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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上籃害十字韌帶斷裂 檢方依「違反圓柱體原則」起訴他

檢察官依裁判指稱「圓柱體原則」,認定防守方侵入到進攻方上籃球員的下方而釀傷,依過失傷害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檢察官依裁判指稱「圓柱體原則」,認定防守方侵入到進攻方上籃球員的下方而釀傷,依過失傷害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41歲王姓男子2020年7月在士林運動中心比賽籃球,阻擋李姓對手上籃害李落地時跌倒,左側前十字韌帶斷裂,被控過失傷害,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依2名裁判證稱,王男違反「圓柱體原則」,且不是在面對對手的合法防守位置,有過失傷害罪嫌,依法起訴。

張姓裁判作證時解釋「圓柱體原則」,就是雙手與肩同寬繞一圓圈的範圍,不論是進攻或防守都不能侵入這個範圍,也就是說,上籃、防守時,球員都會往前,雙方身體會有所接觸,要謹守跳起來、落下來在圓柱體範圍,才是合法的接觸。

張更稱,依照影片看起來,王沒有依照此原則站在原地,王自認為沒有違反圓柱體原則,才會進入到李的落地範圍內違反原則。另外,孫姓裁判則稱,被告不是面對對手防守,也不是合法的防守位置。

王男否認有過失傷害的犯行,辯稱他衝到籃框下卡位,李男就往他身上跳,碰觸後就跌倒。起訴書指出,王男在李上籃後落地前,站立於李依「圓柱體規則」落下範圍,右手、右側身體及右大腿撞擊李男,導致李男受傷,涉犯過失傷害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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