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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台鐵公司化淪口號 魯明哲質疑:精華地恐遭分贓

立委魯明哲指出,台鐵公司化仍有許多問題,交通部應再對外釋疑。(圖/翻攝魯明哲臉書)

立委魯明哲指出,台鐵公司化仍有許多問題,交通部應再對外釋疑。(圖/翻攝魯明哲臉書)

立法院昨日舉辦「台鐵公司化」公聽會,工會成員抗議不斷,立委魯明哲今(9)日於交通委員會質詢時指出,台灣鐵路管理局成立74年,改革口號從未間斷,卻始終流於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交通部今年再開出「台鐵公司化」處方籤,稱公司化後可提高效能與競爭力,但他提醒口號講再好聽,若沒有落實執行也將徒勞無功,甚至台鐵精華土地恐遭人分贜。

魯明哲說,台鐵長期讓人詬病的不是班次延誤,就是服務態度差強人意,更嚴重的是內部人員缺乏安全意識,以致2018年普悠瑪事故與2021年太魯閣,兩次事故共造成67死、428人輕重傷,以及兩位交通部長下台。他質疑,台鐵公司化後是跟誰競爭,不管是台鐵局或台鐵公司都是獨占事業,雖有台灣高鐵或捷運,也是區域性運輸,其廣度與深度遠遠不及鐵路系統,許多地區民眾的選擇僅台鐵一家,在沒有競爭情況下,卻訴求台鐵公司化後能提高競爭力?這是否有邏輯問題呢?

至於財務問題,魯明哲也表示,台鐵負債高達4千2百多億,分為短期負債1484億、長期舊制退撫金負債654億、遞延負債1909億、應付貨款159億,這些都是可計算的既有固定成本。他直言,台鐵最大隱形負債為配合國家運輸政策的隱形成本,如不符營運成本的票價,或為運輸政策所需的偏遠公益性車站等,皆未列入台鐵債務4208億中,僅在草案第21條當中規定「因營運所肇虧損由政府補貼之」,但實際補貼多少還需要每年由交通部擬定,再報行政院核定,每年補助台鐵多少根本不確定。

此外,魯明哲說,外界盛傳台鐵公司化是讓「交通幫」大炒地皮,在鐵路法第21條之1修正後,大幅鬆綁公有不動產之開發、處分,更不受國有財產法第28條限制。他認為,台鐵固有土地資產在公司化後將如何處理,又如何有效把關,台鐵必須對外明確釋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