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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男搬走價值10萬鐘乳石 辯稱「以為只是破石頭」

林男偷搬被害人放置於門口的造景原木條、木桌及價值高達10萬元的鐘乳石,卻辯稱「以為是人家不要的廢棄物」,遭警方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圖/民眾提供)

林男偷搬被害人放置於門口的造景原木條、木桌及價值高達10萬元的鐘乳石,卻辯稱「以為是人家不要的廢棄物」,遭警方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圖/民眾提供)

高雄54歲林姓男子從事環保回收工作,四處撿拾資源回收物,卻連續2次偷搬被害人放置於門口的造景原木條、木桌及鐘乳石,鐘乳石價值更高達10萬元,恐涉嫌重大竊案;鼓山警分局循線通知林男到案,他自知闖了大禍,將贓物載到派出所歸還,表示一時「誤拿」盼失主原諒,但仍遭警方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林男騎著共享機車,偷搬被害人放置於門口的造景原木條、木桌及鐘乳石,遭警方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圖/民眾提供)
林男騎著共享機車,偷搬被害人放置於門口的造景原木條、木桌及鐘乳石,遭警方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圖/民眾提供)

鼓山警分局表示,獲失竊屋主報案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調閲路口監視器,發現竊嫌獨自一人騎共享機車,分別在5月26日、29日,分兩次將原木條、木質方桌及鐘乳石竊走,並載回高市三民區囤放,伺機待價而估。

林嫌在前往電動車服務站儲值時,被循線到場調查的員警發現,提醒他犯下重大竊案的嚴重性,林男才載著重約30公斤、60公分高的鐘乳石到派出所,並喊冤表示不知這些東西的價值,以為是人家不要的廢棄物,現在物歸原主希望失主能原諒他的無心之過,警方隨後通知失主前來領回,並將林男依竊盜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