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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神共憤!泥醉駕車釀1死3傷 BMW男遭收押

黃男無照酒駕釀1死3傷,高雄地院羈押庭開至今天凌晨2時許,裁定黃男收押但不禁見。(圖/翻攝畫面)

黃男無照酒駕釀1死3傷,高雄地院羈押庭開至今天凌晨2時許,裁定黃男收押但不禁見。(圖/翻攝畫面)

26日晚間,38歲的高雄男子黃子洋涉嫌無照酒駕撞向林姓1家4口,釀成1死3傷,高雄地檢署檢察官27日會同法醫相驗,晚間複訊後,認定黃男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法院羈押庭開至今天凌晨2時許,裁定收押但不禁見,罪名由殺人罪改為酒駕致死罪。

根據最新曝光的監視器畫面,林姓夫婦帶著2名小孩共一家4口,正準備穿越河東路走向國民街時,遭到黃子洋駕駛的BMW汽車撞擊,4人遭撞後四散彈飛倒地不起,媽媽當場死亡,林男和2名小孩分別受到輕重傷。

而黃子洋在車禍後開車門下車察看並留在現場,警方到場後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1.24毫克,他坦承有撞到人,但當時已經意識不清,記不太清楚車禍過程。

黃男複訊時坦承自己的確很醉,行經河東路時速至少7、80公里,他原本辯稱前方有一輛白色轎車煞停,他才會從該車右後方超車,因此撞上林家人。但檢警調閱監視器還原車禍過程,發現他口中的白車,早就穿越肇事路口,沒有視線被擋住的問題。

檢察官指出,黃男曾於2006年、2009年因酒駕案件為遭移送,仍心存僥倖,26日晚間他又酒後駕車肇事造成1死3傷悲劇,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24毫克,已嚴重酒醉無法安全駕駛,無法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的指示,或辨別交岔路口及注意車前狀況,行駛於人車眾多的道路上。

誇張的是他不聽朋友勸阻執意要駕車上路,已有「縱使其他用路人可能遭其駕車撞擊致死傷,亦不違背其本意之殺人不確定故意」,昨天晚間8時30分訊後依殺人罪聲押。但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犯行並不符合殺人罪構成要件,變更法條以酒駕致死罪裁准羈押,未禁見。

黃男昨天下午被移送地檢署時,說了多次對不起,記者問他是否要到靈堂上香,他斬釘截鐵說「會!」但如今被羈押,恐怕連上香機會都沒有。

承辦員警也表示,當時愛河邊人潮眾多,正常駕駛都會放慢速度,且清楚看到行人走在斑馬線上,研判黃男應該沿路狂飆,痛批他「草菅人命」。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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