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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碟專家」不是律師卻幫寫訴狀 依《律師法》判刑3個月

法務部。(圖/報系資料照)

法務部。(圖/報系資料照)

常上電視暢談外星人的「飛碟專家」江晃榮,不具律師資格,卻收費幫1名自稱遭電磁波攻擊的蔡姓女子寫訴狀,遭台灣高等法院依《律師法》判處江男3月徒刑,緩刑2年確定。江認為承辦本案的檢察官違法不安排他與蔡女進行詰問,影響他訴訟防禦權,請求檢察官評議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但檢評會認為江空泛指摘,決議不付評鑑。

江晃榮曾任中華UFO科學學會創會理事長、台灣外星人研究所所長,撰寫UFO及生物技術書籍超過200本,被視為台灣的「飛碟專家」。他畢業自台大農業化學系(現改為生化科技學系),具有生化博士學位、日本京都大學博士後研究所,還擁有多項生物技術專利。

蔡女2017年間向江購買健康產品時,自稱遭到「遠端電波撞擊」受傷,打算打民事官司,江男同意幫忙寫訴狀及存證信函,蔡則付了3萬元給江男,後來蔡女發現江根本不是律師,怒告江男。北檢依《律師法》起訴江男,去年11月高院判處江男3月徒刑、併科罰金4萬元,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確定。

但江男認為承辦本案的北檢檢察官辦案不公,指北檢調查期間,他多次以書面及口頭請求承辦檢察官,讓他與蔡女以證人身分進行交互詰問,以保障其訴訟防禦權,但檢察官均置之不理,其違反法定訴訟程序情節重大,日前向檢評會請求對檢察官進行個案評鑑。

但經檢評會調閱案卷資料後,認為江男指控空泛,顯無個案評鑑理由,決議不付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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