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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同性伴侶登記結婚遭拒 行政法院判准2人登記結婚

同婚團體聲援跨國同性伴侶行政訴訟案。(圖/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提供)

同婚團體聲援跨國同性伴侶行政訴訟案。(圖/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提供)

台日跨國同性伴侶阿樹與有吉英三郎,去年到台北大安戶政事務所要求登記結婚被拒,2人提出行政訴訟,今日(21日)上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要求戶政事務所准許2人登記結婚,還可上訴。

據了解,阿樹與有吉英三郎交往已超過6年,雙方家人都彼此認可,2018年舉行公開婚禮,2人2021年5月8日從屏東北上到台北大安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時,經大安戶政事務所函詢內政部後,內政部認為是個案,拒絕兩人登記。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表示,台灣、馬來西亞跨國伴侶結婚登記案(祁家威案),以及台灣、澳門同性伴侶要求結婚登記案(阿古信奇案)皆獲法院判決勝訴,但大安戶政事務所仍拒絕台日跨國結婚登記,提起訴願被駁回後,改打行政訴訟官司,北高行今判2人勝訴。律師許秀雯表示,過去的勝訴判決都是根據現行法律作成,政府不該再讓人民奔波於法院,應立即全面保障人民的平等權及結婚自由。