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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帶人妻上摩鐵…遭抓包辯「恐慌症發作」要休息 法官1句話打臉

小王帶人妻上摩鐵。(示意圖/翻攝Pixabay)

小王帶人妻上摩鐵。(示意圖/翻攝Pixabay)

高雄一名張姓男子和妻子結婚多年,去年意外發現女方外遇一名謝姓男子,並屢次至汽車旅館等私密地點約會,氣得提告並求償80萬元。庭訊時,謝男辯稱,他和人妻會一起到摩鐵休息,是因為對方突然「恐慌症」發作,自己基於好意才會帶她到摩鐵。不過,高雄地院不採信謝男說法,判他須賠償人夫15萬元。

根據判決書,張男主張,他與妻結婚9年,迄今婚姻關係仍存續中,不料明知女方為有配偶之人,仍與之交往,並屢次至汽車旅館等私密地點約會,直到自己於去年4月23日在車上尋獲遺失之錄音筆,才揭開2人姦情,謝男已不法侵害其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致原告精神痛苦,要求謝男賠償80萬元。

對此,謝男辯稱,他於去年初在網路上認識人妻,雙方往來僅數月,期間僅有見面吃飯及以文字傾訴心情,並無逾越一般男女社交行為界線;至於2人共赴汽車旅館一事,是因為他當時到高雄洽談生意,因天氣炎熱需稍事梳洗換裝,加上人妻恐慌症發作,亦需服藥並待症狀退去,故趕緊尋找附近之汽車旅館休息。

高雄地院認為,被告聲稱女方因恐慌症發作感到不適,在旅館內休息等語,然而人妻若身體不適,理應送往醫院救治,豈會選擇與謝男在汽車旅館共處,因此不採信其說詞,審酌原告為大學畢業,擔任專案協理;被告為高職畢業,從事直銷、網拍業務等一切情狀,判處謝男須賠償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