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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導護老師「拿指揮旗擋車」遭撞飛 台南教產痛:教育部怠惰無作為

鳳翔國中梁姓女老師1日上午執行導護工作時,遭自小客車闖紅燈撞上。(圖/翻攝照片)

鳳翔國中梁姓女老師1日上午執行導護工作時,遭自小客車闖紅燈撞上。(圖/翻攝照片)

高雄市鳳翔國中一名梁姓老師1日早上執行交通導護工作卻遭闖紅燈的車撞成重傷,仍未脫離險境。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今天呼應全教總的聲明,批教育部約20年前就說要重視教師執行校外導護,迄今卻毫無具體作為,不排除發起不合作運動,全面退出校外交通導護工作。

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指出,這次意外透過媒體報導及現場影像,老師站導護「拿指揮旗擋車」,事實上,教師執行導護現場安全令人堪憂,但大家更需了解的是,教師並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稱「依法令執行指揮通之人員」,若發生事故需冒著被告風險,且已有實際案例,而教師被車撞,還可能被檢討「缺乏指揮交通專業」,意即老師管制交通本身就是違法的。

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說,棘手問題還不止於此,教師執行校外導護時間與班級教學時間是重疊的,若此時班級學生發生意外,面對家長究責,教師仍需承受,所以老師都只能自求多福、希望不要出事。

該會也批評,教育部2003年10月間曾發布新聞提到「法律上並無明定教師擔任導護之義務,但因基於愛心而協助,若發生事故,對教師而言,甚感遺憾之外,卻要負事故連帶責任,使教師備感壓力,此問題確實值得重視。」但近20年來,問題依舊,教育部行政怠惰不作為致教師遭受嚴重傷害,監察院豈能無視?

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也呼籲,政府規畫提供一條安全就學通道,是根本也是各方共識,校內導護歸教育人員,校外導護歸社會或可討論成為原則,強調教育部若繼續推諉卸責,不排除發起不合作運動,全面退出校外交通導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