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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提修法!惡意逼車最高罰3.6萬 無照駕駛也可罰2.4萬…最快上路時間曝光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無照駕駛最重罰2.4萬、惡意逼車罰3.6萬元。(圖/本報資料照)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無照駕駛最重罰2.4萬、惡意逼車罰3.6萬元。(圖/本報資料照)

惡意逼車、無照駕駛導致交通事故不斷,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加重危險駕駛、無照駕駛罰則,無照駕駛將從現行最高罰1萬2000元,提高至2萬4000元,若5年內再犯處罰鍰最高額,小型車2萬4000元、大型車8萬元;惡意逼車將提高罰鍰上限為3萬6000元,若立法院順利三讀通過,新法有望最快今年底前上路。

為強化用路人遵守交通法規,提升行車秩序及安全,此次修法針對無照駕駛及惡意逼車提高罰則,無照駕駛部分,現行罰則最高為1萬2000元,修法後提高至2萬4000元;5年內再犯處罰鍰最高額,小型車2萬4000元、大型車8萬元

此次修法增訂汽車所有人責任,允許無照者駕駛其汽機車者,處吊扣汽車牌照1個月;5年內違反2次,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五年內違反3次以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

交通部表示,無照駕駛者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加重拒檢罰鍰額度為1萬5000元至4萬5000元。

惡意逼車部分,現行最高罰則為2萬4000元,修法後調高為3萬6000元;同時,危險駕駛態樣增加在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交通部表示,18歲以下未領駕照違規有3.6件,其他年齡層無照駕駛15.6萬件,如果擴充到吊銷駕照仍上路每年有25.6萬件,未來修法後加強執法強度,並搭配教育宣導,相信可以遏阻無照駕駛及危險駕駛違規案件,有助於對交通安全維護有所提升。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今年2月,已針對嚴重超速、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等不當駕駛行為,修法加重罰則,此次再修法提高無照駕駛及惡意逼車等違規行為罰則,希望強化行車安全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