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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議員冉齡軒涉詐領助理費 起訴後獲70萬元交保

台中市議員冉齡軒詐領助理費遭起訴,獲法官裁定70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議員冉齡軒詐領助理費遭起訴,獲法官裁定70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議員冉齡軒遭檢舉詐領助理費,台中檢調今年2月16日搜索帶回冉等20人,聲押冉獲准,台中地檢署今天偵結,認定冉涉詐領助理費148萬9971元,其中私用74萬餘元,連她兒子的生活費、出遊停車費及禪寺捐款等費用都在裡面,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冉、冉的丈夫邱男、前任及現任助理、人頭等共11人,冉則移審台中地院後,法官裁定7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檢方指出,冉齡軒自2018年12月起涉詐領助理費148萬餘元,檢調清查金流發現,相關費用除服務處開銷外,冉私用金額約74萬餘元,包括她兒子的生活費、出遊停車費、供奉法師及寺廟為家人消災解厄辦法會,甚至祭拜水果供品,連買「菜」、「蛋」及早餐都有。

冉則辯稱,助理們所繳回薪水是自願捐出的「公基金」,而錢都是葉姓會計經手,她不清楚如何花用,她是以總額分配的概念將所取得的公費助理薪資,另聘多名助理處理服務處及選民服務,並未納入私囊,圖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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