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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殺人魔王連逃5死刑…槍決無人收屍「器捐也被拒」 唯一倖存妻怒:拿去填海

第三任妻子顏麗琴聽聞陳瑞欽伏法,怒喊:早就該死了。(圖/報系資料照,下同)

第三任妻子顏麗琴聽聞陳瑞欽伏法,怒喊:早就該死了。(圖/報系資料照,下同)

「殺人魔王」陳瑞欽狠心殺害2任配偶與1名親生子、2名養子,以及陳姓女友,還疑似謀殺2名女性友人,身揹8條人命,一審遭判處5個死刑、1個無期徒刑。沒想到,案件到了更五審,法官卻認定陳瑞欽符合自首減刑條例,合併判刑20年,所幸搶劫、殺害陳姓女友部分仍維持死刑,險些讓他逃過一死。

據了解,陳瑞欽殺害陳女被捕後,向警方供出殺害2任妻子與3個兒子,因此台南高分院更五審時,法官認定他符合自首減刑條例,並適用1991年與2007年的減刑條例,竟合併判刑有期徒刑20年確定,讓他躲過5個死刑;然搶劫、姦殺陳女部分,陳瑞欽依舊被判死刑,上訴最高法院仍遭駁回,死刑定讞。

陳瑞欽死後器捐,卻沒醫院願意收。
陳瑞欽死後器捐,卻沒醫院願意收。

儘管狠心殺害多條人命,陳瑞欽臨刑前依然非常怕死,還認為自己不該被處決,頻頻向執行檢察官劉家芳抱怨「我很認真打官司,提出很多次再審皆被駁回,心有不甘。」檢察官見狀,只好耐心開導「把怨氣放下,法院已經查得很清楚」,還默念往生咒迴向給他,希望陳瑞欽償還罪惡後,能前往西方極樂世界。

由於陳瑞欽已將3名男丁後嗣謀殺殆盡,伏法後無人收屍,就連死前同意器官捐贈,都沒有醫院同意收,法務部只好將其屍首送往殯儀館冰存。陳瑞欽伏法後,第三任妻子顏麗琴表示「無人收屍是應該的,政府把他拿去填海都沒關係,這個人早就該死了,沒必要放到現在,政府沒效,拖十年、拖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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