴辦。(圖/國民黨黨團)

距離1218公投倒數只剩一個月,國民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指接獲民眾檢舉,指經濟部國營事業「台灣中油公司」位在內湖直營加油站,公然張貼反公投宣傳海報,嚴重違反行政中立。此外,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昨日出席泛公股漢翔公司主辦的「F-16維修中心廠商聯誼會」中,也以副院長身分,公開宣傳「4個不同意」反公投內容,已經嚴重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不排除向監院、地檢署告發。

國民黨立院黨團並指出,包括蔡英文總統、行政院長蘇貞昌、經濟部長王美花、台灣中油董事長李順欽等人,也都已經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0條等規定,國民黨團會持續蒐集資料,取得具體事證之後,就告發。

國民黨立院總召費鴻泰指出,2007年陳水扁擔任總統期間,推動「入聯公投」動用公股行庫、國營事業單位等行政資源,將經費集中到當時的新聞局刊登媒體廣告。但反觀國民黨執政時,曾在電費帳單印製了「黃金十年」政策宣傳,就遭時任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抨擊行政不中立,馬政府即刻撤掉相關政策廣告,誰才守法,民眾自有一把尺。

費鴻泰表示,1218四大公投在即,國民黨團接獲民眾檢舉,指民進黨政府利用國營事業台灣中油內湖加油站,張貼反藻礁公投宣傳廣告,經國民黨籍立委曾銘宗、李貴敏委員詢問經濟部長王美花,竟然回覆「是中油員工自動自發張貼」,黨團因此想問王美花,如果也有員工自動自發張貼公投4個都同意宣傳廣告,可不可以?如果台灣中油允許員工張貼反公投廣告,那麼是否就代表,也能讓支持公投4個都同意的廣告也比照張貼?

此外,台灣中油公司昨日在紙媒刊登大大的「支持三接」廣告,這筆廣告費究竟誰出錢?是經濟部、還是台灣中油,經濟部應該說清楚。因為根據《公投法》第20條規定,「公民投票案成立公告後…公營事業或接受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不得接受經費之捐贈」,經濟部、台灣中油公司已有違反《公投法》之嫌,國民黨團也痛批行政院長蘇貞昌、王美花部長和台灣中油董事長李順欽,根本是高層說一套、基層搞一套。黨團指出,若王美花不願對外公開說明,近日將前往監察院、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告發。

藍委曾銘宗補充,根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第10條也強調「公務人員對於公職人員之選舉、罷免或公民投票,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第16條同時規定「公務人員違反本法,應按情節輕重,依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考績法或其他相關法規予以懲戒或懲處;其涉及其他法律責任者,依有關法律處理之。」

曾銘宗指出,台灣中油公司已有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嫌,黨團要求經濟部易依法懲處失職的台灣中油人員。此外,蔡政府許多行政官員、國營事業、泛公股事業都已經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國民黨團將要求審計部進行專案查核。假設蔡政府相關部會挪用相關經費操作反公投,必須剔除相關經費,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吸收、負擔費用。

國民黨團書記長陳玉珍表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0條已經規定得相當清楚,公務人員必須嚴守行政中立,恪遵相關法令,正告蔡英文總統、蘇貞昌院長,不要上梁不正下梁歪、國庫通黨庫,不要陷公務人員於不義,公務人員必須嚴守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