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蘿莉塔嗆「邱淑貞接班人」偷吃別人老公 出庭反被爆前男友劈腿成性變怨婦

蘿莉塔(左)遭李沐晴提告求償200萬元。(組合圖/翻設自蘿莉塔/李沐晴/IG)

蘿莉塔(左)遭李沐晴提告求償200萬元。(組合圖/翻設自蘿莉塔/李沐晴/IG)

37歲藝人蘿莉塔(李晨菲)2年前在臉書留言指演員李沐晴「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再跟妳說她其它婊婊的事」,遭到李沐晴提告。蘿莉塔今(10日)出庭時辯稱李沐晴吃別人男友是事實、婊婊是意見表達,更堅稱「我很多證據,是我親身經歷」,認為自己無罪;李沐晴則要求蘿莉塔提出證據,並爆料對方前男友劈腿成性,因此間接成為蘿莉塔情緒宣洩的對象。

蘿莉塔2020年6月在臉書帳號「Alison WaWa Liu」的1篇辱罵李沐晴的文章下留言稱李沐晴偷吃,遭到李沐晴提告加重誹謗罪。對此,蘿莉塔在台北地院法庭上堅稱自己只是回應前1則留言、且握有相關證據,強調自己無罪,更說「如果要誹謗,我把證據貼出來就好了」;曾被譽為「邱淑貞接班人」的李沐晴則表示,她被蘿莉塔的留言傷得很深,且對方如果有證據就應該拿出來,感嘆「現在網路真的很亂,心情不好就說別人怎樣,回頭再跟法官哭窮」,更強調自己清白「沒發生過的事就事沒發生過」。

李沐晴退庭後向現場記者透露,蘿莉塔前男友正好是她10幾年前的朋友,且蘿莉塔似乎誤解一些事情,認為自己和她的前男友有不軌,且蘿莉塔長期不滿前男友劈腿、上談話性節目也都在講這類話題,最重要的是蘿莉塔在「偵查中坦承」是為了宣洩失戀而寫出留言內容。李沐晴表示蘿莉塔明知言論過頭卻死不認錯,面對200萬元還哭窮,希望法院還她公道。

據了解,蘿莉塔除留言「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再跟妳說她其它婊婊的事」外,還寫下「阿哈哈哈她真的就是這樣沒錯ㄟ」、「有機會碰面再跟妳說她其它婊婊的事,希望他老公外遇」、「因為她已經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她也應該體會一下女生傷心的感覺。然後她有外遇啊哈哈哈哈」等留言。法官則諭知兩人4月7日再開庭並將辯論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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