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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科技大事2/各界公司名人全都瘋 其實NFT比你想像的容易理解

2021年,讓人最摸不著頭緒的,應該就是NFT了。(示意圖/pixabay)

2021年,讓人最摸不著頭緒的,應該就是NFT了。(示意圖/pixabay)

如果2021年的加密貨幣市場成長到讓人無法忽視的話,那同屬區塊鏈技術的「NFT」也是另一個讓人無法忽略的存在。太多新聞報導一筆筆NFT的天價交易,但到目前為止,不少民眾依然無法理解到底什麼是NFT,這篇就用簡單的說明,讓大家能夠理解NFT這個撼動2021年區塊鏈領域的技術。

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質化代幣)並不是某一個區塊鏈或是某種加密貨幣,而是一種「技術」,是一種新形態數位資產的「證書」或是「契約」。各種數位資產的所有權與內容以「Token」(名為代幣的程式碼,可想像成一段代碼)的形式紀錄在區塊鏈上紀錄在區塊鏈上。比起加密貨幣先天特性具備有「可切割性」,NFT的Token不僅彼此都是獨一無二的,無法被分割,也且無法被刪除、消滅。

不過,NFT在區塊鏈上的Token內藏的只是一個網址,網址內的metadata才是描述這個NFT是怎樣的數位內容、持有人是誰,以此作為數位化商品(或是實體商品)的證明。而所有NFT使用者交易的、那些水漲船高的,就是那些記錄在區塊鏈上的「Token」,交易後的Token就可以存儲在自己的加密貨幣錢包中,也就代表擁有了其數位資產的所有權,好比,你在「網路上」擁有了哪一首歌、在哪個虛擬世界的哪塊土地。

黃明志曾經使用NFT的方式推廣自己的歌曲。(圖/翻攝自黃明志YouTube)
黃明志曾經使用NFT的方式推廣自己的歌曲。(圖/翻攝自黃明志YouTube)

而這個「憑證」的概念卻也是令一般人感到最疑惑的地方,因為在現實生活中,一但擁有「物品」本身,就被視為擁有「物品的所有權」,之後就可以對其他人如何使用該項物品進行規範,例如:酌收過路費、版權費等。但由於目前並沒有出現對NFT有公信力的管理機關,各國政府也尚未承認NFT的權利,因此,目前就算擁有NFT,也無法對於其他繼續使用的人有任何強制力。換言之,買賣NFT的行為,其實更接近於上個世紀曾流行過的「購買月球土地」。

另外,由於NFT技術上的限制,NFT僅能紀錄「生成這個Token的人,是在Token內紀錄了哪樣的產品」,但是對於產品內容、來源,甚至是否為上傳者所創作,均是無法判斷的。目前在NFT市場中,也的確出現很多嫖竊、盜取、誆稱創作者身份的事情,這也讓NFT愛好者在購買前必須做很多功課。而將作品上架NFT的作者,大多會先透過公開的社群平台公布作品內容與NFT的Token,以此證明真的是「出自自己之手」。

目前NFT技術並不僅限於用在拍賣市場,也運用在遊戲領域。現已有多款NFT遊戲,玩家在遊戲中的角色、獲得的虛擬道具,甚至是遊戲中的土地,都會用NFT格式儲存到玩家綁定的加密貨幣錢包中,而玩家也可以隨時將這些從遊戲中獲得的NFT進行拍賣。在一款名為《aavegotchi》的NFT遊戲中,就曾經有玩家把角色進行拍賣,最後賣得141以太幣(折合新台幣約1534.7萬)的高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