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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肢女孩雇主「該給的公司都有付」 曾玟學怒轟:別說得很盡責

28歲王姓女子因職災造成右腳截肢,但公司卻不積極處理。(圖/翻攝自臉書社團/杜芬舒斯博士的邪惡企業2.0)

28歲王姓女子因職災造成右腳截肢,但公司卻不積極處理。(圖/翻攝自臉書社團/杜芬舒斯博士的邪惡企業2.0)

王姓女子去年11月在苗栗一間包裝廠工作時,不慎發生工安意外,導致右腳遭設備絞進截肢,未料老闆娘竟嗆「截肢而已」,只願意賠10萬元,引發全民怒火。對此苗栗縣議員曾玟學痛批,這些部份本來就是依法資方要負責的部份,不用說得好像已經很盡責或周到的樣子。

謝姓少東說,「公司並沒有要用1萬和10萬元打發王小姐,當時住院,經理帶著現金1萬元去探望,是考慮其在醫院食宿支用,而後續所有醫療費用和看護費,甚至療養院的看護費及每月薪資,公司都有給付。」

對此,曾玟學在臉書指出,王女所任職的生安運通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謝姓父子共擁有十多間公司,其總公司位在高雄,承攬華夏海灣塑膠公司頭份廠的PVC包裝及裝卸貨工作,所以王女才會在頭份工作。

針對謝姓少東提到後續所有醫療費用和看護費公司都有給付,曾玟學認為,這些部份本來就是依法資方要負責的部份,不用說得好像已經很盡責或周到的樣子,連這些都沒辦法做好才是大有問題,且職安署也指出,公司未足額給付失能補償的部份,違反了勞基法59條,將依法處分。

曾玟學提到,當初是否打算只給10萬元和勞基法要求部分,接著就要當沒事請對方回來,給最低薪資繼續上班,這在勞資調解的時候都有白紙黑字記錄,甚至簽名確認,「我們手上也都有完整證據,請資方不要再繼續說謊了!」

至於謝姓少東承諾,若王女恢復良好,會保障其工作權,可以讓她在公司工作到65歲。曾玟學批評,保障工作到65歲的這個說法,當然是王女其中一個權利和選項,但更是公司一廂情願找臺階下的說法,王女現在只想跟公司在法律和賠償上告一段落,就不要再有接觸了,她連經過公司門口都有陰影,根本不可能再為你們工作。

另外在勞資調解時,王女提出要求2000萬的賠償,被謝姓少東認為是獅子大開口。曾玟學認為,這數字非空口隨便提出,王女目前28歲,就算以目前的薪資計算到65歲退休,就約莫1200萬,加上行動不便所造成的各項衍生費用、長期醫療支出以及精神賠償,才會提出職災補賠償2000萬的要求,且實務上,最後的判賠數字都會再打折扣,「所以在談判的時候喊到2000萬,真是獅子大開口嗎?我不這麼認為,談判的過程也不是2000萬跟10萬兩個選擇,資方若有誠意,勞方態度也非不能協調。」

最後針對職安署強調絕無護航廠商情事,曾玟學怒轟,職安署中檢中心在事發超過3個月後,才在媒體報導民代關心後,至現場複檢,這個時間點已讓人覺得大有問題;同時他也掌握了消息,確實有事先通知,廠內還有進行應對,「我必須要說,請職安署要跟勞工站在一起,避重就輕的調查和放水的檢查,只會讓勞工的處境更加艱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