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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誤認性侵犯5煞圍毆 控警讓施暴者「自行去派出所」

埔里男子疑遭人誤認罪犯毆打成傷,事後提告。(圖/翻攝「爆料公社二社」臉書)

埔里男子疑遭人誤認罪犯毆打成傷,事後提告。(圖/翻攝「爆料公社二社」臉書)

吳姓男子日前赴便利商店購物,竟無故遭黃姓男子等5人圍毆成傷、指其為「強姦犯」,吳男則頻頻喊冤道「認錯人了」;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隔開雙方,先將吳男載返派出避免私刑正義,吳男爾後也向黃男等人提告傷害、恐嚇,警方通知幾名嫌犯到案說明後,另依妨害秩序罪移送法辦。

埔里警分局指出,12日凌晨1時21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捉到「現行犯」,請警方到場處理,勤務中心立即調派轄區愛蘭派出所警員於7分鐘後趕到現場;員警到場後見5名男子包圍1名男子,並持續叫囂「強姦犯」等語,被包圍之男子向對方表示「認錯人了」,員警立即上前隔開雙方,並要雙方冷靜。

警方指出,處理員警於現場初步檢視,吳姓男子身上多處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楚,但因現場黃男等多人持續情緒激憤、均聲稱吳為「現行犯」,且吳男當場未向警方表示意見及反駁,因此示意吳男蹲下並出示證件,並經其同意後與警方返回派出所,以避免衝突場面擴大和進一步釐清案情;另黃男等當事人經現場查登資料後,員警也一併請其至派出所說明。

有名自稱吳男哥哥的網友於14日深夜上臉書「爆料公社二社」社團,PO出2張吳男遭毆、眼窩瘀青和臉頰血痕的照片,痛批警方到場後就叫其弟「跍咧(台語『蹲下』)!」卻未先幫忙叫救護車,隨後用巡邏車把他載回派出所,卻以「深夜警力不足」為由,讓該群施暴者自行前往派出所,明顯處置不公,也聲稱一定向對方提告。

警方解釋,當時於返所途中,員警曾主動詢問吳男傷勢是否需先至醫院包紮,吳男僅回應請警方聯繫親友;抵達派出所後,員警即致電119派救護人員前來、到場包紮傷口後,又再次詢問吳男是否要到醫院,吳男才由119人員送醫治療、留院觀察及休養,且於當天凌晨2時許、上午11時許,員警、副所長先後前往醫院瞭解其傷勢,或致電關懷及詢問吳男是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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