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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鞋狂揍小黃42下還踹牠 台中怪男2分鐘虐狗影片瘋傳網友拳頭都怒了

鄭姓男子日前對栓在路邊的小黃狗施暴,影片公布後引發大眾憤怒。(圖/翻攝畫面)

鄭姓男子日前對栓在路邊的小黃狗施暴,影片公布後引發大眾憤怒。(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大甲區60歲鄭姓男子日前對路邊的小黃狗施暴,他在2分鐘內用拖鞋狂打狗兒42下,甚至狠踹毛孩,毛孩因被拴住而無處可躲,狗兒還不敢反抗,只能蜷縮在角落中,影像被公布後引發全網憤怒,警方循線查獲鄭男,鄭男表示狗=兒日前吠叫嚇到妻子,妻子因而跌倒受傷,他為了出氣才動手,而其行為已是明顯虐待動物,台中市動保處將依法處理。

根據影片內容,鄭男先是騎腳踏車到黃狗被拴住的騎樓,小黃狗原本還在吃地上的骨頭,看到他來便不斷躲避、明顯害怕,鄭男則不斷朝狗而咆嘯,接著脫下腳上的拖鞋朝毛孩攻擊。

在2分鐘的影片中,鄭男用拖鞋狠狠抽打狗兒的頭部和身體,狗兒飽受驚嚇和痛苦卻又無處可躲,只能在角落中忍耐鄭男暴行,鄭男一度因力量過大而幾乎跌倒,過程中還踹了毛孩一腳,欺負弱小行徑令人髮指。

該段影片公布後也引發大眾憤怒,警方獲報後循線找到鄭男,他供稱自己是因妻子被該狗兒嚇到跌倒,一時憤怒才選擇動手,但此說法不被大眾買單,網友皆認為鄭男不該動粗,應請狗主人或警方協助處理,動保處也已派員了解黃狗傷勢,並表示鄭男行為應是蓄意傷害動物,將依法開罰。

大甲警分局呼籲,民眾應愛護動物及尊重動物生命,並提醒民眾「動物保護法」已針對虐待動物致死或重傷等行為提高罰鍰及納入刑罰,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或1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切勿因宣洩情緒或其他原因而任意傷害寵物或流浪動物,如發現虐待動物案件,可向各縣(市)政府的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或單位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