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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女大生裸照就吵架 台鐵員工網路散布下場慘了

台鐵曾姓工務員惡意散佈女大生裸照,懲戒法院判決休職1年。(圖/報系資料照)

台鐵曾姓工務員惡意散佈女大生裸照,懲戒法院判決休職1年。(圖/報系資料照)

台鐵曾姓工務員透過通訊軟體取得女大生裸照後,雙方發生爭執,曾男竟將裸照上網散布,法院判處曾男1年徒刑,交通部也將曾男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認為曾男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情節非輕,判決休職1年,還可上訴。

曾男2019年3月26日利用聊天軟體獲得女大生的信任後,取得她的裸照1張,2天後雙方爭執,他傳訊息恐嚇女大生「看樣子你不見棺材不知淚、我直接給系學會所有人、看他們怎麼流傳、真爽、裡面一定有討厭你的人、讓他們來對付你就好」。

曾男還嗆女大生以後去大學上課、大家只會說那個拍裸照的,「傳給你們系、我歡迎你來告、反正你就身敗名裂、我爽就好、看你以後怎麼待」等訊息,導致女大生心生畏懼。曾男在臉書上尋找與女大生就讀相同學校系所的網友,傳送女大生的裸照給臉友,稱女大生借錢不還、和系學會的男生是砲友關係等不實訊息。

女大生得知後報警處理,花蓮地檢署認為曾男傳述不實資訊及散布猥褻影像給多數人觀覽,已貶損女大生名譽,提起公訴,去年花蓮地方法院依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曾男有期徒刑1年。由於曾男具有公務員身分,交通部將他移送懲戒。

懲戒法院認為,曾男與女網友來往,不謹守分際、也沒尊重對方人格尊嚴,竟利用任職機關的網路傳播裸照等不雅資訊,行為放蕩惡質,害女性網友飽受驚嚇,並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情節非輕,判決休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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