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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4068萬「用女兒名買房」 白銀進口商被管收進看守所

穿著白色襯衫的李姓負責人因積欠4000多萬稅金遭執行署聲請管收獲准。(圖/執行署士林分署提供)

穿著白色襯衫的李姓負責人因積欠4000多萬稅金遭執行署聲請管收獲准。(圖/執行署士林分署提供)

國際金條、白銀進口商匠品企業前負責人,在2006年到2011年間,逃漏稅6000多萬元,經多次催繳不成,仍積欠4000多萬,卻被查出用女兒名義買房、現金提領以及繳交信用卡費,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14日向法院聲請管收,經士林地院裁准,李男仍聲稱國稅局弄錯,但訴願部分已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確定,李男昨入所管收。

65歲李男以設立海外人頭公司來墊高進口白銀成本,低報2006年起5年間應繳納之稅捐,經國稅局補課稅捐並課予罰鍰共計6038萬餘元,匠品公司逾期未繳納,經士林分署執行匠品公司之財產,並勸諭李姓負責人繳納部分稅款,李繳納2000多萬元後仍積欠稅款4068萬1228元多萬。

士林分署調查,李男將匠品公司的資產用來支付個人卡費、支付女兒房屋頭期款、現金提領高達3374萬餘元,並將公司買賣白銀賺得的2億6000多萬資產,轉移到海外一人公司名下,已有脫產拒不繳納的行為,行政執行官認為符合管收要件,因而向士林地院聲請管收。

士林分署表示,士林地院之前裁定駁回管收聲請,執行官仍不屈不撓,隨即提起抗告,獲高等法院支持,廢棄發回士林地院更為裁定,後最高法院駁回再抗告後確定。士林地院於6月14日裁定管收李男,士林分署昨將其解送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