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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政府吸金7.1億 祕書長妻子重判19年

桃園地院認定台灣民政府祕書長林志昇妻子林梓安等人吸金7.1億元,判處19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桃園地院認定台灣民政府祕書長林志昇妻子林梓安等人吸金7.1億元,判處19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台灣民政府」聲稱「美國軍事政府將把台灣政權交還台灣民政府、台灣為日屬美佔」,還宣稱獲美國授權,發行要價1千至6千元的身分證和行照駕照,瘋狂「吸金」7.1億,台灣民政府祕書長林志昇、妻子林梓安等人遭桃園地檢署起訴,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林志昇跌倒死亡,桃園地院今天審結,依詐欺取財、洗錢等罪,判決林梓安有期徒刑19年,共犯游象敬2年、蔡碧蓮2年6月、許義明10月,蔡財源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林志昇2008年2月成立「台灣民政府」,在游象敬的農地興建「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以虛構「美國軍事政府」授權「台灣民政府」發行身分證、車牌、旅行證、代訓政府官員及採購印製旅行證件之機具為由,向民眾詐取費用。林志昇、林梓安夫妻還在境外營造「台灣民政府」是受「聯合國」、「G7」、「G20」等國際組織承認假象,「總理大臣」蔡財源、「財務大臣」葉碧蓮、許義明等3人持續吸金達7.1億元。

法官認為,林梓安等人利用民眾對於臺灣地位認同感,誆稱獲美國軍政府授權即將執政,以話術包裝吸金,犯後均否認犯行,且尚未返還詐騙所得給被害民眾。林梓安判處有期徒刑19年,併科罰金200萬元,犯罪所得累計1億2043萬元,其中2處房產及海外帳戶換算台幣超過1693萬餘元皆遭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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