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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籍富商與空姐爭女贏了 還告她略誘、偽造文書

詹姓前空姐指控義大利藍姓富商私自帶走女兒,還告她觸犯準略誘及偽造文書等罪。(圖/項程鎮攝影)

詹姓前空姐指控義大利藍姓富商私自帶走女兒,還告她觸犯準略誘及偽造文書等罪。(圖/項程鎮攝影)

詹姓前空姐帶著與義大利藍姓富商所生的女兒回台,開記者會指控富商私自將女兒帶往義大利後音訊全無,她前往義大利以女兒的護照遺失重新補發後,帶女兒回台,遭富商跨海提告準略誘及偽造文書等罪,台北地檢署兩度將詹女不起訴,藍男不服聲請再議,全案再發回北檢續查,北檢今再開偵查庭釐清疑點,下午1點多請回。

詹女2019年11月在台北市議員徐立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控義大利富商藍男劈腿家暴,藍男以女兒祖父母生病為由,提前帶走女兒,且不依約定將女兒送回台,她前後花了將近1年的時間,好不容易才從義大利將女兒帶回台。

藍男則指控詹女謊報小孩護照遺失,重新幫女兒辦護照,私下帶女兒回台,提告偽造文書及準略誘等罪;不過,檢方調查後認為詹女主觀上以為女兒護照已遺失,加上雙方都有親權、詹女一直有跟藍男聯繫,主觀上無略誘犯意,已兩度將詹女不起訴。

廣播節目主持人阿晃今在臉書貼出藍男和詹女8歲女童的手寫信,內容提到她想留在台灣,但將在本月14日被父親帶到義大利,女童悲訴如果被帶離她最愛的媽媽,她的心會碎掉。

詹女10年前與藍男未婚生女,事後詹女指控對方家暴,兩人分手後為了女兒的監護權跨國纏訟,一審台北地院判她的監護權官司敗訴,規定在北院改定親權一審裁定前,富商得帶女兒出境至義大利同住,但詹女每半年可以與女兒在台灣同住兩週,日期由雙方自行協議,機票費用各負擔一半,女兒住在義大利時間,詹女也可以書信、通訊軟體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