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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塑膠前高層涉嫌洩密 大陸對手產能提升都怪他

台塑集團的南亞塑膠前高層陳男觸犯營業祕密罪,遭法院重判3年4月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台塑集團的南亞塑膠前高層陳男觸犯營業祕密罪,遭法院重判3年4月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南亞塑膠子公司陳姓高階幹部被控退休前,將公司營業機密資料供給大陸競爭公司,還轉任該公司的子公司當總經理,該公司自陳男任職後近年來產能提高,嘉義地檢署依違反營業祕密法等罪起訴陳男,嘉義地院重判他3年4月徒刑,檢方及陳男都提起上訴。

陳男是南亞塑膠及其子公司必成公司的元老,任職近30年內,曾參與必成公司的建廠工作,後來當過必成1、3廠廠長及大陸昆山必成公司的副總經理、產銷組副組長等重要職務,熟悉廠務及業務,2017年8月自願退休後,10月即到競爭對手、大陸某玻璃纖維公司的子公司當總經理,年薪約人民幣120萬元,在他之前,還有涂姓員工也轉任這家大陸公司。

必成公司從電郵信箱發現陳男退休前,先後將履歷寄給這名涂姓前員工、對手大陸公司的唐姓負責人。必成公司驚覺有蹊蹺,還原陳男使用的電腦硬碟中遭刪除的資料,發現公司的關鍵商業機密疑被用手機拍攝、重製,提供給對手公司,憤而提出告訴,由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陳昱奉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偵辦。

陳男坦承曾用手機拍攝、重製資料至電腦硬碟,但否認妨害商業祕密,他辯稱電腦裡的資料很多是員工傳給他,他存在電腦硬碟,沒有交給大陸對手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檢方則認為,陳男曾與必成公司簽保密協議,顯示陳男會觸及公司商業祕密,協議規定違約將懲處並移送法辦,除判刑還得併5000萬以下罰金,且得加重罰金,而大陸對手公司自陳男任職後近年來產能提高,因而依違反《營業祕密法》、《著作權法》等罪起訴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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