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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心主播遭恐嚇1/關鍵影片曝光!製作人自揭謀劃始末 驚曝還有共犯逃法網

有甜心主播之稱的楊琇晶,在3年多前遭鄰座同事及其友人,利用電子郵件、電話恐嚇。(圖/翻攝畫面,本刊繪圖組合成)

有甜心主播之稱的楊琇晶,在3年多前遭鄰座同事及其友人,利用電子郵件、電話恐嚇。(圖/翻攝畫面,本刊繪圖組合成)

有「甜心主播」之稱的前三立電視台節目「94要客訴」主持人楊琇晶(41歲,已離職)曾接到多封電子郵件、電話恐嚇,檢警查出當時和她鄰座的節目助理王克殷(現任電視台新聞節目製作人)及王的友人李柏璁涉案,李男一肩扛起所有罪行,稱自己是因為喜歡楊女主持風格因此寫信鼓勵,並非恐嚇;王男則在法庭上矢口否認教唆,並稱會繼續上訴,但本刊掌握王男和友人謀劃這起恐嚇案的關鍵影片,影片內容更驚曝還有另名共犯至今仍逍遙法外。

2019年3月楊女收到電子郵件,內容為證嚴法師的靜思語「說人是非,傷人傷己…」,並附帶楊女住處大門、樓梯照片,楊女嚇得報案,而就在楊女報案後,於同年10月再度收到4封郵件,內容為自己購買咖啡時的照片,然而當時楊女已經搬家,郵件內容還寫著,「新家環境不錯!還要出來是不是?」同時楊女更接到多通無聲電話,讓她心生畏懼。

本刊獨家取得王男與李男友人的對話影片,王男自曝籌劃恐嚇案的始末,並透露出還有另名共犯至今逍遙法外。(圖/讀者提供)
本刊獨家取得王男與李男友人的對話影片,王男自曝籌劃恐嚇案的始末,並透露出還有另名共犯至今逍遙法外。(圖/讀者提供)

檢警接獲報案後查出當時與楊女鄰座的節目助理王克殷以及王男友人李柏璁是犯嫌,但根據地院一審判決書內容,法官沒有直接證據證明王男涉嫌恐嚇,而王男也辯稱李男供詞反覆,且並沒有積極證據證明是自己教唆,因此認為法官應判他無罪,最後法官認為和楊女素不相識的李男,不可能有楊女公司email、電話號碼,認定王男、李男是共謀,因此將2人依《恐嚇罪》判處4個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本刊深入追查,才發現案情並不單純,根據本刊掌握的關鍵影片,本月4日晚間10時許,王克殷和共犯李男的楊姓友人相約在一間餐廳碰面,在其他用餐民眾吵雜的聲音中,王男緩緩道出當年恐嚇案的始末,並自揭當時是如何謀劃整起恐嚇事件。

根據本刊獨家取得的影片,王男說出當時會教唆恐嚇的主要原因。「她(楊琇晶)沒有得罪我啦,她就是欺負我而已」、「我們其實就是惡作劇的心理」、「我們組上很多人都被她弄走,她在政治組的時候就走了很多人」。據了解,王男在公事上與楊女相處不睦,雙方長期存在嫌隙,為了出一口氣,王男才決定找國中同窗李男協助恐嚇楊女。

同時王男也自曝,其實恐嚇案還有另名共犯負責跟拍。王男說,「我、李XX、阿璁(李柏璁)我們都是國中同學,當時李XX(時任某雜誌社記者)去跟她(楊女),他們(雜誌社)都在電視台樓下跟拍,李XX再把拍到的照片傳給我,所以我就惡作劇的心態,請阿璁弄…」。

然而在地方法院一審後,王男透過媒體發表聲明,指判決書內容多為「比較像」和 「可能」等字眼,竟據以定罪,使得本案成為冤案,王男表示將提起上訴,然而如今他的關鍵自白影片曝光,王男恐難再自圓其說。

對此,本刊致電王克殷,他表示自己並未指使李男恐嚇,並稱此事要由律師回應,但卻未提供任何律師的聯絡資訊隨即掛上電話,本刊再傳簡訊詢問他對判決的看法,但截稿前並未獲得近一步回應。至於受害人楊琇晶則表示「一切交由司法判決」。

台北地院法官認定和楊女素不相識的李男不可能有楊女手機、公司電子郵件,因此認定2人犯案,並判處2人各4個月徒刑。(圖/翻攝畫面)
台北地院法官認定和楊女素不相識的李男不可能有楊女手機、公司電子郵件,因此認定2人犯案,並判處2人各4個月徒刑。(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