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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逃亡性侵19人…陳進興「當家屬面逞慾」罪惡一生終結 妻淪「情色18招」接客

陳進興被判處3個死刑確定。(圖/報系資料照,下同)

陳進興被判處3個死刑確定。(圖/報系資料照,下同)

陳進興落網後,經由DNA比對,證實他在逃亡期間陸續犯下19件以上的性侵案,受害者年齡上至60歲、下僅13歲,還時常當著被害人家屬或男友面前逞慾。1998年12月24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判處陳進興3個死刑確定。陳進興伏法後,其妻張素貞因生活所迫,淪落到風月場所以「18招」接客,令人不勝唏噓。

據了解,陳進興在逃亡期間,多次侵入民宅性侵婦女,還時常當著受害者親人面前施暴,犯案後不忘大吃大喝一頓,搶劫看得見的財物,並恐嚇受害者如果報案,一定回來報復,許多女性因而噤聲。據辦案人員透露,實際受害者可能遠超過19人;陳進興個人則坦承,他在逃亡期間至少曾經性侵50人以上。

陳進興妻子張素貞。
陳進興妻子張素貞。

1998年1月23日,板橋地方法院宣判,判決陳進興5個死刑、2個無期徒刑;同年12月24日,最高法院判處陳進興3個死刑確定,依法可立刻執行槍斃,但檢警考量到白案仍有共犯等細節未釐清,且陳進興可能仍涉及其他重大刑案,因此並未立刻執行槍決,直到隔年10月6日,他才在土城看守所槍決伏法。

陳進興死後,妻子張素貞求職四處碰壁,只好到風月場所上班,靠著大尺度的「18招」情色表演餬口;而陳的2名子女,受父母之累,在同儕間飽受歧視,後來由一對美國籍夫婦帶到海外收養。至於一度被懷疑是共犯的妻舅張志輝,則於2004年殺害女友,並模仿陳進興投書媒體,2007年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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