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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嗆員警「槍拿下來輸贏」 移送法院下場慘了

台北地院認定郭姓及楊姓男子與執勤員警拉扯嗆聲,各判罰6000元及2000元 。(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院認定郭姓及楊姓男子與執勤員警拉扯嗆聲,各判罰6000元及2000元 。(圖/報系資料照)

郭姓、楊姓男子在警方執勤時,與員警拉扯還嗆聲「槍拿下來輸贏啦!」,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將2人移送法辦,台北地方法院認定2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言詞、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程度的法條,各判罰6000元及2000元,還可抗告。

松山警分局移送指出,去年11月28日下午,員警在北市街頭依法執行職務時,郭男向警員大聲說「不然現在想怎麼樣,拿槍下來阿!」並與警員拉扯,楊男則將雙手放於另一警員身上,大聲說:「什麼跟我沒關係是不是啦!」

事後郭男辯稱是警員挑釁他,他要保護自身安全才叫警員把槍拿下來,楊稱想避免雙方發生衝突,故將雙手放在警員身上,但另一警員將他雙手撥開後以手肘朝伊推過來,並一直以胸口頂著對他叫囂,他才向警員說「欸你怎樣啦?推什麼推啦?」

台北地院勘驗現場蒐證畫面光碟畫面,認定郭及楊在員警依法執行職務時,以不當言詞或行動相加,雖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程度,但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各判罰6000元及2000元。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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