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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大準研究生竟是蘿莉控 騙80少女拍裸照!最小才8歲惹怒法官下場曝

1名蘿莉控的台大準研究生被控誘騙81名少女拍下裸照、影片,法官判104年徒刑定讞,高等法院日前裁定男子坐牢6年。(示意圖/翻攝Pixabay)

1名蘿莉控的台大準研究生被控誘騙81名少女拍下裸照、影片,法官判104年徒刑定讞,高等法院日前裁定男子坐牢6年。(示意圖/翻攝Pixabay)

1名考上台灣大學研究所的林姓男子,2017年間被控誘騙81名未成年少女拍下裸照,更涉嫌與1名少女發生關係。最高法院日前宣告104年2月的刑期定讞,二審高等法院判決林男共106年10月有期徒刑,高院昨(1)日裁定,應執行6年,另外得易科罰金刑應執行1年6月。可抗告。

回顧案情,林男2014年5月到2017年7月間透過臉書、LINE等通訊軟體,以Nacky等暱名,偷帥哥照片或假扮成少女,向被害少女佯稱要「互相欣賞身體」,誘騙少女自拍裸露影片或照片,一旦被害人給照片,林男就以此威脅公開裸照,繼續強逼對方給出更多照片。

檢警調查發現,林男拍下的裸照、影片,檔案量高達120G,被害人有81人,年齡最小8歲,其中1人被以外拍為名,誘騙到飯店開房間,除了拍下裸露照片外,還被林男撫摸胸部及下體得逞;林男依姓名、學校等方式分類收藏照片,甚至上網和多名網友分享。

林男被捕後全數坦承犯案。一審將他拍攝裸照部分判刑3年,猥褻少女部分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二審高院以一罪一罰的方式,總計宣告不得易科罰金的刑度達106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將104年2月與34個月(得易科罰金)駁回上訴定讞,另外將對某少女拍裸照的2罪,撤銷發回更審。

高等檢察署針對林男定讞部分,向高等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審酌各項因素後,最後裁定,不得易科罰金刑的部分定應執行6年;另外得易科罰金部分定應執行1年6月。可抗告。

據了解,林男2017年間考上台大研究所,因為犯行曝光,已經被台大註銷錄取資格,因此並未進入台大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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