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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牌狂輸1260萬…牌友嘆「我輸快2億」法官傻眼 1關鍵判免還

北市一名男子阿強(化名)生性好賭。(示意圖/pixabay)

北市一名男子阿強(化名)生性好賭。(示意圖/pixabay)

北市一名男子阿強(以下皆為化名)生性好賭,陸續簽下5張本票,共計1260萬元,遭債主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他不服提告,主張賭博是違法行為,因此本票債權不存在。法院審理時,牌友出面證稱,阿強因為輸錢簽本票,甚至驚吐自己也輸了近2億元等情節,因此法官最終判處阿強勝訴,免付1260萬元。

根據判決書,阿強主張,自己平時都會去阿明開設的賭場賭博,若有積欠賭債,對方就會要他簽下本票作為擔保,但依照民法第72條規定,賭博行為本身就不合法,所以賭博所產生的債務關係,即為無效,再者,最高法院過去判決已說明「賭債非債」,因此即便阿明持有本票,也不能要求他支付債務。

針對阿強說法,其他牌友證稱,「阿明開設的賭場有很多桌,有玩大老二、十三張、天九都很大」、「我們如果沒有現金給他,就要開票,開支票也有開玩具本票,阿明說錢不能不還」、「我在那邊玩了30幾年,輸了將近2億元,阿強也玩了30幾年,跟我們一起玩的有的自殺,有的跑路。」

由於證人指證歷歷,法官採信阿強等人說詞,認定被聲請人所簽的本票為賭債,而依據「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421號判決要旨」,當事人是因法令禁止的賭博行為,進而積欠1260萬元債務,因此判決本票債權不存在,阿明的繼承人也不得以此來討債;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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